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寻宝全世界张景>第775节 歌声优雅
  ‘杜尚别:不要靠近大坑村的最洼处,虽然那里有很多铜钱。’

  张景:“??”

  两个问号,两个疑问。

  叫‘杜尚别’是认真的吗?

  大坑村听着怎么那么耳熟?

  云雀号、清欢船长、武平县、山口镇、大坑村?

  说的是一个地方吗?

  离地下仓库,张景开车来到海边第二栋别墅。

  这是一个7000平方米建筑群,内部有20个房间,该有的功能间都有,很完善。

  唯一让张景不满意的是,它的外立面颜色和寺庙一样。

  “我打算去一次大国,”电影室里,三组合正在看密室大逃杀5,“你们不要离开农场,金小林死在休斯敦,有人可能会赖在我们头上。”

  “我跟你一起去,”周缦妙道,“已经快一年,没有回去看我妈。”

  “我也去,”梁婕淑道,“好久没有回去。”

  张景看向林赛,“你也一起?”

  “好,”林赛同意,“我一个人留下来会很无聊。”

  意见达成一致,张景手机上买票,当天下午四人登上飞机,18小时后到香江。

  因为梁婕淑和林赛都是花旗国籍,需要在香江申请大国签证。

  申请签证时间大概需要7-10天时间。

  周缦妙不想抛弃小伙伴,留下来陪梁婕淑和林赛一起。

  张景不想等,先走一步。

  从香江租车进入圳城,往惠州方向开,后面大都是穿梭在大山小山里的公路。

  往东北方向行驶约400公里,张景来到风景如画的山口镇。

  山口镇距离大坑村已经不远。

  还是上次的时间,太阳刚刚下山,张景站在大坑村上端口,类似碗口。

  往下是一个位于环形山坑底部的村子,视线昏暗,一眼看不到底。

  路弯太急,太陡峭,没有护栏,张景开车十分缓慢。

  十多分钟后到达山底,山村不算小,但灯光几有孤孤零零三四盏。

  在村口停歇十多秒,张景脚下轻轻给油,深入白墙青瓦村庄内部。

  沿水泥开出三十多米,隐约就听到村子深处有歌声传来。

  ‘妹妹你坐船头’

  ‘哥哥在岸上走’

  ‘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上次也是这般,破锣嗓子,如金属摩擦,耳朵很糟罪。

  寻着歌声,张景来到一栋两层小楼外,汽车熄火,人下车。

  一个小老头正在路边院子里,一边泡脚,一边唱歌,一边拿花生下黄酒。

  看上去很悠哉,日子过得让人羡慕。

  看见张景,清欢歌声戛然而止。

  世界清静了,耳朵舒服到怀孕。

  张景微笑看着今年已经77岁,头发花白,体瘦,酒糟鼻子,大眼睛的小老头。

  “老船长,好久不见。”

  清欢放下酒杯,用一块破布把脚擦干净,同时聊天问:“你怎么来了?”

  “有别的事情,”张景含糊道,“正好也来看你。”

  “好,”清欢心情不错道,“你上次带来的酒还有,我把下午刚从地里摘回来的蚕豆煮熟,我们喝一点。”

  “行,喝点。”

  正常情况张景不喝酒,有时不仅误事,还可能要命,但清欢不一样,这是一个拿一辈子阻止国宝流失的平民英雄。

  说话时张景绕到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一提袋12瓶铁盖茅台,一提袋12瓶岩石啤酒。

  路上买来的一只烧鹅,两斤酒鬼花生,两斤豆干。

  清欢从厨房提出来一筐蚕豆,张景主动剥壳。

  很容易做到,一会剥出一大盘,直接加盐水煮。

  片刻,张景和清欢隔着一条四方破桌面对面坐着,中间摆着几道小菜。

  院子里,昏暗灯光下,张景手指开瓶盖,把一瓶啤酒递到清欢面前,“先喝一瓶啤酒打底,然后再喝白的。”

  “别人都叫我少喝点,”清欢笑得开心,“你反而让我多喝点。”

  张景笑笑,提起酒瓶,给自己满满一大口。

  清欢文雅一些,他倒进杯子里喝。

  看着像黑咖啡一般颜色的酒液,顶着酒糟鼻的清欢调侃问,“你给我喝的不会是药吧?”

  “试试看,”张景邀请,“有人说苦,还有人说麦香果味足。”

  清欢端起杯子,先是闻,再喝一小口,最后是一大口。

  半晌,放下杯子,清欢笑道,“过去我一直相信,老外喝的蒸溜酒都是次等品,白酒才是最好的;

  没想到,他们的啤酒居然这么好。”

  张景明白清欢想表达的想法,单论蒸溜酒,白酒比洋酒好。

  啤酒相反。

  “这不是老外的啤酒,”张景荣幸道,“我媳妇管理的酒厂酿造,工厂在淡马锡。”

  “好东西,”清欢试探问,“这么好的啤酒能不能在大国酿造?”

  张景表情微微一顿,换个人这样问,他会拒绝。

  如果对方是大使,张景会把问题推给丁佳琪,也等于是婉拒。

  犹豫一秒,张景爽快道,“可以在当地酿造。”

  要求得到应允,清欢心情很好,喝完啤酒,接着喝白酒。

  半斤酱香兑一斤纯粮二锅头,喝起来又香又绵,不刺激。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张景向清欢打听问,“大坑村最低洼的地方在哪?”

  “嗯,”清欢手里拿着鹅腿停下,“你为什么问这个?”

  “我是寻宝人,”张景吐露实情道,“在一件古物上面看到的信息,说是大坑村最低洼处有很多铜钱。”

  “我小时候也听过,只是传说。”

  “什么传说?”张景好奇道,“我想听。”

  “说是唐乱时期,祖先为躲避兵灾,被迫进入这个深坑生活,但这里原本住着一些土龙;

  为杀死它们,祖先付出很多代价。”

  “我打算明天去看看。”

  “你自己小心一点,”清欢指着院门口水泥路道,“往村子更深处走,走到底就是。”

  坑底有点冷,晚上睡在车里。

  次日清晨五点,天还没有亮,张景开车约1.5公里来到清欢说的‘最低洼处’。

  一处水塘。

  约五六亩大小,有约四分之一面积在坑圈边缘的石壁下面。

  看水颜色,石壁下面明显很深。

  不用犹豫,脱掉衣裤,假装车里拿出水肺穿上。

  水温只有约八九度,对张景来说能接受,快度往深处游,同时放出海狮缸豆,让它在前面探路。

  越是往里,塘水越深。

  张景沿着大坑村的‘碗沿’一直下潜到水下约五十米。hΤTpS://WWω.sndswx.com/

  到底,没有铜钱,也没有‘危险’。

  寻宝系统说的。

  ‘杜尚别:不要靠近大坑村的最洼处,虽然那里有很多铜钱。’

  难道此大坑村非彼大坑村?

  心里刚有想法,张景发现45度斜的石壁有一块面积约七八个平方大小石头,好像——可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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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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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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