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死死盯着牛大毛,眼神里充满了浓浓的恨意。
清晨的朝阳撒在那小麦色的强壮肌肉上,晕染着一层淡淡金光,如同怒目金刚似的。
啤酒瓶握在手上,仿佛跟他的手臂浑然一体,充满了无比强大的威慑力。
乍一看到林风,牛大毛脸色骤然一变,变得相当的难看。
而当看到那只深绿色的啤酒瓶,心里头更是一紧。
“玛德,昨天才被这傻子用砖头砸的伤口还没愈合,正隐隐生痛呢。现在这家伙拿着酒瓶,不会又想在老子的脑袋上砸一下吧。”
想到这里,不自禁后移一小步,借以掩内心的紧张与慌乱。
他从小身材高大,力大如牛,并且手脚也比一般的人要敏捷得多。
因此很少有人打得过他。
曾有一次在桃源镇,他喝醉了酒,而故意摸了一下人家小姑娘的屁股。
那小姑娘不甘受辱,立即打电话叫来四个混混,围着打他一个人。
那可是真正的以一对四,喝醉酒的他居然还打赢了那四个混混。
而且还把两个混混给打得住进医院一个星期才好。
这让他威名更盛。
也更得他堂兄牛大伟的器重。
但。
昨天,他碰到发了疯的林风,经历了林风那股令人恐惧的蛮劲,就自叹弗如,甘拜下风。
昨天他被林风单手压在地上死死的,根本动弹不了。
林风的拳头跟称砣一样,打得他全身都是淤青,好像骨头都要被打断。
他估计林风的力量至少要比他的力量大一倍有余。
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若不是唐晴叫住林风,说不定他昨天真的被这个傻子活活打死了。
现在想起来仍然有点后怕。
可以说,林风在他心中已经造成了严重的阴影。
就如同他在唐晴的心里造成了严重的阴影一样。
“林风,你去哪里了,怎么还喝上酒。你在说什么胡话,什么十天之内还清,别乱说话。”
唐晴赶紧跑过去,抓着林风的手臂,呵斥道。
并且伸手要抢过林风的啤酒瓶。
刚才,她对牛大毛的建议也有些心动。
同时欠十几个人的钱,倒还不如只欠一个人的钱。
反正都是欠钱。
只是她隐隐感觉到牛大毛这样做,没安什么好心。
可如果不照牛大毛这样做,村民们天天来她家闹事,迟早也会把她逼上绝路。
不知怎么回事,一看到林风回来,心里一直没有底的她,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
不过又对他满嘴的胡话感到不满。
一看到林风,林宝儿马上咧嘴笑着,“抱抱……”
林风马上伸手接过林宝儿,另一只手仍攥紧啤酒瓶,不给唐晴拿掉。
开玩笑,这里面可是他从金鸡岭花了大半晚上而提炼出来的植物生长精华液呢。
扫视着周围的村民,林风冷声说道:“告诉大家一个消息,我林风的脑子时好时坏,但说话却还是能说得清楚的。
你们给我听着,你们的钱,十天之内,我保证还给你们。
至于你们与牛大毛有什么经济来往,与我们无关,我们只认你们的欠条,照欠条上的数目还钱。
欠牛大毛的钱,也是如此。其他多出来的数目我们不会承认。
当然,如果以后还有人胆敢在我家闹事,欺负晴姐,我不介意在他脑袋上开一个洞,就像昨天在某人的脑袋上开个洞一样。
反正我是傻子,有精神障碍症,就算打死人也不犯法的。
现在,你们中间有哪个不信邪的人就站出来试试吧。”
众村民一听,立即脖子一缩,像是不认识林风一样。
因为,平时林风傻里傻气的,怎么一下子就好了。
不过,他们也拿不准林风的话是真还是假。
相比较,他们更愿意拿欠条找牛大毛兑现金。
钱只有落袋为安。
牛大毛闻言,一张老脸险差点儿挂不住了。
这不摆明就是说他嘛。
只有他脑袋上有伤疤,还包扎了纱布。
问题是,他昨天还跟孙富贵三个小弟说是自已骑车摔的。
在场的村民都不是傻子。
每个人都万分的震惊。
想不到,横行一世的村霸牛大毛,居然也会被傻子打破头啊。
若不是亲耳所闻,真的难以相信。
唐晴将林风拉到一边,压低声音焦急的说道:“林风,你胡说什么,什么十天必还账给他们,我们怎么能做得到?你喝酒喝多了吧,尽说酒话。”
林风胸有成竹的对唐晴笑道:“晴姐,我没喝酒,不信你闻闻我的口气。你放心,我说十天之内还清账,就肯定做得到。我有我的方法。你别作声了,一切听我的就行了。”
拍了拍唐晴的手背,以示安慰。
又对众村民说道:“你们既然没有意见,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了,大家都散了吧。”
一直没有作声的牛大毛仿佛找到了打压林风的机会,哈哈一笑,道:“林风,你只不是一个脑子有毛病的傻子而已,说的话又怎么作得数?再说,就算给你十天时间,你拿什么东西还大家的钱。是拿你身上的血,还是命还呢?”
“你管我拿什么东西还?只要我能还你的钱就足够了。当然,你们也可以选择不相信我。但我说过,谁也不准来我家闹事,欺负我晴姐。有谁不服气的,我保证在他脑袋上开一个洞。我说到做到。”
林风扫视着众村民,见他们都不作声。
又看向牛大毛,笑眯眯的说道:“牛大毛,听说你打架很厉害,我不信,想挑战你一下。如果你能打赢我,就当我刚才说的话是放屁,不作数。
如果我打赢你,那你们以后就不许再来我家闹事。
怎么样,这样很公平吧。
你敢不敢与我打一场?”
挑衅,赤果果的挑衅。
众村民全部望着牛大毛,脸上充满了激动与期待。
他们也希望牛大毛出手,狠狠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子。
哪知,牛大毛一张大马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最后才悻悻的说道:“老子一个正常人,岂会跟你一个大傻子打架,就算打赢了你,老子脸上无光啊。哼,真是无聊之极,走了。”
带着孙富贵三个小弟,灰溜溜走了。
心想,谁跟你个大傻子打架,老子不要命了吧。
哼,先让人得意几天,过几天老子会让你认识什么叫做真正的打架高手。
众村民见状全部心里雪亮,也都陆续散了。
他们虽然也不相信林风的话。
但连牛大毛都不敢惹林风。
他们就更别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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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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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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