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家法再有族规,其后才是法律。
在封建社会,家法族规甚至凌驾在法律之上,不能说它不好,也不能说它好。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这是是同姓家族制定的公约,用来约束本家族成员,哪怕时到至今,全国各地的族谱都有族规、谱禁、宗规、祠规、家范、族约、族训、家训等条款。
孩子起名大多都按辈分排序,这是几千年来不断层的文化影响力。
哪怕时到至今,城市化普及,依旧很重视。
混的越好,越重视;混的越差,越不重视。
这种反差也从侧面反映出族群的力量,倘若在混乱时期,同姓、同根、同源,就能提供保护。
其本质还是动物的群体本能,为了安全。
岭南王家族的规矩更多,赵智清当天回去就接受了家法。
五十多岁的人了,跪在祠堂里,后背被荆条抽的皮开肉绽,差点就昏死在里面。
但赵智清不敢昏,只能咬牙撑着。
直到晚饭的时候,才被人搀着来到宴会厅。
看到他的惨状,雷震忍不住我靠了一声,难以想象执掌赵家的老大,竟然被打的这么惨。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可知错?”老爷子声如洪钟,盯着大儿子的眼神锐利。
“父亲,儿子知错。”
赵智清跪在地上,惶恐认错。
“错在哪里?”
“我不该隐瞒驯狗场的事,更不该把地方交给外人,任由其做违法乱纪之事。”
“只有这些?”老爷子怒斥道:“滚下去,在祖宗面前继续反省!”
“是……”
赵智清又被拖下去,继续跪祠堂。
“这么苛刻?”雷震小声问秦王。
“可不咋地?”秦王低声道:“位置越高,规矩越严,就怕出个不孝子翻车。全家族那么多人、那么多年攒下的基业,要是被不孝子败坏了咋整?”
“你家也这样吗?”
“别提了,小时候我在祠堂里撒个尿都差点被打死。”
“……”
对于这种家规、族规,雷震的感触不是太深。
因为上辈子出生就在城里,老家回去的都少,只是在记忆中父亲每年清明节、中元节、十月初一还有年前,都会前往老家上坟烧纸。
自己也跟着去过几次,就是觉得人多挺好玩的,最喜欢干的事是挖坟头垒上去。
“雷震,你看这件事处理的如何?”老爷子询问。
“老爷子,本就没什么事。”雷震笑道:“再说我也太鲁莽了,年轻气盛,还望您别往心里去。”
人家问这句话不是征询意见,而是想跟他说这件事到此为止,你藏在心里就行。
堂堂岭南王家的庄园里,藏着这么不可告人的地方,要是传出去的话,会对他们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这种事极具传导性,人心可畏,总会有人借题发挥。
王,不是那么好当的。
“雷震,不要妄自菲薄。”
“路是闯出来的,没有走到最后焉知对错?放心大胆的去做,不要有思想负担。”
南岭王说话就是好听,蕴含哲理,又不失霸气。
在大事上,老爷子的确不糊涂。
“老爷子,我有一个不成熟的建议,不知道当讲不当讲?”雷震开口。
但南岭王已经转过头,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有意的。
可就是这么个小动作,就让雷震不成熟的建议,变得在这个时候不当讲了。
“云锦,别生气了,这个事我已经打过雷震了。”南岭王的目光落在小女儿身上,满是宠溺。
这是他们全家的掌上明珠,五十多岁才有这么个女儿,恨不得始终捧在手心里。
“没看到。”
赵云锦气呼呼,眼睛狠狠瞪着雷震。
她很生气,不单是被劫持了,而且这家伙还害的大哥被家法,偏偏父亲还很袒护对方。
“我们有错在先……”hτTΡδ://WωW.sndswx.com/
“我不听!”
面对小女儿的不满,南岭王也是没招。
他谁都能打,谁都能骂,就是不舍得训这个宝贝疙瘩。
“我的错,我的错。”雷震起身笑道:“云锦妹子,是我太鲁莽了,哥跟你赔礼道歉。”
他从兜里掏出那枚羊脂玉手镯,双手递过去。
“翠竹法身碧波潭,滴露玲珑透彩光;脱胎玉质独一品,时遇诸君高洁缘。”
“我也不会挑什么礼物,看到这个手镯漂亮,所以就买下来,权当给云锦妹子赔礼道歉。”
吟诗了,雷震吟诗了。
南岭王愣住了,赵云锦也愣住了。
他还是文化人?
“好一句脱胎玉质独一品,时遇诸君高洁缘。”南岭王喜道:“云锦,这是雷震一番心意,快收下吧。”
文人风骨南岭王,他能品出这首诗的意境。
这是赞美赵云锦的品质,如羊脂白玉般冰清亮洁。
“你还会作诗,抄的吧?”赵云锦瞅着雷震道:“再作一首,让我看看你还能怎么抄。”
这丫头气不过,故意找茬。
“云锦妹子,我就是……”
“谁是你妹子?不就是想在我爸跟前投其所好吗,还抄诗,就你还会写诗?”
很多人都知道老爷子坐镇南岭,却都忽略了他文人风骨。
但这是个意外,雷震只是想找个应景的诗句,把手镯送给这位小姑奶奶。
冤家宜解不宜结,绝对没想剽窃诗词。
“你是特种部队总教官,那就写个古言军旅诗,这个对你来说不难吧?”
“这个……”
雷震哭笑不得,他没想到被对方抓住这一点。
说实在的,剽窃诗词很恶心,之前强忍尴尬用了一次,还是为了泡小凤凰。
自己是黑社会,不玩这些的。
“马屁精!”赵云锦满脸鄙夷。
旁边的南岭王也是无奈,想从中说一下,但看到宝贝女儿的脸色,还是选择让她出出气。
“葡萄美酒夜光杯——”
桌上有红酒,雷震开启剽窃。
“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这是李白的诗,这个世界只有李逵。
“好!”
南岭王拍桌叫好。
赵云锦瞪圆眼睛,也是懵了。
这首诗前两句桀骜洒脱,后两句话锋一转勾勒出战争的残酷,呈现出豪迈的凄离。
“雷震,你刚才不成熟的建议是什么?”南岭王开口问道。
很显然,他越来越喜欢雷震了,完全没想到这个莽撞的年轻人竟然能写出这种惊艳的诗。
豪气冲天,慷慨悲壮。
“我准备为国家买航母,就是手头还差点钱。老爷子您要是手头宽裕的话,借我十个八个亿的,就当咱们一起买的。”
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
抢是抢不到,也没法黑吃黑,只能高举旗帜以国家为名,向南岭王借钱。
大义上的事,拒绝就是不大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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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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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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