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灾年!全家团灭前,天降小福宝!>第一百九十二章 真是好饭不怕晚!
  男人就没有不爱马的,尤其邰家这匹马实在是神骏,闵管事每次看到都是心痒痒。

  但他从来没动过夺人所爱的心思,因为……就算夺过来,这马也不好驾驭啊。

  他就因为刷毛的力度不够,被翻了三次嘴唇,两次白眼!

  幸好,邰继祖太清楚马祖宗的脾气,早就给他套了一件旧衣衫,否则他身上这长衫是没眼看了……

  珠珠骑在马背上,眼见闵管事狼狈,笑的咯咯有声。

  日头顶在胖丫头的头上,照的她整个人都金光灿烂!

  待得灶间飘出浓郁的香气,迟来的午饭终于可以开吃了。

  雪白的米饭,汤汁金黄的母鸡炖参须和大枣枸杞,大碗红烧肉,麻婆烧豆腐,回锅肉,干炸小河虾,外加红烧四喜丸子,荤素搭配,凑了满满一桌子。

  老爷子和邰三爷、闵管事,外加邰继祖三兄弟和邰永安、邰永宁坐在了堂屋。

  杨丽华和刘冬娘带着邰永禄、邰永悦在屋里的炕桌儿上,简单吃一口,毕竟后院还有活计,村里妇人们盼着多赚钱,有些都不回家吃午饭,带个饼子啃一啃就继续织毛衣了。

  邰永禄和邰永悦有些沮丧,这一刻真是想快些长大,然后就能上桌儿跟大人们一起吃饭了。

  刘冬娘从桌子下边拿出一个陶碗,碗里藏了大肉丸子,一人分了一半,俩小子立刻就把什么都忘了,大大咬一口,直接香迷糊了!

  什么长大?

  以后再说吧!

  长大就是大人了,这样吃小灶的好事肯定没有了!

  当然,他们选择性的忽略了珠珠,这个被全家疼在心尖上的胖丫头注定是把小灶吃到老了。

  这会儿,她正坐在老爷子和闵管事中间,抱着大鸡腿啃得小嘴儿油汪汪,奶声奶气嚷着,“真香!”

  老爷子和邰三爷,还有闵管事都听得笑起来,端起酒杯碰在一起。

  “来,喝一口,为了以后孩子顿顿有鸡腿吃!”

  “对,必须喝一口!”

  “日子真是越来越好了!”

  邰继祖和邰继宗很少喝酒,邰继业倒是馋的咽口水,可惜长辈跟前,他一个小辈儿轻易不能喝酒,否则撒酒疯没了规矩就招人笑话了。

  倒是邰永宁吃的心不在焉,没喝酒也像是喝醉了。

  多少个夜晚,他睡不着的时候就盼着有一日能康复,去学堂读书。

  就在他都要绝望的时候,想着是不是学个手艺,起码养活自己啊。

  没想到,他的腿重接了,如今先生也找到了!

  真是像做梦一样!

  珠珠吃饱了,看着对面的二哥差点儿把汤送到鼻子里,就跳下地,哒哒跑过去扯了二哥的手。

  “二哥,我们去河边玩儿啊!”

  邰永宁回神,赶紧带着妹妹同长辈们行礼,又撤了他们吃过的碗筷,这才退了下去。

  邰继祖也吃饱了,一起退下去,牵着大黑马跟在儿子闺女后边。

  河水清凉凉,水草丰茂。有风吹来,满满都是清新的气息!

  邰永宁坐在大石头上,很快脑子就完全清醒了。

  他扭头看看安静陪着自己的妹妹,心里暖的好像要融化。

  “谢谢珠珠,二哥没事,就是太高兴了!”

  珠珠抱着哥哥的胳膊,笑的眼睛弯成月牙儿一样……

  第二日早晨,老爷子就把家里的风干兔子和一篮子野鸡蛋带上,直接进城拜访伍家了。

  邰继业为了以后走动方便,也笑嘻嘻陪着老爹一起。

  中午时候,爷俩个就回来,都是高兴的红光满面。

  “成了!”老爷子进屋都顾不得喝口水,扯着永宁的手就红了眼圈儿,“永宁啊,你要去读书了!伍老爷是举人,有大才啊!你有个好先生,以后前程不愁了!”

  邰永宁瘸着腿,赶紧扶了爷爷坐下。

  珠珠也捧着茶水一步三晃送到爷爷手边,老爷子接过去一口喝干净,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会儿,杨丽华和邰继祖等人也都聚过来了。

  邰继业欢欢喜喜同众人炫耀,“大哥大嫂,你们不知道。伍老爷是举人,但不是一般的举人。人家的爹是京都那边的三品大员,授业恩师也是大学士。hΤTpS://WWω.sndswx.com/

  “伍老爷是十几岁的秀才,二十几岁的举人,妥妥的读书天才。若不是身体不好,到咱们这边寻医,还真是不会被咱家碰到。

  “咱家永宁真是好运气,拖来拖去,没想到终于上学堂了,就遇到了这样的好先生!”

  杨丽华听得高兴,赶紧追问,“伍老爷本家不在这里,会不会很快回去啊?”

  “不会,不会!”邰继业摆手,应道,“伍老爷要一直留在这里养身体,最少要住一年。而且今天登门的,可不止我们一家,足足十几家都想送孩子到伍老爷这里读书。

  “伍老爷挨个考校,最后只留了三个,其中一个还是给咱家送礼的那个宋家少爷。再加上咱家永宁,伍老爷只收四个弟子。

  “他说了人多心思杂乱,他也没那么多精力。这四个弟子,在他离开这里的时候,定然保证都考上童生!”

  童生?

  这已经算是有功名的读书人了!

  以后就是不能继续往上考,起码开个学堂给孩子启蒙就够养家糊口了。

  “这就好,这就好!”邰继祖激动的搓着手。

  他最喜欢最疼爱的当然是闺女,最不担心的是身强体健又喜武的大儿子,还有小儿子虽然淘气,但也机灵。

  只有这个整日书不离手的二儿子,是他自觉最对不起,最愧疚的孩子。

  这孩子随了他娘,喜欢读书,偏偏家里没钱买纸笔书本。

  他这个当爹的,一年累死累活伺候田地,也只够保证一家子饿不死。

  他无数次偷偷蹲在地里,敲打自己的脑袋。

  怎么就这么没用呢,连儿子都帮不上!

  如今好了,家里有钱买书本了,儿子也找到好老师了!

  他忍不住淌眼泪,又不想家里人看见,就赶紧抱起了闺女,把脸藏了起来。

  珠珠不知道爹爹怎么了,但爹爹在哭,她发现了!

  胖丫头有点儿惊慌,不知道怎么安慰爹爹,就伸出小胖手轻轻拍着爹爹的后背!

  “爹爹是最好的爹爹,珠珠最爱爹爹!”

  邰继祖的眼泪流的更厉害了……

  五天后,邰继祖套了马车,拉着邰老爷子和邰永宁,还有后院作坊紧急赶制出来的三套羊绒衣裤进城去了。

  临时去闵管事那里取两盒子点心,买两坛子酒,割一刀肉,简朴又心意满满的拜师礼就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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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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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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