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叶青竹>第180章 农市摆摊儿
  腊月十三,零星飘着小雪。叶家的熏肉小摊子摆在白狼县的农市。

  聚闲帮那边给过保护费,不过叶堂远还是又亲自跑了一趟。

  一只不大不小的熏兔,配上二两小酒,送到病虎手上的时候酒竟然不凉。

  “虎哥早啊!这不是第一天开张,头一份送给虎哥尝尝,也让我们沾沾您的好运气。”

  手下的小弟正在给病虎捏肩,闻言笑了。

  “你这小子还挺会说话,东西放下吧,安心摆你的摊子。”

  “哎,得嘞,那几位哥哥忙着。”

  病虎微微抬手示意那人停下,白皙修长的手指捻起一块兔头观看。

  色焦而肉紧,香郁而不腻。

  跟县城的那几家小吃做的确实不同。

  张开微薄的唇,咬下一口,浅浅一层肉,瘦而不柴。不知叶家放了什么调料,里边有种说不清的味道。

  病虎本名叫边虎,是白狼县本地人。小时候家中失火,一家子就活下来他一个。

  无家可归后就混迹在县城街头,也是因为那场大火,他虽捡了一条命。

  唉……可能是惊吓,也可能是吸入了太多烟,自那之后就有了咳疾。

  人看着有些病弱,若是换上长衫,更像个书生。

  此时品着熏兔,喝上两口清酒,听着手下人说说县城的新鲜事。

  不知不觉间,酒空了,兔没了,手上没摸着,才发现他竟然吃掉一整只兔子。

  “呵~看着不起眼,味道还行。刀头,去农市买上几份给兄弟们分分,给钱啊!”

  一个面相憨厚的应了一声。

  捏肩那个小弟问:“虎哥,咱们兄弟在农市吃喝,啥时候给过钱呐?”

  病虎邪魅一笑:

  “人敬我一尺,我还一寸。人敬我一丈,那便还一尺给他。

  跟我这么久,你见哪个掏了铜钱欢天喜地的?

  这个叶堂远啊,是个聪明的。

  不管他背地里如何说咱们聚闲帮,面上做的到位。

  主动送吃的不是没有,你看谁给我配过酒?”

  “虎哥,那还不是见您面色白,不敢嘛。”

  “哦?叶堂远怎么敢的?能打听到我好这一口,就证明人家上了心。都他娘的学着点,没眼力见儿。”

  一边农市小摊子上,飘扬的小雪丝毫没有影响人们的热情。

  卖糖的,卖肉的,卖小玩意儿的摊子前边,基本都是人满为患。

  堂远送了熏兔回来,刚好柳承也将自家的东西摆出来。

  只不过远远看着,柳承只顾着介绍了,也没人想要买二两肉。

  堂远紧走几步,胯骨一拱,接了中央的位置。

  “你来瞧,他来看,今儿集市上有新鲜。んτΤΡS://Www.sndswx.com/

  南边的手法做熏兔,跨越千里都是缘。

  小子开张头一天,换了铜钱好过年嘞~”

  堂远只盯着那些穿戴还不错的,这个定价,可不比当初卖圆子。

  有人上前询问,堂远用脚踢了踢柳承。这是之前商量好的。

  要给人家试吃尝味道,那就挑了翅尖、剁碎的兔头。这种肉少的地方好入味。

  如果是看着就大手脚之人,堂远会拍他肩,这样的就多给点带肉的。

  当然,若是整只卖,那自然是另一种算法。

  “小孩儿,你这有熏鸡,为啥只吆喝熏兔子?”

  是个穿着厚袄子的壮汉。

  “这位老爷吉祥。我们兄弟是野鸡岭镇的,野鸡到处都是,不稀罕。

  但是兔子不一样啊,我家的兔子用了祖传秘方腌制熏烤,保证没有一点土腥味。”

  “拿块兔子给爷尝尝。”

  堂远接了柳承的匕首,第一位照顾生意的客人,口碑和评价顶重要的。

  连犹豫都没有,堂远割了一块兔腿肉递给那人。

  柳承抿了下唇,心好痛。

  堂远依旧笑呵呵的,跟这个说两句,跟那个拱拱手。

  几乎是小摊子前边有意向的都没受到冷落。好在肉也不是白送的。

  临近散集,小哥俩卖了两只半的熏鸡,三只兔子。

  那个叫刀头的人,买了两只熏兔。虽然虎哥让他给钱,可没说让他给多少。

  叶堂远深知,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的道理。

  给刀头的熏兔只收了成本价。只因他断定,聚闲帮不可能天天吃得起。

  舍小利,求长存。

  第一天的生意算不上好,起码距离堂远的预期相差甚远。

  两人找的是县城一户人家闲置的屋子,屋主人是个六十多的老太太。

  叶堂远答应每天给她一文钱,打水烧火等零活他们兄弟来做。如此也算是用劳力抵了一部分房钱。

  给他们睡觉的屋子,原本是用来放杂物的。这么冷的天没有热炕,老太太给了个火盆取暖。

  能挡风,有火盆,兄弟俩还能说说话有个陪伴。

  地上的干草是问老太太借的,铺的厚厚一层。

  周围邻家好几户都养着狗,汪汪声持续叫到亥时。兄弟俩那时候早就沉睡过去。

  异日早早醒来,火盆早就凉透。寒气从门窗缝隙涌进来,两人怎么都睡不下去。

  趁着还不到开市,堂远帮着把水缸挑满,柳承热了干粮后,还给老太太留了洗脸水。

  简单吃过东西,兄弟俩也没闲着。

  县城的人烧柴,不是花钱买,就是出城自己砍。

  老太太岁数大了,行动不便。这家的孙子是个在酒楼跑堂的伙计,更没空出城。

  两人商量一番,买柴是不可能的,舍不得钱。

  他们又不像菱角一样天生力气大,凭借他们俩的力气和速度,将就着两小担柴还是没问题的。

  再次到农市之时,竟然还有几个好位置。

  先来后到,谁占了地方就是谁的。昨日他们晌午过来,自然就是最差的角落。

  把熏鸡和熏兔摆放在身前,堂远清了清嗓子正要吆喝,眼前站了怒气冲冲的父子俩。

  “两位是要买熏肉?看看想吃什么?”

  年轻些的张口骂道:“瞎了你们的狗眼,谁的地盘都敢占,滚开!”

  叶堂远收起笑,看了看左右。

  左边的手忙脚乱摆放货物,明显不想掺和。

  右边的干笑两声,揣着手吆喝着。

  “这位大哥,农市的规矩,难道不是谁先占了算谁的?明日请早,麻烦别挡着我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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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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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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