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家几兄弟跟着众人到海边的时候,菱角她们还想回家一趟。人群中看见自家兄弟,干脆放弃折腾。等到潮水退去,七人下手可比以前快了不少,当然,叶堂远除外。
这次他们带够了网袋,趁着刚退潮的时候下手如闪电,一桶又一桶的海货倒进麻线编织的袋子,再转身朝着大海走去。
收获的时候是欢快的,又不存在抢占地头的情况,所以小顺村的人在和谐欢快的氛围中结束了一天的劳作。
叶青竹看着他们的成果,里面不止有海贝海螺章鱼牡蛎,还有举着钳子的螃蟹。算了,回家拉车去也。
好不容易将东西运回家,七人没形象的瘫坐在沙地上,谁也不想多说话。
腰酸,脖子疼,眼冒金星耳朵轰鸣,实在太累了。
等几人休息过,该分拣的分拣,该做饭的做饭,一切都有条不紊,仿佛一个月前的逃难经历是一场梦,而他们一直生活在这里一样。
忙碌和获得的确会让人淡忘不好的记忆,只要不是将恨和怨扎根在心底,就没什么是时光抹不淡的。
因为这次有了经验,收获的海货远比半个月前多的多。盼儿只是简单做了点糊糊,吃饱收拾完直接一觉到天亮。
寅时刚过,小顺村活泛起来,家家升起炊烟。盼儿想着昨日的狼狈,干脆动用了面,蒸了一锅野菜饼子。海带萝卜汤,再加一个小咸菜,早饭就得了。
吃饭的时候,叶青竹叮嘱几个弟弟妹妹:“堂远别贪多,大家收摊你也收,鱼市上小顺村是抱团的。”
“嗯,知道的大哥,我还要去海边呢。”
“菱角你们几个,早上这会儿天凉,受不住了别强撑,咱们没钱看病。”
“放心吧,我们都心里有数。”
“承儿,你看着点福禄,这小子闷不吭声的,一个不注意就不知道拐哪去了。”
“好,我会照顾好他的。”
当天色微亮,吃过早饭的众人再次出发往海边去。兄妹七个不早不晚,也不会抢占了好位置。海岸这么长,足够他们捡的。
差不多卯时末,堂远带上一部分海货回家,别家也陆陆续续有人往回走,他们要去县城了。至于晚上的那一波能不能赶上,大家都不会强求。
福禄最容易让人忽略,但是他抓的东西最贵,不是海鳗就是海参。这小子看了别人用细细的叉子捉海鳗,自己就研究着做了一个。
雅儿最喜欢抓章鱼了,因为它价格高。菱角的桶里就比较杂,只要她认为能吃的,也不管数量和大小,只管往进扔。
早上这一波也就大半个时辰,抬着东西回家时,身上还冒着汗。菱角跟盼儿直接拐道儿去找芦花,路上还念叨着,也不知道大风吹过,还剩下多少。
将蛤蜊放进盐水吐沙子,叶青竹收拾了半桶的海鳗和海参要去县城卖掉。福禄拦住大哥,将海鳗倒进另一个桶。
“你又捡了什么回来?”
不怪叶青竹疑惑,福禄每次去海边都会捡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回来,有时候时奇形怪状的贝壳,跟个姑娘似的爱美。有时候是各种各样的透光石头,大的小的都有。这次呢?
好吧,这次是一大一小两块普通石头,还臭。
“六儿啊,你捡石头回来干什么?!”
“大哥,你闻闻,多香,我洗洗放屋子里。”
柳承和叶青竹两人一起阻拦:“可别!”
“福禄啊,求你了啊,这玩意儿味道有点冲天灵盖,咱放别处行不?比如你自己的小宝库?”
柳承自认温和的劝阻,其实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泄漏的嫌弃。
福禄看看大哥:“大哥,真不行吗?”
“不行,你自己收着吧。”
“那好吧,唉……真不会享受。”
福禄拎着木桶去找自己的小宝库,留下两位兄长风中凌乱。
“嘶~承儿,你说,福禄不会是鼻子有毛病吧?”
“大哥,我一直想问你,六弟真的不是脑子有问题吗?怎么怪怪的?我没别的意思啊。”
“我懂,以前吧,净往回捡匕首啊,刀啊,甚至还捡到过暗器。我总以为他是因为怕危险。
你看看他现在,破贝壳,破石头,破……呸,没事没事儿,傻点就傻点,以后咱当哥哥的,多照顾他一些,没准儿长大就好了。”
“我听说吃鸡蛋的孩子聪明,明年开春,咱家养几只母鸡得了,臭鱼烂虾破螃蟹有的是,肯定能养到下蛋,到时候他一天一个,咱六个吃一个。”
叶青竹满含深意的拍了拍兄弟的肩膀:“你这想法不错,入冬闲下来就围个鸡圈。”
叶青竹带着最贵的货匆匆进城,且说去找芦花的姐妹,到地方彻底傻眼了,芦苇是有的,芦花是虚无的。光秃秃的芦苇穗迎风招展,仿佛在说:呦,来啦妹子,没赶上呢!
盼儿兔牙咬着下唇,原地跺脚。
“来晚了来晚了,真的是……”
“急什么?这不是还有地上的干草嘛,咱们再多砍点柴,冬天很快就过去了。”
雅儿犹豫道:“衣裳里边塞干草?那不得扎肉呀?”
“扎也没办法,咱们没钱买棉花,现在连芦花也没捞到,只能塞干草了。”
姐妹几个没办法,只能接受了这个事实。心里不痛快的盼儿还是割了不少的芦苇扛回家。
不能白跑一趟,正好家里的家伙事不够用,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给你留着明年开花。
县城那边,叶青竹来的正是时候,县城的杨大户家过几天有宴请,鱼市这边别说海鳗海参,就是其他看的过眼的也被采买管事包圆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一年赶不上几次这样的好时候,大家早早收了摊子,有去逛街置办家用的,有直接回家分享喜悦的。
晚上七人数了数家当,已经有三两多银子了。
柳承道:“这三两银子不动,剩下的十六文交给盼儿买吃食,大家有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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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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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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