莹桃点头道:“知道,北漠王是皇上唯一的胞弟,深受皇上器重,听说京城很多人都怕他呢。”

  江岁欢很疑惑,“为什么怕他?”

  莹桃挠挠头,“据说北漠王长得很好看,但是性格喜怒无常,手段残忍,凡是惹了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所以京城人人都畏惧他。”

  竟然是这样的性格?那还要不要让他报恩呢?江岁欢陷入了沉思。

  入夜,莹桃端来一盆水,“小姐,该换药了。”

  江岁欢脸上的伤痕虽然已经完全好了,但身上的刀伤因为伤口太深,还需要换两次药才能完全好。

  “我自己换吧,你去帮我做一件事。”江岁欢拿出孟俏输给她的镯子递给莹桃,“明日去找个当铺把这个镯子当了,换成银票给我带回来。”

  莹桃不解地问道:“小姐若是需要银子,问夫人要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把镯子当掉?”

  江岁欢解释道:“我虽然是侯府的嫡女,但终究是嫁过一次的人了,怎好意思再问我娘要钱,再加上我打算过段时间搬出侯府,需要钱的地方很多,反正这个镯子也不是我的,你就拿去当了吧。”

  莹桃当即红了眼眶,“小姐为何要搬出侯府?到时候奴婢就伺候不了小姐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放心吧,我到时候会带你一起离开的。”

  听到这话,莹桃这才擦掉眼泪开心地出去了。

  江岁欢看了一眼禁闭着的窗户和房门,低下头慢慢解开了衣服,打算给伤口换药。

  半边衣裳缓缓褪下,露出洁白莹润的肩膀,就在她要将胸口的纱布取下来时,耳边忽然响起一声轻笑:“南冥王妃真是幽默,竟然跟那些人说乱葬岗是个风水宝地,本王怎么从未听说过?”

  江岁欢一惊,迅速披上衣服抬起头,看见一个长身玉立的男子站在打开的窗户旁边,穿着一身墨色玄衣,头戴紫玉发冠,低着头把玩着一支簪子,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晚风轻起,窗边红色的凌霄花在风中微微晃动,淡淡的月光洒在男子如墨般的长发上,仿佛一副精巧绝伦的画作。

  江岁欢却没功夫欣赏,她厉声发问:“你是何人?胆敢擅闯侯府!”

  男子抬眼看向她,薄唇微微勾起:“南冥王妃不认识本王吗?”

  江岁欢看着男子的脸有些出神,这男子生的极为俊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轮廓利落分明,像是精心雕刻出来的一般,十分耀眼夺目。

  看了半晌,她才发现眼前男子和那天在乱葬岗所救的男子长得极像,小心翼翼地开口:“你是北漠王顾锦?”

  那天躺在地上的人脸色苍白,血迹斑斑,和今天这副姿态闲雅的样子判若两人,所以她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

  男子似乎听到了满意的答案,嘴角的笑容摄人心魄:“看来南冥王妃是认出本王来了,按照辈分,你应该称本王一声皇叔。”

  烛火昏黄,眼前又多出了这么一个美男子,房间里的气氛顿时显得有些旖旎。

  江岁欢有些不自在地挪了挪身子,“既然如此,皇叔深夜闯进我的寝室,未免有些不合情理。”

  顾锦收起笑容,刹那间,周围的空气仿佛被冰冻住一样,冷的江岁欢打了个寒颤。

  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左手悄悄放在身后,从随身携带的实验室里拿出来一把手术刀,紧紧握在手中。

  顾锦并未察觉,他走到江岁欢面前,声音冷冽,“本王前几日在乱葬岗被人所救,那人留下了一根簪子,让本王寻她报恩,可本王寻着簪子竟找到了你。”

  下一秒,他手中的簪子抵在了江岁欢的脖子上,冷冷道:“南冥王妃若是有空,不妨跟本王解释解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传闻说说得没错,这人真是喜怒无常!

  不容多想,江岁欢猛地挥出左手,将手术刀刺向顾锦,另一只手夺过簪子扔到一边。

  然而令人出乎意料的是,顾锦居然早有防备,轻而易举的躲开了。

  只一瞬间的功夫,江岁欢手中的手术刀就出现在了顾锦的手上。

  顾锦一手拿着手术刀,另一只手掐住江岁欢的脖子,眼底一片幽芒:“这小刀倒是别致,不知道划在王妃的脸上,会不会让王妃乖乖听话?”

  江岁欢有些迷茫,她从小学习古武,一般男子根本打不过她,有一次同时跟五个人打都没有落得下风,这次居然不到一秒就输了,眼前这个人武功到底有多深?

  想到那天在乱葬岗看到的场面,她忽然平静了下来,“那天在乱葬岗是我救了你,簪子也是我留下来的。”

  顾锦却不信:“那天救本王的人医术高明,而据本王所知,南冥王妃并不会医术。”

  他看着江岁欢光滑的脸,声音又冷了几分:“那个人脸上全是伤痕,南冥王妃这吹弹可破的皮肤看着可一点都不像。”

  他手上的力气大了几分,江岁欢有些喘不过气,咬牙切齿地说道:“我确实就是救你的人,你不信的话就出去打听一下,看看你受伤的那天,我是不是满脸是伤的出现在大街上!”

  “至于我脸上的伤痕,我能治好你的伤,就能治好我自己的伤!”江岁欢怒视着顾锦,“那天救你的时候就被你当成敌人差点砍我一剑,今天又以为我冒充你的救命恩人,两次都被你恩将仇报,我怎么这么倒霉!”

  “还有,我已经不是南冥王妃了!请叫我江小姐!”

  顾锦微微一怔,旋即松开了手:“本王派人调查过你,你从小流落在外,十岁那年才被接回侯府,不管是十岁之前还是之后,你都没有接触过医术。”

  “并且原来的江小姐性子软弱善良,而现在……”顾锦上下打量了一眼江岁欢,在心里补齐了没有说出口的话:看着像是一头凶巴巴的小兽,睚眦必报。

  江岁欢大口喘着气,心里却有些紧张,这还是她穿越以后,第一次有人察觉出她和原主完全不一样。

  她掩饰住内心的紧张,神色冷淡地说道:“我之所以会医术,是因为我曾捡到过一本医书,只不过从未给旁人治病,性格大变也是因为我差点死了所以看透了,这个理由充分吗?”

  顾锦直勾勾地看着她,仿佛能看到她内心深处一样,看得她莫名心虚。

  须臾,顾锦扯了扯唇角:“本王对你的事情不感兴趣,既然你真的是本王的救命恩人,本王可以满足你一个条件,你想要什么?”

  “什么条件都行?”江岁欢眼神一亮。

  “嗯。”顾锦点头,怕她狮子大开口又加了一句,“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

  江岁欢很纠结,根据目前的情形来看,她最需要的就是银子了,可是肚中的孩子也不能不管,她连孩子的亲爹是谁都不知道,凭她自己找不知道得到何年何月。

  夜色渐深,顾锦的神色慢慢有些不耐,“等你想出来了再拿着簪子去北漠王府找本王吧。”

  说罢顾锦转身要走,江岁欢一把拽住他的袖子:“我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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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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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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