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
风很大。
有阳光。
阳光也很烈。
入眼一片金黄草原。
草原中间有银色的图案。
那是水流结冰形成天然的画。
阳光下隐约流动着。
远处有山,有大峡谷。
广袤无垠,就是这样被发明出来的。
入眼场景太美了。
棉棉因为多了两百多辆车很惊喜。
第二天来看自己新的的车车,然后更惊喜的发现,她以为的马场,就是一块操场一般大的地方。
结果万万没有想到,两百多匹马的马场居然这么大。
江枫在一边看妹妹激动的,他嘴角一直上扬,都没有下来过。
“这些都是能征战的真正的宝马,是不能圈养的,只能放养,我们骑兵很弱,就是因为养这种马,只能在特定的地方,养活一匹马至少要五十亩草场,所以两百多匹马,就要这么大的地方。”
江棉棉已经看到了。
草原上骏马飞奔,那场景太美了。
阿爹给的马和她自己的马,还有隗彪胖丫买的马是完全不同的。
她买的马相当于小跑车。
胖丫和隗彪买的马差不多是家用车。
而阿爹送她的马则是有点像是战车,坦克,或者超大吉普悍马,路虎之类的,听到兄长说这一匹马能卖到一千两,嗷呜,全都是百万级别的豪车。
这样一想。
突然发现,她也是顶级富二代序列里的人了。
她以为两百多匹马是因为她是小姑娘,所以只给了两百多匹马。
可是阿兄说,整个国家这种战马,只有两百多匹。
现代的马都是超贵的,权贵专属。
普通中产阶级都挨不上。
因为城市里都养不好马,更别说马群了,真正的好马都是在特定地区养殖,然后运输过来的。
以前不理解,马这么贵,上高科技不行吗?
此刻看眼前的草场,地貌,就发现,的确是别的地方达不到的。
湿度,温度,空间,水源,地貌,缺一不可。
美草,甘泉,长山大谷,旷野,阳光,风雨,这一切,提供了马儿成群奔腾的基础条件。
骑着家用马过来的胖丫和隗彪也震惊的看着眼前的马场。
视野太开阔雄伟了。
胸腔里狗苟蝇营在看到如此场景的时候,都会消散。
就是冬日,风大,有点凉,烈日下都凉。
鼻子有点红。
从今天开始。
劈柴,喂马。
劈柴,喂马。
劈柴,喂马。
完结(划掉)。
棉棉看到了养马人,他们就住在马场边上,移动的帐篷那种。
马场上不能有很多人聚集,如果有人类活动痕迹太多,就会侵占了草场的面积。
养马人穿的很厚,手上有鞭子,脸很红,应该是长年风吹日晒的缘故,脸上像是有一层保护壳一般,坚硬的像是面具一般。
他们养马。
唱歌。
不善言辞。
挥着长鞭,豪迈的歌唱。
马场上除了战马,还有一些羊群,骡子。
像是稻田田埂旁边插着种一些豆苗一般。
养马人当中还有一个小男孩,年纪不大,有点害羞的样子,眼睛湿漉漉的非常好看,棉棉看他的时候,他就傻笑,牙齿很白。
他在棉棉面前骑马,还炫技,因为从小生在马背上,骑着马还能把身体翻到马肚子下。
表演完,男孩就又羞涩的笑起来。
男孩很好看,皮肤不白,但是鼻梁高挺,五官深邃。
眼窝很深,看人很深情的样子,实际上只是草原上风大,看人需要认真的凝视,眼睛微眯。
所以到草原上,不要被草原上的俊美少年迷倒,他深情望你,没有爱上你,只是风太大,沙迷了眼。
从医学的角度,可能是得了沙眼,反复感染后的症状。
眼前的沙眼男孩就特别好看,眼睛湿漉漉的。
棉棉骑着自己新买的小迷你马,和兄长慢慢的逛。
她跟兄长一起比赛,策马奔腾。
看着远山,日落,峡谷,草原。
风很真实,冷也很真实。
江枫就知道妹妹会喜欢这个马场,其实阿爹一开始说是把马场给他的。
但是他想,妹妹从小就喜欢不一样的东西,相比送黄金珠宝玉石漂亮的衣服什么的,妹妹肯定更喜欢这个。
果然。
看她笑的时而开怀,时而不可思议,时而又奇奇怪怪,总之,她应该很开心。
江枫也很开心。
他心底没有阴霾,因为都被妹妹的笑容治愈填满了。
棉棉确实很开心。
她提了一桶水,加了自己的灵泉,然后挨个给马都喂一口,还一匹匹的数着记下来,一共是236匹马,其中有三匹马居然喝过一次又来,差点输错,数成了239匹。
每匹马都摸摸头。
摸二百多次的时候,手都酸了。
果然顶级富二代都不记得自己有什么车,车太多了。
接下来的日子,棉棉基本上是有时间就到自己的马场骑马玩。
就像是刚刚得了很多新车的人,每一辆都可以试驾一下。
等到和每一匹马都认识的时候,棉棉已经可以骑着马,一马当先,带着一群马在旷野奔跑。
美景杀人。
尤其是奔跑前方,有一轮硕大晚霞悬挂在眼前的时候,那种美景,无法言喻。
和沙眼男孩也混熟了。
他叫卡萨尔。
有外族血统。
在这里混血儿不是被羡慕的对象,一般都会被鄙视的叫做杂种。hΤTpS://WWω.sndswx.com/
因为他们出生都有不好的缘由。
卡萨尔所以也不去镇上,从小就在马场里。
他跟马都混为一体,长相也很野性。
棉棉难得遇到一个差不多大的男孩子,每日一起骑马,喂马,奔跑,吹风,晒太阳,杀天杀地。
从天亮玩到天黑。
撒丫子的跑。
时光慢慢的往前跑了一点点。
棉棉的个子也悄悄的又长高了一丢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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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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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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