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往楼下看一眼,仍旧没有方俊的身影,他会不会也在主卧里?
我双手掐诀,正想强闯进去,屋门无声无息的打开。
“你在外等着,我进去,情况不对,你就想办法离开,联系肖大师和你师父。”我跟祝欢衣说。
其实,我觉得我吞了地脉之气后,虽然外表变难看了,但体内的气比之前多了十来倍,不至于弄不过屋里的东西,但还是习惯性的留个后手。
祝欢衣应下,拿出罗盘,做出防御的姿态。
我从背包里摸出菜刀,小心翼翼的进门。
主卧中,有个人站在窗户前,背对着我。蜀南文学
“方俊,我的孩子呢?你把我的孩子还给我?”方俊前妻喊道。
站在窗前的方俊转过身来,“你的孩子?这不是我的孩子么?”
说话时,他笑的得意又癫狂,“你还真是给我生了个好儿子,他虽然没在我身边长大,但往后余生,他都将在我的身体里。”
他说话时,双手挥动,我看见手里端着个杯子,里头有半杯猩红的血水。
细看的话,血水里还漂浮着成团的头发,黑漆漆的硬渣……
看得我直反胃。
注意到我的视线,方俊立刻后退,举起被子,一口把杯子里的血水喝光。
我用力的吞咽一口,胃里都随着他的动作翻腾。
他还真喝得下去。
同时,我看着方俊手里的杯子,心中有了极其不好的预感,刚才他喝的半杯血水,不会就是方俊前妻的孩子吧?
当方俊把血水喝下去后,方俊前妻突然大叫起来,声音变得尖锐,“我感觉不到我的孩子了,你把他怎么了?”
“怎么了?他当然进入了我的身体。”方俊把杯口朝下,有残存的血滴到地上。
“你是个废物,你怀的孩子也是个蠢货!还想找我报仇?我跟他道歉,下跪,说些我后悔的话,给他烧了两件衣服,他就听我的话,我让他去杀人,他都去。”
方俊畅快的笑起来,“他还真是个好帮手,顺利帮我除掉那个死女人不说,还成为我的养分,我把他喝下去,我就能通鬼,有鬼力,厉鬼见到我都得臣服,从此以后,我看谁敢瞧不起我!我很快就能东山再起!”
“谁能告诉你将婴灵化成血水,喝下去就能通鬼,获得鬼力的?要是这法子真有用,还轮得到你?早就被那些有门路又有需求的有钱人用烂了。”
我收起菜刀,冷冷的说:“是谁告诉你这法子的?你如实告诉我,我还能救你一命。”
我已经想通方俊用了啥法子把孩子变成血了。
在乡野间有种说法,头发,尤其是女人的头发属阴,所以用女人头发编织成小人模样,囚住冤魂,用黑狗血浸泡,再以符烧之,就能得到阴血。
阴血里阴气极重,活人吞下去后,会大乱人体内的阴阳,强行将人变成阴人。
但活人变成阴人,身体变了,魂魄还是原样,根本抵抗不了孤魂厉鬼的侵袭,很快魂魄就会被蚕食,身体被厉鬼霸占。
这无异于给他人做嫁衣。
现在阴血进入方俊的身体,很快就会将周围的孤魂野鬼都吸引过来,他能不能守住他的身体,是个问题。
“你当我傻?我需要你救命?我很快就能成为通阴驭鬼的大人物。”
方俊双手环胸,笑的嘴咧到耳根,“不过我现在心情好,就给你指指路,我这法子是从庵堂求来的。”
庵堂,胡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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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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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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