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捡了个小福星后,全家旺疯了>第29章 给糯宝的谢礼
  一晃又过了两日,大柳村也恢复了平静,村民们照常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而小糯宝,是祖宗认定的小福星一事,在众人心里,也算是悄悄地坐实了。

  傍晚,冯氏抱着闺女到地里溜达,连着碰见好几个乡亲,都眼睛红红地望着她们。

  冯氏以为大伙得了啥眼病,怕会传染,就赶紧带着闺女先回家了。

  等姜丰年从山上回来后,听娘一说,他忍不住笑:“娘,乡亲们这是真把妹妹看做是祖宗了,见到自己祖宗,一想哭,那眼睛能不红吗!”

  冯氏没想到还能这样。

  她看着正在炕上撅腚闻脚的小闺女,一时只觉哭笑不得。

  待日子久了,为了感激小糯宝,乡亲们又开始陆续往姜家送东西。

  大伙都是庄稼户,嘴笨不善表达,一个个的不知当面该说啥,索性就偷摸来送。

  这天一大清早,姜丰年提着松松垮垮的裤腰,正要去茅房小解。

  才刚一释放,就听到院子里突然扑通一声,吓得姜丰年差点呲到裤腿上。

  待他跑出来一看,就见院子中央,不知何时竟多了个提篮子。

  旁边散落出半包小孩吃的饴糖,还有十几根地瓜,一看就是刚从墙外扔进来的。

  姜丰年赶紧开门追出去,可人早就跑没影儿了。

  无奈他只好把东西捡起,送进屋里:“不知道又是谁家送的,还怕咱不收,溜得比耗子还快。”

  孙春雪早就见怪不怪了。

  她打着哈欠道:“看这地瓜是红瓤的,估摸着是村东头刘婆子送的,咱村都种黄瓤地瓜,就她家的不一样。”

  不过要送也多送些她吃得上的啊。

  就那饴糖,一看就是孩子吃的玩意儿,孙春雪不满地摆摆手,觉得这些人就是瞎耽误工夫。

  这时,李七巧往灶下添了把柴,她笑吟吟的。

  “乡亲们都是好心,这是想谢谢咱糯宝,又不好意思当面说呢。昨早娘开门时,就看见有人在墙头上,放了碗炸花生米,炸完还裹足了白糖,又香又脆,孩子都爱吃,小姑子自己就吃了小半碗。”

  丰苗也甩着袖子跑进屋乐。

  “那可不,昨晚我起夜时,还在门口捡到两副巴掌大的小棉袜呢,也是专给咱妹妹的!”

  一想到糯宝现下成了全村团宠,姜丰年他们就忍不住高兴,连吃饭都想多干两碗!

  只有孙春雪没什么感觉。

  啥宠不宠的,送的还不是不值钱的东西,没啥大用。

  冯氏闻声也从里屋出来。

  她把篮子里的饴糖拿走,又挑出几根地瓜,洗掉泥让孙春雪蒸了吃,余下的就交给姜丰年放进窖里。

  “咱村的乡亲心眼都好使,糯宝也没帮错人,这些都既是大伙的心意,能吃的就吃,吃不完就好生收着。”冯氏眼角带笑,擦完手又进里屋看闺女去了。

  一锅稠到能挂住勺的小米粥、几个咸鸭蛋、一盘土豆丝鸡蛋饼、昨晚吃剩的猪头肉,再加上几根蒸地瓜,便是姜家人早上的吃食了。

  大人们早早用过饭,就各干各的活儿了。

  姜丰年和姜丰虎都上山去,冯氏拿出新买的几块料子,和儿媳一起坐炕头缝衣裳。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等小糯宝睡醒爬出被窝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冯氏拿了块饴糖塞她小嘴里,然后就抱着她去地窖:“乖宝儿啊,你看,这些可都是乡亲们给你的谢礼呢。”

  村民们虽没啥贵重东西,但是像一坛子咸鸭蛋,或是两包山楂条,这种自己家做的,倒是都拿得出来,也算是一番心意。

  小糯宝咯咯笑出了牙花子。

  她冒着口水吸溜饴糖,心里一甜,再往山上丢贡品时也就更大方了。

  为了能让哥哥们省些力,小糯宝往山上“投喂”的本就很多,现下又故意添了不少,其他村民们自然也会捡着。

  原本大柳村的山,可谓是一穷二白,除了些野菜和蘑菇外,啥野味儿都没有。

  现下突然有了,大伙倒也没起疑,只当这又是祖宗庇护,心里只有敬畏和欢喜。

  看着此处的村民都挺淳朴,小糯宝的心情大好,也不介意被其他人蹭到“贡品”。

  毕竟在荒年过日子,吃独食是件很可怕的事。

  一家吃独食久了,弄不好哪天,就要被别人给“吃”了。

  哥哥们这一筐筐的往家捡,日子久了必定显眼,倒不如让旁人都能捡捡剩儿,对自家反倒是种保护。

  在小糯宝的福气加持下,大柳村的日子有了改善,村民们沟沟壑壑的脸上,也渐渐展开笑颜。

  姜丰年兄弟四个更是勤快,每日少说都会出两个人,去山上忙活。

  等到丰景的私塾开堂后,这活计便由丰年和丰虎都担着,丰苗偶尔跟着过去凑个热闹,倒算不上主力。

  冯氏和两个儿媳也想帮忙。

  可姜丰年却觉得上山辛苦,又有蛇虫鼠蚁出没,不肯让她们受这个累。

  即便孙春雪有时非要跟着,他也只是板脸摇头:“一旦碰着个野猪啥的,你再伤着可咋整,咱家又不是没男人了,你只管在家陪娘和妹妹就行。”

  看着哥哥们都有担当,小糯宝只觉得心里暖和。

  这样的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但跟沈府那般空有钱财,却内含龌龊的门户比,可是要强上百倍!

  只是这山林充盈,也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看着乡亲们时不时能捡个果子,抓只野兔,三房这边更回回都是满载而归。

  大房的赵氏酸得牙都快掉了。

  咋的她去了好几趟,却啥都遇不着呢。

  这天,眼看姜丰虎腰间别把斧头,跟姜丰年有说有笑,又要上山去。

  赵氏眼睛放光,想着能跟在后边捡点漏,便啥也顾不上拿,赶忙追上他们。

  “这哥俩每天忙活着打猎,弄那么多东西,全家就算撑死也吃不完啊,咋也不说给他大伯,和大伯娘送来些,真不愧是寡妇养大的,没些个人情味。”赵氏走到累了,忍不住瘪嘴嘀咕。

  姜丰虎耳力好,听到后头有人嘟嘟囔囔。

  他和大哥相视一笑,啥也没说,就默契地一起拐弯。

  等赵氏低头爬个坡的工夫,再一抬头时,发现人竟没了。

  这山路她也不熟悉。

  一时自然是追不上姜丰年他们。

  赵氏气得使劲咬牙:“这俩死孩子,走那么快干啥,急着去奔丧啊!”

  她刚还要再骂,谁知这时,突然有把桃木剑从天而降,一下子就扎进她脚背,捅穿个大窟窿眼!

  “哎呀我的娘呀,这是啥玩意,扎死我了!”赵氏吓得打了个激灵。

  等赵氏拔下带血的桃木剑,着急忙慌要往家跑时,却不料伤口疼得厉害。

  她一脚没使上劲儿,踩了个空,整个人骨碌碌地就摔下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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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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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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