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叶青竹>第174章 堂远又琢磨买卖
  回了家,整理一下猎物,把不太行的都杀了挂在后房檐。

  还能蹦跶的养着,下一个集市的时候拿到镇上卖掉换点铜板。就是每次喂麸皮都疼的盼儿直哆嗦。

  冬日的集市差不多一个半时辰就散了,冷得血都要带冰碴儿,谁要在外边闲逛呀,那些巧舌如簧的摊主还要惦记自己怀里的铜板。

  攒了一袋子的野鸡毛,被盼儿洗干净了做成鸡毛掸子,这东西家里还真用不上,是要留着卖掉的。编的炕席不值当用这个,箱啊柜啊也被几人擦的亮堂干净。

  至于抓到的兔子,啧啧,半死不活的也不值当浪费粮食,长得又瘦又小,到了镇上也卖不上高价,干脆都宰了算了。

  这么一算,后房檐已经挂了一溜的野鸡野兔,这么下去不行啊,这么多肉,肯定要遭黄鼠狼惦记的。

  雪后第二天,起的比较晚。门外阳光灿烂,门口有一对滴溜溜的眼睛。

  “长久,快来,你快看看门口啥东西?”

  万长久哈欠连天地站到堂屋门口,眯缝着眼睛看着门口。渐渐地,眼睛越睁越大,还透露着兴奋。

  只见他到院子角落团了个雪球扔到门口,再上前开了木门。盼儿在堂屋看得心惊肉跳,长久却像逗狗似的。

  被砸了一雪球的家伙掉头跑了几步,没过多久竟然又转回来,还伸着脖子试探着往院里走了几步。

  盼儿带着颤音儿道:“长久,快快,它进来了,快轰出去呀!”

  长久大咧咧道:“不用怕,这玩意儿不咬人。不信你过来摸摸。”

  长久这就搂上了那个畜生的脖子,瞅着挺像哥俩好的意思。盼儿连连摇头说不敢。这么一会儿,其他几人也穿戴好出来看。

  菱角嘿嘿笑:“长久,谁家养的小鹿?真乖。”

  万长久露着两排白牙道:“二姐,这不是鹿,是傻狍子。”

  菱角:“听着像骂人的,你小子欺负二姐没见识呢?”

  “真没有!就是狍子,但是这种东西可蠢了。你打它吧,还得回头看看啥东西打它。

  傻乎乎的也不知道跑,每年上山,最好猎的就是狍子了。”

  菱角:“啊~还有这样的?这么蠢怎么还有活着的?不得让猎户打绝种了么?”

  长久:“这个……它……总不能只打狍子吧?好歹给留个后吧?”

  福禄慢慢走过来,拿出绳子把它拴在兔子房里。

  “可能是被肉腥味引过来的,后房檐挂的太多。”

  就算畜生不惦记,畜生不如的人也要眼馋。盼儿琢磨了一天一宿,终于开始动手了。

  她用的是熏鱼的路子,尝试用家中的材料制作烟熏兔。清洗干净的兔子用炒香的盐和花椒揉搓抹匀,放置在一边腌上六七天,再用热水汆烫。

  院子里架上火堆,为了节省熏制时间,兔子用木棍撑开做成一片,再用绳子吊在架子上。

  下边的火堆里,为了增香,盼儿用上了柏树叶。

  浓烟生起时,不少人以为叶家也着火了呢,边喊边跑的到了人家门口,原是几个孩子在做吃的。

  有事的离开回家,闲着的还看了会儿热闹。这种做法少见,燕北最流行的做菜方式就是一锅炖煮,不管你是青菜还是肉,一家子吃大半锅汤菜。

  着熏肉又不是他们创的方法,再说各家用什么料,什么柴,熏的什么肉都是各有各的味道。

  盼儿一一说了,做法听着就麻烦。

  腌了烫了再烤一烤,烟熏火燎弄完了还不让吃。

  用毛刷子刷上一层油,油汪汪的再接着放置,还不如剁了下锅炖呢。

  大家见过新鲜就离去,冷飕飕的哪有炕头好待。

  盼儿也只是用了几只小兔子尝试,虽然感觉上没问题,可万一不好吃呢?不是糟蹋东西嘛!

  第一次吃到熏兔的众人根本就没空说闲话,哼哼唧唧的就是一个吃喝。

  等到肚皮要撑破不得不停下来,揉着肚子的堂远就觉着自己的好机会这不就来了?

  于是趁着消食的功夫,跟家中几人商量了下做熏兔熏鸡买卖的事。

  关于生意上的灵敏度,所有人都只有服他的份,现在差的还不是食材调料,而是时机。

  好嘛,王爷带兵出去打仗呢,内地几位王爷也在明争暗斗,明显的时局不稳啊。这个时候能有生意吗?hτTΡδ://WωW.sndswx.com/

  堂远反而很有信心:“大哥,我刚从县城回来没几天,看样子大家一丁点都没受影响啊。

  还有,这生意,同样不是面向如咱们家这样的普通百姓,还得是有钱的主。

  他们那样的人,家大业大,挪动起来岂不是要比我们还难?只要那些老爷们照常喝酒听曲,这生意就有的做。”

  分析的头头是道,要不,干他一把试试?

  盼儿是无所谓的啦,做鱼丸也行,做熏兔亦可,反正买卖上有三哥在呢。

  菱角却是担心另一件事,那就是到县城的距离。

  从家中走到县城都晌午了,要是不下雪还好,这大雪封路,上下坡艰难,想走山路难上加难。

  柳承:“想要生活过得去,酸咸苦涩不能惧。

  熏兔比鱼丸还好保存呢,大不了我们早点出门,拿上火把。

  无非是起早贪黑的事儿,只要有钱赚,总比这样在家闲着的好吧?”

  雅儿迟疑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可是这样一来,你们俩不是要少睡不少时辰?那也太辛苦了。”

  叶青竹道:“我看这样,头三天老三老四去县城摸摸底。

  如果划得来,你们就在县城找个客栈住下,甚至租一间小屋也是行的。”

  堂远点头应下:“这个好办,我们哥俩在哪还凑合不了一宿。”

  叶青竹:“明天开始做准备,菱角,长久,六子,咱们负责外边的鸡和兔子,盼儿小七在家准备食材调料。

  老三老四,你们先带上一只熏兔去熊里正家,除了请他尝味道,还要打听县城的一些规矩。”

  灯光下,碗底有些凝固的油花,八个人将分工和流程又细细商量一遍,才开始收拾饭桌和灶间的东西。

  可能是家中总有香味,不知何时竟然引来了老鼠打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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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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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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