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都人跑到这么远的东省开服装店吗?
怎么想都是港都更赚钱吧?
这么一个东省偏僻小镇上,他这么新潮又时尚的衣服能卖出去多少件?
主要是大城市的人追求时髦,特别偏远的农村,是接受不了这么新潮的事物的!
就比如宋时微当初接手了服装厂滞销的棉衣,卖到祁连岛的村子里,就能卖的很快。蜀南文学
主要是农村的老百姓要的是经济实惠,每天下地干活,穿的时尚又潮流有什么用?
估计真丝的裙子能被玉米杆,麦秸秆刮的全是线头。
价格还贵,有那个钱,她们不如多买几件实用耐穿的衣服,买一些肉回家包几顿饺子来的实惠!
所以,这家服装店的生意,才会这么惨淡。
除了宋时微她们进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进来买衣服。
那个港都老板,也就是廖永强大概是看出了她的想法。
勾唇一笑。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奇怪?”
宋时微笑笑。
他也没再解释,反而将宋时微刚才看到的那件红裙子递给她。
“喜欢这件?”
从她们还没进门的时候,廖永强就注意到了她的目光,一直盯着这件裙子看。
似乎很是喜欢。
在这个小镇上呆了那么久,他真的很少遇到能真的喜欢他设计的衣服的。
好像这边的人有些接受不了。
比如什么蝙蝠衫,低腰的牛仔裤,又宽又胖的喇叭裤.......
他一个月卖不出去几件。
连房屋租金都赚不过来,要不是他还是有些身家的,根本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
宋时微看着满屋子时尚又熟悉的服装,使劲点了点头。
“好看,很喜欢!你屋子里的衣服我都很喜欢!”
他的设计风格大胆又前卫,很像21世纪常见的复古穿法,漂亮中透着优雅,漂亮中透着时尚。
听到她说喜欢,廖英强突然激动了。
就好像那种沉寂已久,突然得到别人赏识的那种激动。
在他眼里宋时微此时简直就是他的伯乐。
将裙子往她怀里一塞,指着里面的试衣间。
“去试试?”
宋时微也想试试看,自己穿这样的衣服到底好看不好看。
毕竟她没有大波浪,没有烫头,她有一头柔顺的黑长发。
可廖永强有别的东西,趁着她去试衣服,他在自己的抽屉里拿出搭配用的装饰盒,里面有各种各样的耳环,耳坠,耳钉,发夹和发箍,,甚至还有一些漂亮好看的胸针。
说起来二丫是第一次来这家店,她虽然从这条街上路过好几次,但从来没有买过这家的衣服。
听小伙伴们说,这家店的衣服都奇奇怪怪的,根本穿不出门。
有个姑娘买了他家的衣服,回家就被父母给一顿臭骂,说她穿的什么玩意儿!
伤风败俗的!
一把火给她烧了!
所以,关于这家店有很多传闻。
还有说这个老板是个外地人,三四十岁了,一口蛮话,以前是个混黑道的,被仇家追杀,才来了她们这边,买了他家衣服容易被他缠上。
反正说什么的都有,传的很是邪乎。
刚才看宋时微要来这家买衣服,她还有些想阻止来着,可等看到这个老板跟微微姐说话的样子,也没觉得那么可怕了。
而李伟和赵亮也是第一次逛服装店。
他们平时都是穿工装,厂里发衣服,谁还会费那个钱跑出来买衣服啊!
不过,看着这店里的衣服却是都奇奇怪怪的。
有些裤子那么低,一抬手恨不得就能露肚脐眼,这样的衣服,看着怪让人害羞的。
就在这时,宋时微换好衣服出来。
只见她穿着那件大红色大荷叶边翻领的连衣裙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
她皮肤本来就白,穿上这件大红色的裙子仿佛更白了。
而且衬得她气色非常好,明明未施粉黛,却好像化了妆一般,明艳照人!
裙摆是百褶的,一直到小腿。
宋时微的小腿更是纤细嫩白。
走起路来,裙摆瞬时散开又合拢,透着一股不可言喻的美感。
不止二丫,李伟和赵亮看呆了,就连廖永强都看的热血沸腾。
好美!!好美!!他的衣服果然还是需要懂他的人穿才能穿的出来这种美!!
宋时微简直就是他梦想中的缪斯!!
慌忙跑去将手里精心挑选好的发箍和耳环递给她。
“能麻烦你,戴一下吗?我想给你拍个照,可以吗?”
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照相机!
看到照相机,二丫的嘴巴差点能塞下个鸡蛋。
宋时微也有些惊讶,他竟然有照相机?
不过一想到他港都人的身份,便瞬间明白了。
那里什么好东西没有?太多的进口货,好东西,多的事,港都不论什么时候都被称为购物者的天堂!
有机会,她也真想去南方走一走。
当时是因为怀孕加上还没有改革开放,出门都要身份证明,很是麻烦。
后来生了孩子,小八又出了问题,全身心都在孩子身上。
如今孩子们都两三岁了,等她完成了跟老李头的诺言,孩子们再大一些,周庭樾这边也稳定以后,她还是想出去走走。
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说不定还有一些新的商机!
老话不是说的好吗?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看着廖永强手里的照相机,她真是羡慕死了。
她也好想有一台照相机啊,这样就可以把几个孩子小时候的模样,拍下来,保存好,以后等他们长大了,也能看看自己小时候的模样,有往昔可回忆。
所以,等宋时微装扮好,廖永强拍了照,她忍不住开口问他:“你,这个照相机卖不卖?”
正在抠胶卷的廖永强惊讶的抬起头:“你想买照相机?”
宋时微笑着点头:“我想买!”
廖永强其实有些犹豫,这照相机,是他从港都带来的,就这一部,他自己也有些不舍得,但她的缪斯开口了,他要是不卖,他又不好开口说想把她照片洗出来,洗成放大的,贴到门口当宣传海报用。
宋时微看他这副模样,就知道自己可能有些强人所难了。
“没事没事,这个你要是还有用,我就不要了,等你以后什么时候再回港都,帮我带一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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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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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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