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古代逃荒种田花生秧>第27章 李叔的目的地
  越往北走,灾民越少。

  想来南方的灾民们也不会像李叔一样奇怪,放弃了大力赈灾的昌州,也不去繁华富贵的京都,只一门心思向北前进,比起唐师傅西天取经的决心也不遑多让。

  这里是大梁的北境,幅员辽阔、地广人稀,是大梁隔绝北夷人南下的缓冲地带,自古以来就是军事重地。

  由于燕王的铁血镇守,北境十年太平,无战乱之苦。

  百姓不必颠沛流离,可以安心地在老家锄地种田。

  洛小苒甚至可以想象出这里的小村庄,会是一副怎样安静祥和的模样。

  那必定是农田里一茬茬的玉米接近成熟,黄色从玉米杆的根部渐次往头顶蔓延,直到染黄了头戴红缨帽的玉米棒子。

  砍了玉米杆,扳下沉甸甸的玉米,剥开淡黄的玉米皮,漏出来的就是颜色更深一些的黄澄澄的玉米,拿来烤着吃、切段煲汤、炸爆米花、搓下玉米粒磨成面做大饼,都是好的。

  玉米杆和玉米皮则在晒干水分后,用作柴火,虽不如山里砍的柴木烧得久,但却是引火的好材料。

  尤其是晒干的玉米皮,火折子轻轻一点就着,放进灶台,点燃不易烧着的树枝,等火烧了起来,再加上劈好的柴木,大火就能一直延续下去。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当然这是玉米皮粗糙的用法,还有精细的用法。

  玉米皮的韧性很好,且不易腐烂,用剪刀剪成条状,放入水中浸泡增加韧性。

  捞出晾晒一段时间,有经验的人知道晾晒到什么程度,就能用玉米皮编绳子了。

  编出的绳子同样坚韧耐用,绳子又可以继续作为原料编凉席、编坐垫,都是家里常用的物件。

  花生想必也早早要收了,将花生秧从地里拔出来后,秧子根部缀满了大大小小、白白胖胖的花生。

  花生之间包裹着松软的泥土,连带着花生秧一起被放置在田间,根部朝着太阳的方向安置,加速晒干泥土里的水分,为接下来的摔花生打好基础。

  “麻屋子,红帐子,里面住着白胖子。”讲的就是花生。

  泥土晒的干一些,就可以摔花生了。抓着花生秧的头部,将根部狠狠摔打在地上,从而使花生能够从根部脱离,同时也把花生上的部分泥土摔打下来。

  如果力气不够的,将花生秧根上的花生一个个摘下来也可以,左右是多费些时间。

  花生从秧子上摔下来还不算完全的收成,花生地里肯定还留着许多漏网之鱼。

  这时候候则需要将地再仔细翻上一二三四遍,把那些因为太过成熟而在拔秧过程中与花生秧分离的大花生,通通收入囊中。

  晒干的花生秧同样是引火的好手。

  还有黄豆、高粱、芝麻、棉花等农作物,这些都是洛小苒小时候,在爷爷奶奶家打过交道的。

  而现实里官道两旁要么就是树林,要么就是荒地,洛小苒想象中的画面一点都没见到。

  她与李叔、小星辰就在这样幽静的场景中走了一下午。

  “李叔,不知道你说的向北走,是走向何方?”

  洛小苒虽然很喜欢乖巧懂事的小星辰,也不讨厌有些神秘的李叔,但在不知道目的地的情况下这么漫无目的地赶路,总觉得像是有块石头悬在心间,迟迟不能落下。

  “益州,我们要去益州。”李叔看向又同自己一起走了近一个月的菜菜,说出了最终的目的地。

  益州,北境七州之首,其他六州自北向南依次是圻(qi,二声)州、幽州、凉州、青州、宁州和定州。洛小苒在《大梁疆域记》这本书里读到过。

  “上次和你说,我们要去燕王的地盘,这整个北境都是燕王的势力范围,而益州则是燕王府所在地,也是北境的中心。现在我们已经过了宁州,正驶往青州方向。”赶着马车的李叔缓缓向骑着马的洛小苒介绍道。

  “老夫年轻的时候闲不住,曾经走南闯北地做生意,在益州认了一门干亲,此次前去投奔的就是他。”

  “年轻的时候”就是多年以前的交情。

  “干亲”就是没有血缘关系。

  还是一段跨越南北的情谊。

  每一个形容都让洛小苒心里的小鼓咚咚作响,她合理怀疑李叔是否能找到这户人家,即使找到了,人家是否还记得他。

  毕竟时间跟距离是最考验人的东西。

  “菜菜可是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李叔看着若有所思的洛小苒问道。

  说实话,是的。您刚才也说了,益州是燕王住的地方,那就相当于是个小朝廷,地方版的京都城啊,与我种种田、当个小地主的愿望相悖了。

  说假话:“我只是觉得刚巧都是些赫赫有名的地方。秋娘要去的地方是京都,皇上住的地方,而你和小星辰要去的地方是益州,皇上叔叔燕王住的地方。”

  “去这些地方不好吗?很多身份尊贵的人也都生活在这些地方,是世上少有的物华天宝之地。”

  “也不是不好,只是这世上有的人渴望出人头地,在金贵地界闯出一番事业;而有的人却没有那么大的志向,只想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

  虽然你不相信,但我还是得说:“鸟飞返故乡,狐死必首丘。我是山里出来的嘛,还是想回到山里去的。”

  “世人皆追求荣华富贵,熙熙攘攘皆为利来,菜菜你为何独独想往山里钻去,难不成要做个菊花般的隐逸者吗?”李叔不解。

  “倒也不是有如此高的情操。只是经历过这次灾荒,看淡了很多事情,觉得什么名利富贵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不足一提,只有自己认为日子过得舒坦了,那才是真的幸福,平平淡淡才是真。”

  “平平淡淡才是真,好一句平平淡淡才是真!”李叔嘴里念叨着洛小苒的最后一句话,细细咀嚼片刻,觉得甚是通透。

  洛小苒没看到的是,李叔念叨完这句“平平淡淡才是真”,竟若有所思地看了小星辰一眼,一向玩世不恭的脸上罕见地出现了片刻认真,随后又深深舒了一口气,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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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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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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