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林风唐晴>第1章 傻子林风
  初夏。

  艳阳高照,南风习习。

  九龙山金鸡岭脚下,一片碧油油的玉米地旁边,穿着八十年代最流行的浅绿色军装的林风坐在土埂上,抱着八个月大的侄女林宝儿轻轻吟唱,哄她睡觉。

  磨破洞的黄布书包搁在一边,露出一只装水的粉红旧奶瓶。

  他嫂子唐晴弯着腰在半腰高的玉米地锄草。

  家里穷,没钱买除草剂,唐晴就只能自已下地锄草。

  女儿林宝儿交给林风在一边带着。

  林风虽然长得高大白净,眉清目秀,却是一个傻子,常常将玉米苗跟杂草一起锄掉。

  因此,唐睛只能让他在一边帮忙带女儿,自已在地里一边干活,一边看着他俩。

  没办法,丈夫林坚与公公婆婆在一年之内先后去世,她只能带着女儿与傻里傻气的小叔子相依为命。

  "哦哦,宝宝睡觉觉哦,宝宝乖乖哦……”

  林风一边慢慢摇晃着昏昏欲睡的小侄女,一边嘴里轻哼着催眠曲。

  南风微醺,吹得他都快要昏昏欲睡。

  然而,眼光不经意掠过碧油油的玉米叶,朝嫂子唐晴看过去。

  唐晴身材很好,又是弯着腰,在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到她衣领里面两只宝宝吃饭的白瓷碗在玉米叶后面一晃一晃的,像是在躲猫猫。

  林风觉得有趣,脑袋也跟着一晃一晃的躲猫猫,努力不使自已昏昏欲睡。

  此时的他,绝对不是什么变态的偷窥狂,而像小孩子一样单纯的认为这样好玩。

  在他眼里,唐晴与林宝儿绝对是他最亲的人。

  如果有人敢欺负唐晴,他肯定会找那人拼命。

  对此,唐睛仍流着香汗弯腰锄草,丝毫没察觉到自已在小傻叔子面前走光。

  林风呢,脑袋摇晃了一阵,感觉有点累,也就没跟白瓷碗躲猫猫。

  转头望去,一大片绿油油的禾田,随着南风起伏翻滚如波浪。

  几只燕子在低空中欢快的飞舞着。

  再远点就是青黛色的九龙大山,在阳光下显得深邃而神秘。

  他常常傻里傻气的想象着,那黑黢黢的大山里面是不是住着一位传说中的白胡子老神仙,吃着美味的仙桃,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

  这时,前方玉米田转角出现一条诡诡祟祟的人影,冲着林风招手:“傻子,吃不吃糖,牛扎糖,好吃得很。”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夹桃村的村霸张大毛。

  只见他穿着一件半旧不新的灰色西装,梳着西式汉奸头,咧着屎黄色的大板牙,朝林风很亲切的笑着。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牛扎糖,朝林风晃了一晃。

  “嘿嘿,牛扎糖,好吃,我喜欢吃……”

  林风眼前一亮,顿时咧嘴傻笑,抱起林宝儿,朝张大毛走去。

  仿佛在他眼里只有牛扎糖,没有别的。

  “傻子,把林宝儿放在地上,你跟着我来,我就给你牛扎糖吃。”

  张大毛从一把糖中拈起一颗牛扎糖晃了晃,极力诱惑着。

  林风依言将沉睡的林宝儿放在土埂上,再用草垛拦住,防止她一个翻身滚下土埂。

  然后傻笑道:“嘿嘿,牛扎糖,好吃,我要吃……”

  走几步,又下意识回头,挠着头:“不行,我不能跟你走,我要带宝儿睡觉觉。”

  “傻子,林宝儿已经睡着,没事儿,只要你跟我来,我把糖全部给你吃。你也可以给宝儿吃糖。”

  张大毛见林风站着不动,马上递一颗糖给林风试味。

  林风迫不及待的撕开糖衣,扔进嘴里,咂吧着嘴巴,三下两除二就吃完。

  然后又朝张大毛伸手,“好吃,大毛哥,我还要糖。”

  “还要糖可以,你就跟我来。”

  张大毛朝前走。

  林风紧跟其后,叫嚷着,“我还要糖。快给我。”

  两人走了大约百来米的样子,张大毛突然把糖果全部朝一口枯井一扔,回头对林风诡异一笑:“傻子,糖全部在井里面,你去捡起来吃啊。”

  “糖糖丢井里,大毛哥,你太坏了。”

  林风凑近井边去看,嘴里不满的嘟嚷着。

  下一秒。

  张大毛狞笑一声,“臭傻子,既然你那么想吃糖,那就去井里吃好了。等老子办完事后,再把你捞上来吧。”

  伸手用力一推,将林风推进枯井,转身快步朝唐晴所在的玉米地走去。

  他知道,这枯井只有五六米深,里面全部是软土与树叶,林风掉下去也不会摔死,顶多摔断胳膊小腿什么的。

  到时候,就说傻子失足掉进去就行了。

  毕竟,现场只有他们两人,还不随他自已胡编乱造。

  一想到那个漂亮得不象话但又烈得跟野马一样的俏寡妇在他面前惊恐莫名,苦苦哀求。

  心里就没由来的一阵快感。

  他觊觎唐晴的美色太久了。

  今天终于有机会把傻子林风支开。

  何况,唐晴还欠他一万块钱呢。

  今天先弄一回,权当收一点利息吧。

  林风呢,猛地被张大毛推下井,不禁吓得啊了一声,随后落入井里,脑袋像是硌到了什么石头似的,咚的一声闷响。

  剧烈的疼痛瞬间传来,让他当场晕过去。

  幽暗阴森的枯井里面,陡然闪发出一团金光。

  金光中,一块尺许大小的貌似大公鸡一样的石雕上血渍斑斑。

  正是林风脑袋硌在上面所溅出来的鲜血。

  那金光,正是由浸着鲜血的石雕像所散发出来的。

  紧接着,那石雕像仿佛活过来,幻变成一只红冠金披大鳞爪的大公鸡。

  它扑楞着大翅膀,腾起巨大的劲风,锋利如刀的尖喙吐出人言,“好家伙,老子封印在这石像五千年,今天终于重现天日。嗯,原来是这小子用鲜血帮老子解的封啊。看来,这小子与老子有缘啊。既然这样,老子就送他一场天大的造化吧。”

  语毕,大公鸡幻变成一团金光,笼罩着昏迷不醒的林风。

  最后化为一缕金光,全部没入林风的脑门。

  林风呢,悠悠醒来,打量着四周,一片错愕: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我怎么会在这里?”

  四分五裂的石雕像,泛着腐臭的树叶与松土,及长满苔鲜的井壁,无一不告诉林风,他已身处枯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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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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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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