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灾年!全家团灭前,天降小福宝!>第二百四十九章 爱就要学会放手!
  众人被他惊的一愣,都以为这小子犯什么错了。

  “永安,有话起来说。无论你惹了什么祸,只要你占理,家里就不会怪你。”老爷子亲手扶起孙儿,当先抛出一颗定心丸。

  邰永安却不愿意起来,深吸一口气,高声说道,“爷爷,贺叔叔想让我参加戍边军!我……我想去!”

  屋子里瞬间安静,众人神色都有些复杂。

  永安这小子从小就喜欢刀枪棍棒,崇拜保家卫国的戍边军,只要有机会就纠缠着老爷子讲戍边军的故事。

  随着他长大,无论是跟着家里种地,还是跟着邰继业出去行商,他都没有改变这个想法。

  其实家里人人都知道,最后肯定是拗不过这小子,要送他去边关。

  但边关凶险,谁都想多留他一段时日,万一这小子就改了主意呢。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老爷子也是叹气,他是戍边军出来的,自然比谁都清楚。

  他想了想,又扶起孙儿,“先起来,有话慢慢说。”

  永安心里焦灼,他想长跪不起“逼迫”爷爷立刻答应,但又不敢,只能怏怏不乐的站了起来。

  老爷子坐下,吧嗒了半晌烟袋锅儿问了一句,“永安啊,听说你在军营里住了一晚?”

  “是啊,爷爷。贺叔叔派人带我到处走动,军营可热闹了。”邰永安眼睛都亮了,满心的狂热。

  “我已经出来好多年了,你说说营里如今吃的是什么,住的怎么样?兵器是新是旧,兵服和鞋子是不是破烂?”老爷子追问。

  邰永安赶紧应道,“爷爷,兵营里吃的不算好,掺杂了麸皮的高粱面馒头,蒸的特别硬,要泡在热汤里才能泡烂吃下去。兵服和鞋子……”

  他努力回忆了半晌,皱了眉头,“带我到处走动的大哥……鞋子露脚趾头了,衣裤还好。兵器……好像是半新,但磨的刃口很亮很锋利……”

  众人都是皱眉,心里酸涩。

  大魏号称盛世,万国朝拜。顺天府和京都那边的世族和豪门更是挥金如土,南边赈灾听说也是动着多少万两银子。怎么戍守边关,肩负一国百姓安危的戍边军却过的如此困苦。

  吃不饱穿不暖,拿什么同外敌去拼命!

  老爷子好半晌才松开握紧烟袋锅儿的手,再次问询孙儿,“永安,即便这般艰苦,你也要去参军吗?”

  邰永安立刻点头,“爷爷,我不怕吃苦,我就想上马杀敌,保家卫国,建功立业!”

  老爷子望向邰继祖和杨丽华,神色里意味很明显。

  他是拦不住了,不知道儿子儿媳这做父母的怎么想!

  杨丽华眼里含着泪,心里挣扎的厉害,想必悬崖上的老鹰,把小鹰踹下去的心情也不过如此了。

  不经历凶险,怎么可能学会飞翔!

  总是藏在母亲臂膀下的孩子,永远也长不大。

  邰继祖心疼,伸手握了媳妇儿的手,抢着开口说道,“永安要去就去吧,小子长大就要出去闯荡。但家里不指望你光耀门楣,你……一定要顾好自己,不要让家里惦记。”

  杨丽华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她知道丈夫这般是给了她一个理由,一个将来孩子有事,她可以埋怨他的理由!

  邰永安眼见母亲掉眼泪,真是着急又心疼,但他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反悔的话。

  他的血脉里,天生就有战斗的渴望!

  他要用敌人的鲜血,铸造男儿的通天路!他读书不如二弟,经商不如三弟四弟,身为大哥,要撑起家族,要保护弟弟妹妹,就只能选择这条最适合他,也最快成功的路!

  珠珠其实没有听懂多少,但娘亲哭了,大哥要走了,她还是感受到了。

  她哒哒跑过去,抱了大哥的腿,哭哭唧唧不舍得。

  “大哥,珠珠不想让你走!大哥在家陪珠珠骑马!”

  邰永安抱起妹妹,把脸埋在她肩头,悄悄擦去眼泪,然后扬起笑脸哄劝道,“珠珠放心,大哥一定会常回来看你的。你不是也说,大哥最厉害吗,那大哥去多杀几个敌人,以后当将军。俺家珠珠就是将军家的小姐了,好不好?”

  珠珠认真想了想,又把大哥的手放到自己头顶儿,奶声奶气应道,“珠珠不想当官家小姐,但大哥想做将军,珠珠就支持大哥!”

  邰永安哈哈笑,揉了揉妹妹的头发,心里无比的欢快。

  他虽然没有二弟聪明,但在一个屋檐下生活,还是能看清很多东西。

  这个家是爷爷说了算,可是妹妹若是答应了,爷爷一般时候都不会反驳。

  他去参军的事,板上钉钉儿,稳了!

  果然,老爷子再没拦着,只是嘱咐道,“不差这半月,在家多住一段时日,等宗祠建好,也祭祀过了,你再出发。”

  邰永安当然一万个答应了,其余人见老爷子决定也就不多说了。

  杨丽华琢磨着给儿子缝两套耐磨的衣衫鞋袜之类,至于冬装倒是不用,这里离得边关很近,家里车队也必然要常来往,捎带东西的机会很多。

  刘冬娘也盘算着,这半个月要做什么好吃的,一定给侄子好好补补,最好再壮一些,去边军即便受苦也扛熬!

  就是珠珠都要开了自己的宝箱,给大哥多带点儿银子!

  不说邰家这边的纠结和热闹,只说这会儿夜色笼罩整个大地,泰安县城也慢慢安静下来,除了富贵闲人们还在酒楼里推杯换盏,其余地方已经少有人影了。

  闵家点心铺子后院里,闵管事正在核对账册,一个面相机灵的小伙计闪身进了屋子,见得没有外人就小声禀告道。

  “掌柜的,陈婶子把邰家那院子打扫干净了。”

  闵管事点点头,扫了一眼窗外又望向小伙计,问道,“另外那件事办成了?”

  小伙计笑的得意,上前亲手替掌柜倒了茶水,应道,“管事放心,我亲眼去看了。我姑父也是多年的人牙子了,要忽悠几个泥腿子很容易。那一家三口都按手印,卖了自身为奴。明日一早就要跟车去南边了!至于到了南边,是去田庄做佃户,还是去东南海边晒盐……就不是他们能决定的了!

  “总之,他们有生之年肯定不会回来了。若是他们勤勉,养家糊口不成问题,但若是想偷懒或者不听话就要吃苦头了。”

  闵管事眼底闪过一抹满意,抬手从荷包里拿出二两银子,扔给小伙计说道,“管好你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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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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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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