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嘿嘿一笑,从怀里拿出一物,“因为他在找这个东西。太子印玺。”
“什么?队长,你怎么把这个东西拿走了?”
队长淡定道:“上面说了,这一趟是为了让他历练。太子的身份,出了长安城就没用了。若是再带着这个到处跑,危险大于好处。”
“那若是太子再跟别人表明身份……”
“呵呵,最好不要。因为没有身份印信,他会被人当做骗子打的。”
……
接下来几天的发展,简直刷新了山贼们的三观。
李承乾怀揣几十两银子,徒步向东行进,风餐露宿的一个十来岁孩子,无车无马,走不了多远脚下都是水泡。山野小道上,遇到过黑店,身上几十两银子再次被劫。好在对方不杀老幼,将之打晕丢在了官道上。
身无分文的他,吃了两次大亏,现在走路上看谁都是坏人,所以闷声低头走路,绝不跟任何人说话。
有些个过路之人看他可怜,当他是个小乞丐,施舍点吃喝丢给他,他捡起就吃喝,可还是一句话没有。别人更加同情,心说这乞儿还是个聋哑人,可怜啊……
众暗卫懵了,不是说太子殿下是外出历练的吗?这、这学习乞讨算吗?
说来也巧,游山玩水五天之后,李君羡带着萧锐来到了洛阳城,这座天下第二雄城。虽然略显衰败,不及长安繁盛,但也是首屈一指的,东都威势仍存。
洛阳城门口张榜处,许多人围着看官府张榜。小乞丐李承乾也在挤着看。愤怒的他小声骂了起来,该死的山贼,不知道路别瞎指啊,我要回长安,你们给指到了洛阳……完了,走路回长安至少得半个月,饿也饿死了。
“终于到洛阳了,这几天车马劳顿,屁股快坐成两半了。”萧锐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此时他跟李君羡不敢真面目示人,都易容化妆了。萧锐三缕长须,是个中年道人形象,李君羡是个大胡子车夫。
“是啊,还是家里好。”
“要不是为了躲难,谁愿意出门呢?在家钓鱼……嗯?怎么城门口这么多人,五哥,去看看官府张榜说什么?”
李君羡依言走向了榜文,还没走到呢,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心头一突,仔细看到了侧脸,吓得李君羡转身就跑。
“怎么了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公子,那个、那个小乞丐看着好眼熟啊。好像,好像就是长安丢那个人。”李君羡压低了声音,使了个眼色。
萧锐差点从马车上掉下来,偷摸朝着远处小乞丐看去,嘶……还真是,这身形,除了一身乞丐打扮不像,其他就是像啊。不会这么寸吧?长安两万禁军找不到,我出来游山玩水的就遇到了?
仔细在四周敏锐观察一下,萧锐很快发现了几名暗卫都在关注小乞丐。
拍了拍李君羡的肩膀:“走走走,快走,别被认出来。进城,找个馆子住下来。”
李君羡看着萧锐的三缕长须,然后再摸摸自己的大胡子,突然胆子大了起来,“没关系,咱俩这样,没那么好认的。”
一路马车缓行在洛阳中央大街上,关于洛阳的记忆,萧锐之前去幽州是路过,所以了解不多。可不代表他没听过洛阳的故事,特别是这段时间休假钓鱼,几乎每天太上皇老李渊都给他讲自己早年的风流事迹。
比如前隋大业帝杨广还是皇子的时候,李渊跟他是表兄弟,年少时二人一起在洛阳最出名的锦绣楼霸王瞟,风光无两……
萧锐是谁?可说是当今大唐首富也不为过,哪怕是乔装住店,也得是最好的,洛阳哪里最好?是个人都知道,锦绣楼!近百年的老字号了。
李君羡小声问道:“公子,咱们出来避难闲逛,住到这地方合适吗?”
“怎么?你是怕被里面的暗桩认出来?”萧锐笑了,“我对自己的易容术很自信。”
“不是的,家里公主还怀着孩子呢……您这样有点不妥吧。”
萧锐噗嗤就笑了,“五哥,你想什么呢?就是单纯的住店吃喝。找姑娘倒个酒不过分吧。我武功尽失,身体千疮百孔,无药可医,过来养养眼,说不定有助于恢复。”
“咳咳,您以前肯定来过,否则不会这么熟悉洛阳,而且一下就找到了锦绣楼。”李君羡狐疑道。ΗtτPS://Www.sndswx.com/
萧锐压低了声音:“我没来过,都是平日里太上皇教的,他年轻时是这里的常客。”
噗……这太离谱了,您甩锅就甩锅,怎么甩给一个老人家?
“五哥,放心吧,回去不会跟嫂子说的。出来玩呢,不会亏待你,到时候找两个花魁陪你,我是身体不行,有心无力,你不必拘束。”
咳咳……
直接把李君羡搞了个大红脸,连连摆手不敢好奇多问了。
另一边,李承乾思来想去,自己是走不回长安的。那就去官府报官,找洛阳府尹,只要这府尹认出了自己,那就好办了。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你一个小乞丐想见府尹大人?
别说通报了,就因为多纠缠了几句,就被门口守卫丢了出去,差点挨顿打。
李君羡心中怨毒的看了一眼。可正好被刚出府衙的地痞看了个正着,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像是一个和善好人一样伸出援手,上来帮助了这个小乞丐,同时还热情的邀请他吃喝,甚至愿意花钱帮他换身干净的衣服。
“谢谢你鲁大哥,你真是大好人。等我回到了家,一定好好报答你的大恩大德。”一路上的境遇,李承乾成长极快,已经学会说好听话了。至少暂时放下了以往的高傲,此时的感激是真心的。
“不妨事,快吃吧。吃完了我找个相熟的长安商队,让人护送你回家。以后不要一个人乱跑就行。”
“嗯,再也不会了。”李承乾抹着眼泪吃着饭。
在餐馆吃完饭,门口来了一辆普通马车,赶车人似乎跟这位姓鲁之人相熟,热情的打着招呼。
“鲁爷,都安排好了。我们掌柜的特意命在下来接这位小公子,把人交给我们您就放心吧。”
“那就辛苦了。小兄弟,安排好了,你坐上马车随他走吧,他们掌柜和我交好,会照顾你的。”
“嗯,多谢鲁大哥,你、你保重,我会回来找你的。”
李承乾毫无防备的上了马车,依依惜别。可他却没看见,原本该姓鲁的给车夫路费的,实际上是车夫暗地里给姓鲁的一袋银子。
不多时,马车就停了下来,车上的李承乾因为多日劳累,吃饱上车就睡着了。
“喂,小子,到家了,下车吧。”
“啊?这么快就到长安了?我睡了多久?”李承乾迷迷糊糊揉了揉双眼。
“到长安?想的美。这就是你的新家!能把洛阳锦绣楼看中,好生学着点,安心当个龟奴,将来有你的好处。”
什、什么锦绣楼?什么龟奴?我要回家的,不去什么锦绣楼……
呸!那鲁三混是出了名的洛阳拍花子首领,已经十两银子把你卖了过来,你还想回家?不听话可是要吃苦头的!
说着,暴力的将李承乾抓了出来,提小鸡一样轻松,李承乾嘶吼咒骂着,忍不住再次大哭起来,我怎么这么倒霉?走到哪里都被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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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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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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