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叶芝滕冲>222红颜案(2)
  自从上次遇到过水中尸体案后,严仵作有专门试验过不同时间段尸体在水中会呈现什么状态,但毕竟都是用老鼠做的试验,有些吃不准。

  “叶评事,你看死者的皮肤是不是肿胀后皱缩了?”

  叶芝戴上特制的手套,拿起镊子轻轻的拔了拔手指头,又移到死者的脚边,揭开死者的裙角,此刻,死者的鞋早已不见了,她又用镊子轻轻的拔了下,跟手一样,易剥落。

  见严仵作眼巴巴的等她解说,于是道:“人落水,在水中的状态,随着季节、水温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尸变,从开始的皮肤泡发白,然后变肿,随着人体皮肤被水中微生物破坏就会缩回变皱,而这一过程:春秋需要六个时辰到十二个时辰,冬天需要一到两天,夏季只需要六个时辰。”

  严仵作说,“现在是辰时末,往前推六个时辰,岂不是昨晚亥时初?”

  古时的亥时初就是现代晚上九点。

  叶芝点头,“差不多。”

  她对古代的毒药实在不在行,问道,“严大人,你看中的是什么毒?”

  严仵作扒了下死者的眼珠子、口鼻,“砒霜。”

  严叶二人一致断定死者是毒发时被人推下河或是失足落水呛水而亡,但即便凶手不推死者,死者也会很快毒发身亡。

  叶芝目光落在微微鼓起的肚子,朝胃的方向压了压,能听到其中有水噗嗤的声音,又往下压了压腹部,她把耳朵贴在死者的肚子上,一边压一边听,有水声,但不如压胃那么明显。

  听声音时,叶芝的脸是侧着的,这样,她就自然而自的对到了旁边的人。而这些人正是滕冲与张进刚刚押在一起的殷素娘的仆从。

  叶芝按向死者腹部小肚子时,有个年轻丫头眼神随着她敲击死者的小肚子而变得紧张不安。

  叶芝眉心一动,不动声色。

  由于在水中近六个时辰,大运河不是一般的内陆小河,就算无风宽阔河面水流都有速度,经过飘流,死者头上的饰物基本上都无,只余手腕处一个玉镯子,无名指戴的一个戒子。

  死者已经检查完,现在要勘查案发现场。显然,这次案发现场并不是码头,需要花时间去找。

  叶芝起身,问:“是谁发现了死者?”

  有几人看向围观人群,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被大家看得羞涩的回了一字,“我!”

  有人见他回答的不够全乎,给他加一句,:“他是挑山帮的伙计,姓毛,大家都叫他毛阿四。”

  “毛小哥,你发现时,死者是从那个方向飘过来的?”

  有人觉得好笑,“喂,官差大人,你会不会办案,很明显啊,现在夏天,不管刮不刮风,水流都从东南方向流过来。”

  滕冲一个唬眼过来,“皮痒了是吧,官府办案,例行问案,要你多嘴。”

  插嘴的人见官差虽凶却也不是真凶,嘻嘻哈哈一笑,不好思的挠头朝后面站了站。

  毛阿四见官差大人还在等他回话,重重的点点头,“钱老大说的没错,是从东南方向流过来的。”

  众人便齐齐朝东南方向看过去。

  大运河呈南北走势,但不是直南直北,而是顺着季候风的方向,走向也是面着东南方向而去的,而东南方向沿运河是繁华的街道,跟京城内东城差不多,铺子林立、客栈、仓库、民居什么都有。

  想在这么繁杂的地方找出案发现场,还真不容易。

  叶芝点点头,“多谢毛小哥。”

  她转身,轻声对叶大人说,“大人,我和滕捕头要查找案发现场,这边就麻烦你了。”

  严仵作点点头,“我先把死者运回义庄。”

  殷老板一听说女儿要被拉走,那叫一个伤心啊,死命的挣扎不让别人动他女儿,“我可怜的女儿……你死了,你让爹还怎么活啊!”

  也不知是不是前世作的孽太多,这一世,殷老板除了这个女儿,不管是纳妾还是偷腥,所有女人的肚子连个动静都没有。hΤTpS://WWω.sndswx.com/

  原本想着招个女婿总行吧,没想到老天爷直接断了他的血脉,连唯一的女儿都被老天爷收去了,那叫一个生无可恋。

  殷老板要寻死,好不容易被滕冲等人拉住。

  “滕大哥,殷家所有人先带到大理寺,等我从护城南回去审人。”

  滕冲好奇,“叶小弟,你这是去寻案发现场?”

  叶芝看向自东南流向北边的哗哗河水,“凶手应当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身高六尺半,不胖不瘦,眉清目秀……”

  挑山帮里有人惊呼,“这不是说的殷家的女婿嘛?”

  叶芝望向一惊一乍的中年男,微微一笑,转身踱到他身前,指着旁边的年轻人道,“他也是六尺半,不胖不瘦,眉……”

  被他指着的年轻人吓得就差喊娘,“官老爷小民可没杀人,你不能冤枉人……”

  “你当然不是凶手。”

  被指的年轻人后怕的直拍心口,“官老爷,你吓死小民了。”

  叶芝看向乍乍乎乎的中年男,“大哥,以后等别人的话说全了再说也不迟。”

  “是是……”中年男被说的老脸通红。

  叶芝朝他拱拱手,“大家要是看到身高六尺半,明明没啥墨水,但偏偏长得像书生的人,可以报到阎小娘子这边,要是查实确实是凶手,有赏。”

  好不容易被劝着不寻死的殷老板听到这里,捶胸顿足,嚎啕大哭,“肯定是吉书槐,肯定是他……我就知道是他……”

  阎清莲被叶芝委以生任,那叫一个高兴,连忙告诉她,“殷老板口中的吉书槐就是他未来的女婿。”

  “他为何这样认为,有什么缘故?”

  阎清莲道,“第一,吉书槐的家就在东南边的沿河街上,离这边的运河码头有五六里地,第二,殷老板看中封吉书槐,但吉书槐不愿意,只是家里有生病的老娘,困于钱财不得不同意。”

  “他读过书考过功名?”

  阎清莲回道,“是的,是个秀才,因为老娘生病,不得以做了账房先生,恰巧就做了殷老板家的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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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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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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