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灾年!全家团灭前,天降小福宝!>第五十一章 人在田里忙,脏水从天降!
  幸好,荷花脑子笨,想不到这么多。

  听到旁人问,她顺口就骂道,“还不是我那个嫂子,说出门没有好袄裤,把我那套换去了,然后就不给我了。这套袄裤是她的,一点不暖和还臭的厉害!”

  众人都是唏嘘,这事也就揭过去了。

  邰三爷瞧着老兄弟在人群里,有些脸红,还想招呼几句。

  邰老爷子却摆摆手,抱着孙女又回去了……

  虽然天气的变化很微小,但日日累积在一起,还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暖和了起来。

  再懒惰的人,这个时候也急着往田里走动了。

  特别是今年瞧着不错,很可能是个丰收年,众人对待田地,这个活命的根本,也就越发认真了。

  邰家老少三代,就是邰永禄和邰永悦都加入了春耕前的准备工作。

  村外的三亩良田和四亩薄田,已经堆了肥,也烧了荒。

  只等再过几日,土地彻底化冻就能翻地起垄了。

  老爷子惦记张家村新入手的那五亩地,这一日吃过早饭,就要过去看看。

  珠珠换下了厚厚的袄裤和兔皮坎肩,只穿了夹袄,比之先前跑动的更灵巧了。

  眼见家里人忙着,她就跟前跟后帮倒忙儿。

  最后,老爷子等人要出门,她才急了。ΗtτPS://Www.sndswx.com/

  “爷爷,爷爷,珠珠也要去玩儿!”

  老爷子被孙女抱了大腿,根本舍不得甩开,赶紧扔了肩头的耙子,抱起了孙女哄劝着。

  “珠珠,爷爷是去干活儿,不是去玩儿。你在家里吃点心,爷爷回来再带你去溜达,好不好?”

  可惜,平日乖巧的珠珠,却难得犯了小脾气,瘪着小嘴,大眼睛委屈的泛红,“爷爷不要珠珠了,爷爷坏!”

  杨丽华从屋里出来,心疼闺女,又怕她养成耍赖的习惯,就上前抱了闺女耐心解释。

  “珠珠不许闹爷爷,家里有正事呢。跟娘在家做针线,珠珠最听话了。”

  珠珠不吭声,眼泪疙瘩从大眼睛里噼里啪啦落下来,委屈巴巴的小模样,立刻让全家都心疼坏了。

  “哎呀,别惹我大侄女掉眼泪。一起去,我背着她!”邰继业第一个跳脚儿,就要抢过孙女。

  结果,老爷子比他手快,接了孙女扛在肩头。

  “罢了,罢了,家里没什么事就一起去地头看看,认认地方也好。省得以后送个饭和茶水都找不到!”

  珠珠立刻欢呼起来,“爷爷最好了!”

  杨丽华无法,笑着瞪了闺女一眼,赶紧拾掇出门。

  刘冬娘主动留下来做午饭,邰永悦腿脚不好,也笑着说给二婶烧火。

  这般,其余家里人就浩浩荡荡赶往张家村了。

  张家村在邰家村南边十几里路的位置,邰家的新田地在两村中间,倒是很便利。

  往年,老爷子也没少在十里八村走动,又因为行事周正热心肠儿,同大多数乡亲都混个脸熟。

  刚到了地头儿,邰继祖等人拿着耙子,开始清理枯草之类,老爷子就寻不远处的张家村村人说话去了。

  但奇怪的是,往常见他很热情的人,如今却突然变了样。

  老爷子说三句,对方才应一句,而且神色很是古怪,好似有些瞧不起又畏惧。

  初始,老爷子还以为对方是因为之前关门抓贼那些传言,对他有些误会。

  但换了几个人之后,他觉得不对味了。

  就算因为传言,害怕他随时暴起杀人,应该是害怕里带着讨好之意才对啊,怎么会瞧不起呢?

  他皱着眉头回到儿孙身边,就嘱咐儿媳,“老大媳妇儿,你去张家村走动走动,看看是不是村里人对咱们家有什么误会?我瞧着那些人神色不对,若是不问明白,以后这地就是种下了,也不放心。”

  杨丽华赶紧点头,刚要把珠珠交给家里人,想了想,她还是抱着珠珠进了张家村。

  张家村的村口住了一户人家,同样是男人们下地了,妇人在家纳鞋底,做点儿杂活儿。

  杨丽华平日在家也不常出来走动,妇人根本不认识她。

  所以,眼见杨丽华抱了孩子到了门口,笑着讨一碗水喝,妇人立刻就答应了。

  珠珠今日穿了绯色的夹袄和裙子,梳了包包头,越发显得玉雪可爱,一笑一口小白牙儿,惹得那妇人欢喜。

  “嫂子不嫌弃的话,进来坐着歇歇吧。”妇人邀请,杨丽华笑着道谢,顺理成章抱着珠珠进了门。

  妇人家里拾掇很干净,她一边从水壶里倒水,一边顺口问道,“嫂子瞧着面生啊?”

  杨丽华就道,“我是到前边庄子里探亲,马车出了点儿问题,我家男人在修理呢。碰巧孩子渴了,我就过来走走。”

  妇人也没怀疑,赶紧把水碗捧了过来。

  珠珠真是有些渴了,但喝起来依旧小口,很是秀气,惹得妇人又是一顿夸。

  杨丽华问问妇人家里也有两个淘气小子,也恰当的捧了几句。

  这女人说起孩子,总是滔滔不绝,自然而然也就亲近了。

  杨丽华瞧着时机差不多,就装作不在意的问道,“大妹子,我也算在这条路常走动了,我记得村北边那几亩地是张老根张叔家里的啊,什么时候卖掉了?”

  妇人一时没想起来,愣了一下,才恍然大悟应道,“哦,对,老根叔家的地卖了,卖给北边邰家村的邰六爷家里了。”

  杨丽华笑道,“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方才地里忙活的几人确实面熟。有一次我路过邰家村,在邰家也坐过一会儿,那家人很是厚道,名声也极好。”

  妇人撇嘴,瞧瞧左右无人,自家爷们也有一会儿才能回来,于是就多嘴闲话几句。

  “你是不知道啊,这人啊,真是不能看表面。以前我也觉得邰六爷仗义,家里人都热情心眼好,但如今啊……啧啧!”

  妇人咋舌,压低了声音又道,“那家人背地里可不是东西了,听说在村里说一不二,跋扈又不讲理。我们村里姑娘嫁给邰家一个后生,结果那后生不会巧嘴讨好,惹了邰六爷不喜欢。

  “邰六爷带着全族排挤这小两口,有活计不让干就算了,家里揭不开锅要饿死人了,邰六爷居然还威胁全族,不让任何人借粮食救命。

  “这小两口没办法,真是哭着回我们村,拿走了五斤高粱,实在太可怜了。”

  杨丽华听得脸色不好,极力忍着恼怒应道,“大妹子,传言不可信,这事儿怕是有什么误会吧!”

  妇人却摆手,恨不得拍胸脯打包票。

  “我说的都是真的,怎么是传言呢!邰家那后生当我们面前亲口说的,还能有假?这年头,同族之人都抱团过日子呢,没有这事儿,谁愿意给本族抹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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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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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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