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雨舒在脑海里幻想着,她自己走路带风,商品只需看一眼,就让人包起来,买,买,买……
姜书书趁杨晓北买东西的空档,偷偷跑到卖手表的地方,花145买了一块男士手表。
等到都结完账,杨晓北500块的现金刚刚好剩下250块。
姜书书看见杨晓北手上剩着250:“……”怎么就这么巧?,偏偏是个250,这是骂我是250,还是骂杨晓北是250。
“晓北,再去随便买点东西,这个250看的不得劲。”250,我坚决不认。
“行,杨晓北花1块钱给姜书书买了个发夹。”
两人提着大包小包出了百货大楼,把姜书书的自行车都挂满,东西都还剩1/3,两人就一个推着自行车,一个提着东西一起走回了姜书书家。
姜河夫妻俩看到这一幕,两人的嘴巴都张的老大:乖乖啊,这是把百货大楼都给搬回家了。
“爸,妈,晓北给你们买了衣服,看看喜不喜欢?”
姜河夫妻俩,一看未来女婿这么想着他们,都高兴坏了。
许荷花:“书书,你说你怎么也不拦着点?花这冤枉钱干嘛?我跟你爸都有衣服穿。”
姜河:“你妈说的对,你们年轻人多穿点就行。”
姜书书:“……”你们俩说这话之前,能不能先把脸上的笑容收一收,你们的牙齿都露出来完了。
“伯父,伯母,你俩看看喜不喜欢?我跟书书第一眼看到那两套衣服,就觉得特别适合你们,仿佛为你们量身打造的一样,你们穿上肯定好看,要是别人穿,肯定穿不出这身衣服的特点。”杨晓北直接把衣服递给姜河夫妻俩。
姜河夫妻俩:“是吗?那我看看。”两人把衣服拿出来看,一眼就喜欢了,“晓北,你的眼光真好,这衣服特别好看,瞧瞧这款式,瞧瞧这颜色……”姜河夫妻俩把杨晓北夸了又夸。
姜书书:“……”我也有一起帮选的,怎么就只夸杨晓北?我呢?感情我就是个陪衬的,真是没爱了。
随着姜书书和杨晓北拿出越来越多的东西出来,原本很高兴的姜河夫妻俩变成了担忧,生怕杨晓北把他的家底给花没了。后来一听,这些东西是姜书书两人在高峰上发现人参,用人参换来的(杨晓北跟姜书书商量好的借口),立马又变得高高兴兴了,直夸杨晓北他们有福气,然后四个人就高高兴兴的分起东西,每人都分了一大堆。
……
杨晓北提着他的东西走出姜书书家的大门,姜书书跟在他旁边送他。
到了巷子口,杨晓北停了下来,“书书,别送了,很晚了,回去吧。”
“好,不送了,但我要送你个礼物,你把眼睛闭上。”
杨晓北很期待,乖乖的把眼睛闭上了,“什么礼物?这么神秘。”蜀南文学
姜书书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简约但又大方,低调但又奢华的男士手表,姜书书把手表戴在了杨晓北的左手手腕上。
杨晓北根据触感,一下子就猜到了姜书书送他的是什么礼物,立马睁开了双眼。
杨晓北低头一看,是曾经自己夸过一句好看的手表,脸上的喜悦之情怎么压也压不住。
“哈哈……你什么时候买的?我怎么不知道?”
“今天你选东西的时候,我偷偷去买的,你以前不是夸过这只手表好看吗?今天我逛的时候刚好看到有货,我就买了,准备给你个惊喜,怎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这只表果然趁你,好看。”晓北为我买单不犹豫,自己怎么也要礼尚往来。
“惊喜,我特别惊喜,哈哈……”杨晓北现在是又感动又高兴,这种自己随便说一句,被别人放在心上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
杨晓北第二天上班,那是春风满面,走路都带风,尤其是那个左手,从进公安局那一刻,那个手啊,就没放下来过,就生怕别人看不到他左手那只手表。
“晓北,买表了,这手表衬你,好看。
“我对象买的,我对象眼光好。”
“晓北买手表了?怪好看的。”
“我对象送的,她精心挑选的,说一眼就觉得我戴这个表好看。”
……
凡是有人问起手表,杨晓北就提一次姜书书,然后整个公安局的人都知道了,杨晓北的对象给他送了一只手表。杨晓北的骚操场把那些从未收到过媳妇或者对象送礼物的男人们,羡慕的不要不要的,那羡慕嫉妒恨,隔得老远都能感觉的出来。
杨晓北感觉今天是他上班以来最舒爽的一天,最受人瞩目的一天。
其他公安:“……”杨晓北这贱兮兮的模样,看的人真想打他一顿,要不是我是一个文明讲礼貌的公安,我高低得给杨晓北套个麻袋,呜呜呜……爱情事业双丰收,怎么什么好事都往一个人身上赶?老天爷,看看我们啊!
杨晓北笑容满面的坐下来,一抬头就看到了满脸哀怨看着他的赵来福。
杨晓北想到赵来福最近的不容易,尽量把脸上的笑容收了起来。
唉,这哥们够可怜的了,咱就别再刺激他了。
“晓得,你对象给你买的手表啊!你对象对你真好。”我咋就碰不到呢?哪怕不给我买手表,给我买个包子也行,结果我啥都没有,我太难了,我太难了。
“相互的,我对我对象也很好,我们两好合一好。”杨晓北暗戳戳的提醒赵来福,想让他早日面对现实。不是什么事,忍一忍,都能风平浪静的,不是什么事?退一步,就能海阔天空的。
“晓北,我现在不相信爱情了,爱情这东西太累了。”累的让人喘不过气,以前自己看到甜甜,那是除了高兴还是高兴?现在看到甜甜,感觉头皮都发麻,心里瘆得慌。
“爱情累不累,得看你有没有找对人,找错了就累,找对了哪里会累?我跟我对象,我感觉一点都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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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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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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