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叶青竹>第70章 骨头值钱
  比较小的墨鱼骨她留家中准备自用的,既然现在手头稍微宽裕,以后还是得留些品质好的。钱是赚不完的,但是好药材可遇不可求。

  雅儿把家里大一些的墨鱼骨全都带来了,晒好的有四斤八两,烤制的都是比较小的,也有三斤多。没想到这样的也值钱,雅儿有点犹豫,要不要把家里的都拿来卖掉。蜀南文学

  掌柜的正在算账,小姐俩在角落咬耳朵。

  “五姐,要不回家再拿一趟?”

  “别着急,这东西差不多每天都有,家里那些你磨好的,万一有什么直接就能用。

  现在家里暂时不缺钱,还是别卖了吧。”

  “那好吧,我听你的。”

  收了四百八十文,两个小姑娘高高兴兴拐去米粮铺子。这一趟不止将米缸填满,还买了惦记许久的铁锨和锄头。

  药铺的伙计还纳闷呢,最近掌柜的怎么收了许多止血和退热的药呢?

  回家路上碰见菱角,姐妹三个一起回家。听说墨鱼的骨头真值钱,菱角信誓旦旦保证,以后再杀鱼一定小心再小心。

  雅儿烤制的鱼骨里,有很多个头不小,但是菱角下刀太狠,长长一道沟,卖相不好。

  等海边的兄弟四个也陆续回来,都夸赞小七也能为家中赚大钱了。

  只有沉默的福禄,心中更不是滋味。哥哥姐姐也就算了,等他长大可以追。现在比他还小的丫头竟然也长本事,只有他还什么也帮不上。

  习惯了福禄的沉默寡言,大家也就没注意小男孩儿跟平时有什么不同。

  叶堂远重新在北街摆摊那天,小买卖迎来一个意外的小火爆。自从同心圆子赚到钱,周边的摊位也有眼红的。

  尤其是那个邋遢的胖大婶,眼红的厉害。第一日见里边没出摊,拐弯抹角的不知道说了多少风凉话。

  第二日还不见人,胖大婶就有了别的心思。不就是鱼肉嘛,不就是丸子嘛,当谁没吃过肉怎的?临照县这地界,还真没少过鱼吃。

  第三日的时候,胖大婶就吆喝开了,说是自己也加了新吃食。你有新东西卖不稀奇,讨生活的谁不想多赚钱呢?

  但是你学人家孩子做鱼丸,那就太不合适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万一叶三哪天回来,见着了还不得两家干仗啊?

  鼎香楼喝酒的爷才不管这个,吃惯了的,隔几顿就想啊。叶三要是一直不来,爷们不可能只等着他。

  第一天,胖大婶笑的合不拢嘴,要不是她腰不行,真得多准备一些。这姓叶的小子,不知道截了她多少财运。

  第二天就没那么好运气了,整整一天,胖大婶一个鱼丸都没卖出去。周边有跟叶家交好的,嘴上敷衍宽慰着,心里可在看笑话。

  真以为叶家那几个孩子是简单的?在北街,没两手早就撤摊子不干了!

  叶堂远重新支起摊子的时候,鼎香楼那边早有人盯着呢。忙过一波,就有人小声跟叶堂远讲了这几天的笑话。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儿,当初五妹做这个的时候,他就说了配方的问题。只要他们手里的方子不漏出去,这世上想要蒙对所有材料,哼哼,可能性有,恐怕要很久吧。

  那时候他们早长大了,干点什么不行?圆子这事儿,不可能让他们一生无忧的。否则三溪镇的楼子,他不是白混了?

  要不是他实在不适合下厨,就凭他的见识,哎呦!怎么把这个忘了!

  他不会做,但是可以告诉盼儿呀!那丫头也有一股子倔劲儿,做东西又好吃,肯定能行,回去就跟她说说。

  堂远热络的跟周边熟人打招呼闲聊天,掏出福禄交给他的那些小东西,在摊子周边找显眼的地方挂起来。

  常来跑腿的,都是跟着老爷少爷出门的人。机灵衷心跟他没关系,叶堂远要的就是他们维护他们自己的关系网。

  小厮随从要在大宅院里混,总会有个婆子丫鬟交好的吧?福禄这些小东西虽然用料……嗯……实在不值钱。但是看着新鲜又精致。

  三溪镇好赖也算个热闹之处,街上穿的戴的可比临照县这边精致华美的多。这种简单的材料,丫鬟带着讨喜,又不会逾矩,简直再好不过了。

  晌午之前那帮人,都是有正经事的。过了晌午先来这润润喉,天黑之后吃喝玩乐那一帮,才是他的目标。

  果然按照叶堂远预料的那般,过晌午的一波,办着主子交代的事儿,顺便买个小东西不耽误呀。

  他挑个簪子,那个要手串。贝壳海螺壳都打磨的光滑,太阳底下还泛着光。

  可惜六子还是年纪小了点,不知道那些十几岁的姑娘们都喜欢什么样式的。明天得带个人帮忙了,要不他一个人真累。

  知道墨鱼骨能换钱后,叶家兄弟在海边碰见了,不管大小,先收回家再说。

  兄弟俩要根据潮水判断什么时候出门,有时候大白天需要补觉,这期间其他人就尽量不发出声音。但是有些活又不好不干,比如菱角,压根儿不知道什么叫收着力气。

  盼儿就问福禄,能不能用什么办法能把鱼肉弄碎,声音又很小。

  可能是终于有自己的用武之地,福禄欢快的答应下来。所有人都看得出,六子很高兴,而不是原来那个不刻意想,都想不起来的小孩。

  柳承最先注意到的,再上岛之前,就跟留在家里的几个人说了多关心六子。

  真是瞌睡来了有人送枕头嘛,正好叶堂远那边缺人手。然后北街的人就发现,叶三又换了个弟弟。

  鼎香楼闲来无事的老爷们,还开了个盘口,就赌那个卖鱼圆的,他们家究竟几个孩子。

  对于穷人来说,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但是人家有钱有闲,就是缺乐子啊。

  同心圆子小摊前围了好几个小厮,这要是别人可能就得琢磨是不是做错了吃食,叶堂远就来回在小厮和鼎香楼之间看了几遍,心里大概有数了。

  福禄见有人围过来,刻了一半的贝壳放在一边,但是雕刀没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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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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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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