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新布里斯班,宠物店传来噩耗,狗狗在睡梦中离世。
丘比特的遗体被装进曲奇饼干铁盒里,系上红色丝绸带,埋在市中心花园的牡丹花丛中。
“太突然了,我还想陪它玩儿抛接飞盘的游戏来着。”
“我把飞盘也埋了,还有它最喜欢的骨头玩具。”
林奇握着从园丁那里借来的铲子,拍实了泥土,在上面放了块鹅卵石:
“别怪宠物店老板,他很称职,是丘比特年纪太大了。”
“是啊,它是条老狗了。”
她没心情去小吃摊,径直走过电影院,甚至连最喜欢的木偶戏也没看一眼。
走回公寓的路上,西格德莉法低着头,很久没有梳理的金色长发乱糟糟的,被风儿吹得凌乱不堪。
“这样下去不行。”林奇主动打破了沉默:“咱们去喝一杯。”
“你不是戒酒了么。”
“为了你,喝点也无妨。”
“谢谢,咱们去哪。”
“我知道个好地方,强尼老哥介绍给我的。”
下城区的某个小巷深处,
杉树屋酒馆的装饰风格相当复古,家具装饰大多都是木质的,钢琴师弹奏着慵懒的爵士乐,昏暗的灯光能使人静下心来,
林奇认识这里的调酒师,他调制的火焰龙舌兰是新布里斯班最棒的。
酒精含量由客人订制,林奇选了40度,正适合借酒消愁。
几杯酒下肚,二人都有些醉意微醺:
“现在就连宠物狗也没了,你我都是一样,在这世上形单影只,再也无亲无故。”
“至少还有彼此。”
“感谢有你,干杯。”
“干杯。”
西格德莉法一仰脖,火焰龙舌兰酒顺着喉咙流淌而下,烧得胃口暖呵呵的,虽有些头晕目眩,却是说不出的舒坦。
时间流逝,钢琴师离开了,服务生也下了班,酒馆里只剩调酒师和两位顾客,变得安静起来。
林奇走到自动点唱机旁,点了一首野小子乐队的成名作《疯癫少年》,
这是一首节奏极快的电音说唱,歌词充满年少轻狂、叛逆、桀骜不驯的青春色彩。
“想不到,你还听这种歌,可是有年头了。”
“很有年代感,是吧。”
酒喝了,点根烟也就显得水到渠成,林奇喷了口烟雾,说到:
“那时候,我那矿工老爹还活着,他喝醉以后跟我提过一件事,
老爹初中逃课去看了一场演唱会,没买票,听了一半被保安赶出来。
他说那场演唱会他会记一辈子,那是野小子乐队的《活火山》演唱会,当时和他同龄的叛逆少年共同崇拜的偶像。
他总用那台二手市场淘来的老古董随身听播放这类歌曲,偶尔去KTV唱歌也喜欢飙几嗓子,和他那些矿工朋友们唱着,笑着。
在我们小孩子听来相当刺耳,像是噪音,于是每次都捂着耳朵。
后来,很多年过去了,父亲早已不在,我抗起了养家的重任,每当疲劳到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我就翻出那台破随身听,听着父亲喜爱的歌。
不知怎么的,就喜欢上了,打仗时都在听。”
“现在还带着么?”
“随身听和磁带都在空降任务中随补给一起被摧毁了。”
“可惜。”
“刚刚看到,点唱机的推荐循环列表有这首歌,就点了,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有时候,思念一个人,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他的爱好,了解他的心思,就像现在,”西格德莉法端着酒杯说道:
“我了解父亲当年为什么天天酗酒嗑药了,他心思不坏,只是懒惰,他想逃避家族长子的责任,说实话,我也感觉累了,什么振兴家族荣誉,去他个鬼吧!
这世道烂透了,做好事就成了笨蛋,脸皮够厚才混得开,像我这种直性子,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到希望,简简单单过一辈子算了。”
“我也是,等到完成这一期合同,提前退休了。”
“你说过,要向我求婚。”
“你也说过,不要钻戒,要一束花就够了。”
“哈哈,咱俩可真特么的是一对儿怪胎!”
“干杯,敬逝者!”
“干杯!”
凌晨时分,调酒师提醒他们酒吧要下班了,林奇晕晕乎乎结了账,两人拉着手,大声唱着歌,就和街边的醉汉没两样。
一进屋,西格德莉法像头饥饿的母狼扑倒了猎物,林奇的衬衫几乎被她撕碎了,脖子上尽是唇印。
“你疯了?”
“我们都喝多了,在这燥热难耐的夜晚,大汗淋漓的男女独处在破公寓里,如果今晚不发生些什么,那才叫疯了呢。”
林奇开起了玩笑:“你这穷鬼,是想诱惑我,然后讹我一笔钱。”
“喂,老大,难道疯狗强尼他们说的笑话是真的,你真是gay?和健身房的肌肉男一起玩儿摔跤来着。”
憋了几秒,林奇终于笑出声来:“滚你的!你才摔跤呢!”蜀南文学
“哈哈哈!”
二人相拥着,笑得咳嗦起来,突然停下,四目相投,然后激烈地接吻,动作粗鲁,好像打架似的,撕扯着衣衫。
“和女性坦诚相见,你倒是一点儿也不害羞啊。”
“习惯了,母亲身体不好,都是我帮着给擦洗照顾,端屎倒尿,妹妹也是我一手拉扯大的,害臊这种事,在艰难的生活面前,屁都不算。”
“我总以为,自己是这世上最惨的,现在我真为这个想法感到羞愧。”
拥吻着,壮硕的身体撞倒椅子、桌子……
林奇的脚趾头磕到了桌子腿,疼痛使得他清醒了些:
“确实是喝多了,呼……要不要冷静一下,免得激情燃尽后悔。”
“不,我才不要冷静下来,我要疯狂,今晚你不必睡沙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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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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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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