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北偷偷看向姜书书的手:这么难走的山路,我要是牵书书的手应该不过分吧?应该很合理吧?要不然显得我多不体贴,你说是不是?
杨晓北的手有些蠢蠢欲动,但始终也没敢下手。
杨晓北收回目光,“山脚和外围还是挺多人的,附近村子里的人会过来,不过里面基本没人进,除了每年部队过来清理一批动物。我上次过来,也就往里走了一点,我们也就往里走一点就可以了,那里去的人少,东西还是挺多,太深的话就不去了,不安全。”
“行,听你的。”
两人越过外围的铁网,来到一个陡坡的时候,杨晓北一看机会来了,立马先跑了上去,然后伸手拉姜书书上来,然后手就没再松过,杨晓北就这么拉着姜书书慢慢往里走。
杨晓北也不转头看姜书书,就当做什么事也没发生,杨晓北打定主意,只要姜书书不甩开他的手,他就绝对不松手。
姜书书看杨晓北拉她上来后也不松手,就抬头看向他,想看看他什么意思?结果就只见杨晓北一脸认真的往前走,并没有看向她。
姜书书安慰自己:应该是忘了,或者担心这里有危险,反正我俩是对象,牵个手也很正常,牵着就牵着吧,别人男同志都主动了,咱也不用扭扭捏捏的。
姜书书没有把手抽回来,反而半握着杨晓北的手。
杨晓北感受姜书书主动握他的手了,那扬起的嘴角差点都压不下来。
两人谁也没有放手,谁也没提牵手的事,偶尔小声交流,两人往里走了30多m就停下来了。
“书书,我们就在这附近活动。”
“好。”姜书书松开了握着杨晓北的手。
杨晓北这才依依不舍的松开手,杨晓北从麻袋里把两把刀拿出来,把其中一把递给姜书书,“书书,你拿着,以防万一用。”
姜书书没有说话,接过了刀,然后一直随手拿着,杨晓贝北也是。
“我上次挖了个陷阱,我们过去看看有没有东西,然后我再下套和做陷阱。”
“行,你下套,我扔石头,这个我在行。”我绝对不会让任何一只鸡,从我的石头下留下小命,今天一定要干票大的。
杨晓北运气非常好,陷阱里有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都受伤了,但还没断气,杨晓北戴上手套,直接把野鸡和兔子塞到麻袋里,然后再把陷阱恢复原样。
“这里树木这么茂密,你说会不会有什么百年人参,百年林芝什么的,要是咱俩碰到,那可就发了。”
“有,不过估计也得在很里面很里面,这里虽然很少有人来,但每年总有几个胆大的,如果是这里的话,想要人参,林芝,那你就不要想了,乖,咱想点实在的,野鸡,野兔什么的,或者运气好,碰到个野猪。”
“人总是有梦想的嘛,一夜暴富是多少人的梦?想想也是可以的,万一咱俩走运碰到了呢?”
杨晓北:“……”反正我是不敢想,我顶多梦想碰到一头大肥猪,有个百八十块进账就成。
杨晓北虽然不敢想,但不妨碍他捧场,“有道理,那今天就看咱俩的运气了,要是真一夜暴富了,走上人生巅峰了?咱俩去逛百货大楼,从下买到上,再从上买到下,潇洒走一回。”
姜书书:“行,就看咱俩今天的运气了。”虽然自己也知道,估计没戏,但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咱人参,林芝找不到,找个野菜,野果也成。
两人站在彼此都看得到的地方忙碌,一个下套,一个再找野鸡,野兔,准备来个一石致命,顺便看看有没有传说中的人参,灵芝(其实找野菜,野果)。
两个多小时过去,两人的收获都不错,杨晓北抓到了三只野兔,姜书书砸死了4只野鸡,还找到了一些野草莓。
姜书书抬手看了一下手表,发现已经11:30了,于是走过去招呼杨晓北吃午饭。
杨晓北把手套拿下来,放在麻袋旁边,然后跟姜书书找到一块干净的石头上坐着。
姜书书从军用水壶里倒出一点水,打湿了一块巴掌大的小布,递给杨晓北一块:“擦一擦。”
“我不用,你用就行。”大老爷们糙一点没关系。
“我带了好几块小布,我擦过了。”
杨晓北一听,就立马接过了小布,先用两根手指头把脸擦一下,然后再把手给擦了,薄薄的一小块布就变成了黑色。
“这个要回收吗?”
“不用,扔了吧,这都是一些布头,没什么用。”自己又不喜欢东一块,西一块的乞丐服,留着也没什么用,平时剩下的布头,都被自己的老妈缝起来当抹布,家里的抹布都用不过来,自己要这巴掌大的布头有什么用?
“好。”杨晓北就把这块布头扔到了地上,然后用脚弄了1点泥土把它给埋了。
姜书书递给杨晓北一个饭盒,然后两个人就一边吃午饭,一边聊天。
“晓北,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我都可以,你想几点回,就几点回。”
“那下午两点回去,回去整个大餐吃。”
“行。”
……
吃完饭后,杨晓北把两个饭盒用袋子装好,然后放回背包,刚刚吃饱饭,两个人也懒得动,就坐在石头上看风景。
吃饱喝足,又只有两个人,杨晓诚又想更进一步的培养感情了。
杨晓北坐近一点,挨着姜书书坐,然后眼光看着前方,“书书,你要是累了,就靠我肩膀休息一下。”刚才我牵手书书都没拒绝,靠肩膀应该也可以吧?
姜书书抬头看下杨晓北,见他一本正经的看着前方就挺想笑的,但为了顾全他的面子还是忍了。
哈哈,杨晓北这是不是传说中的闷骚。
姜书书决定逗逗他,“啊,我不累呀,我一点都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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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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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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