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王小六米婷>第122章 恋尸癖
  “哦?”

  王总又是一脸懵,看着王小六儿,“这话怎么说呢?”

  王小六儿摇摇头,一本正经的样子。

  “据我所知,历史上的关羽,没有温酒斩华雄,因为华雄是孙坚杀的。没有过五关斩六将,因为历史上根本没有那六个人。斩颜良,倒是真的,诛文丑,是假的,文丑是官渡之战里被乱军射死的。他的武器不是青龙偃月刀,因为偃月刀,宋朝出现的,不用于直接的军事对抗,是用来练身体的。至于单刀赴会啥的,更是鬼扯。单刀赴会的,是鲁肃。而且,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关羽有点儿色,下邳之战,他想霸占吕布部下秦宜禄的老婆,曹操听说以后,想看看那女的长啥样儿,结果一看,嚯,真不赖,自己收下了。为这事儿差点儿跟曹操闹掰。倒是,刮骨疗毒是真的,活捉于禁也是真的。他勇猛善战,但目中无人,傲得很。看不起黄忠,不服马超,嫉妒诸葛亮,还把刘备的根据地给丢了,不管是单兵作战的能力,还是行军布阵的能力,还是历史地位,其实,我个人认为,他都当不上一个‘圣’字。”

  冯楠往前凑了凑,“那你觉得,历史上那些武将,谁最厉害?”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有两个人,肯定远比关羽厉害。”

  几个人面面相觑,“谁?”

  “王不过项,将不过李。”

  “你前面说的是项羽?”

  “对。”

  “李是谁?李广吗?”

  “不是。”

  王小六儿忍不住嫌弃起来,看看冯楠,把冯楠看得有点儿不好意思,“看什么,不是么?”

  “不是李广。”

  “我知道是谁!”

  王总身边那个工地的负责人来劲了,一拍桌子,“李元霸!是不是?肯定是李元霸!”

  “李元霸,也是文学形象,历史上压根儿就没有这个人。”

  “啥玩意儿?”

  “李渊以前,确实有几个儿子,但是没有一个叫李元霸的,比较接近的,有一个叫李玄霸,十六岁就死了,他在历史上,很平庸,可以说啥能耐没有,以至于对于这个人几乎没有啥正经记载。”

  那货一听这话,就尴尬了,“不好意思,草率了,草率了!”

  大家一看,又是一阵哄笑。

  姚总一脸好奇,“那,那你说的是谁?”

  “李存孝。”

  “李存孝?谁呀?”

  “五代十国时期,天下第一猛将。”

  “他有李元霸厉害么?”

  “比李元霸厉害。”

  王小六儿顿了顿,“这个人,是五代十国第一悍将,厉害得不像人,当时,五代十国还有一个悍将,叫王彦章,这个人,一个人,能吊打五代十国所有的名将,就是见着李存孝,两招不过就让人撵得嗷嗷跑。李存孝厉害到什么程度?据说,他死的时候,被人五马分尸,五匹马,扯着他胳膊脑袋往外拽,拽不动他!后来他自己告诉人家,说你们把我手筋挑了,膝盖骨砸碎,你就能杀了我了!那些人听说以后,真把他手筋挑了,膝盖砸了了,这才把他杀了。”

  众人听完了,无不啧啧称奇,那负责人推了推自己的金丝眼镜儿,就问王小六儿,“诶,你这么一说,特别好奇一事儿,你说,郭嘉这个人怎么样?”

  “郭嘉很厉害啊,是个,很优秀的军事家。”

  “我听说最近很流行一句话,叫郭嘉不死,卧龙不出,听说诸葛亮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比不了郭嘉,所以才一直隐居不出的。”

  “嗤。”

  王小六儿扑哧一笑,“说这话的人,我大体能想到都是啥样的人。”

  “这话怎么说呢?”

  “诸葛亮出山的时候,多大?您知道么?”

  “不知道,四十多?”

  “虚岁二十六,周岁二十五。”

  王小六儿一撇嘴,“相当于大学毕业两年,直接出任集团副总裁,到这些人眼里,反倒像是蛰伏多年似的!”

  “诸葛亮出山的时候,才二十六?”

  “对。”

  王小六点点头,“总有人说,关羽不服诸葛亮,拿这个说事儿,各位要知道,诸葛亮出山的时候,26岁,当时关羽,46岁,也就是说,关羽比诸葛亮大20,说句不客气的,关羽跟诸葛亮他爹差不多一个岁数,还让诸葛亮管着,能乐意么?老员工小领导的通病。”

  “真的假的?”

  “你查查不就知道了!”

  负责人赶紧拿出手机,鼓捣半天,“我去,还真是!”

  “真的?”

  “一点儿没错!”

  “我的妈呀!”

  众人颇有些吃惊,王小六儿又说,“三国这个时期的事情,大家相对了解一些,所以争议也比较多,很多扯犊子事儿,也很多。我看过很多人的评论,大抵上,都有点儿怪,而且,会无限放大一些巧合,有一些,更是哗众取宠,提出一些弱智想法。”

  “比如呢?”

  “比如,总有人喜欢把一些出场很少,没什么作为的人的能力无限放大,比较典型的,就是水镜先生司马徽。这个人,在历史上几乎没有任何作为,却因为三国演义一句诸葛亮生不逢时成了三国第一谋士。同样还有刘备,三国演义当中,刘备说马谡这个人,不能重用,后来应验了,所以后世有很多人说,刘备有先见之明,比诸葛亮厉害,却忘了,刘备创业的过程中,曾经有三块根据地,一块丢在张飞手里了,一次丢在关羽手里了,还有一次,丢在他儿子手里了,而这三次失败,可以说,完全是因为这三个人的性格缺陷。”

  那小妮子冷哼一声,“刘备选刘禅继位,是因为刘备没别的人可选!他就那一个儿子,不选刘禅选谁!傻子吧!”

  “你说的,那是电视剧里的刘备,而且还是最近两年电视剧里的刘备。”

  王小六托着腮帮,“史书上记载,刘备有三个亲儿子,分别是,刘禅、刘永、刘理,还有一位养子叫刘封,还有两个女儿,可惜逃难的时候被曹操那帮人给弄走了。他真不是没得选,而是偏爱刘禅,又要小心提防那诸葛亮。”

  王小六自言自语似的,“我觉得吧,很多人,在看待历史的时候,过于喜欢故弄玄虚了,譬如司马徽,一辈子庸庸碌碌,却因为一句话被吹上天,这本身就有问题。谁过年,还不吃顿饺子咋的!我个人觉得,任何一个时代,真正的顶级人物,都是要经得过各种考验才能走出来的,而那些,光靠吹,故作高深,只会作秀的,都不算啥。”

  “但是,我前几天看手机,有一个文章说,历史上真实的诸葛亮,军事能力一般,主要强在内政。”

  “有类似的评论,是,这派观点的主要论据,来自《三国志》的作者陈寿。但,文中,陈寿写的是:诸葛亮,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于将略。大体意思是说,诸葛亮擅长整治军队,奇谋稍差一些,而且,他更擅长治理国家,在内政上的能力,比军事上的能力更强。”

  “还不是军事不行?”

  “那是跟他自己比。”

  王小六儿吸了一下鼻子,“都是一百分的卷子,我数学100,语文99,英语98,我也是最擅长数学,其次语文,英语稍微差一点儿。不是么?关键,这是跟我自己比,比完以后,再看看旁边的人,那都啥水平?而且,三国志这个作者,跟诸葛亮,本身就有点儿不对付,能这么写,已经够意思了。”

  “还有这事儿?”

  “《三国志》的作者,陈寿,有个亲爹,原本在诸葛亮的手底下打工的。当年,诸葛亮挥泪斩马谡那段儿,陈寿的爹,就是马谡的手下。后来马谡被杀了,他爹没杀,却因此获罪,被剃光了脑袋,乱棍打跑了。这在今天看不算啥,在过去,是奇耻大辱。更何况,后来陈寿爷俩还投降了曹操,换了主子,他要不说孔明点儿坏话,给自己和他爹甩个锅啥的,那都挺奇怪的。更何况,这个陈寿,很可能也不是什么好人。研究发现,陈寿在写《三国志》的时候,增删了许多事件,甚至,《晋书陈寿传》里还详细描述了陈寿为立传为名行索贿之实的事情。总而言之,这个人的人品,跟司马迁是两回事。所以,他写的那些东西,本身就有点儿值得怀疑,只能算个参考。事实上,研究任何东西,都应该多方考证,才能研究个明白。历史这块儿,尤其如此。”

  冯楠在一边咯咯直笑,“妈耶,你知道的还挺多!”

  “那可不咋的!”

  “真看不出是个小学生儿!”

  “……”

  王小六儿斜睨着小眼睛看冯楠,惹得众人大笑。

  “能不能别提小学生儿的事儿?”

  王小六一脸嫌弃。

  “小样儿吧,还怕人揭短呢?”

  冯楠巧笑嫣然,才不怕他。

  姚总忙打圆场。

  “咱们不研究历史了,我看,还是说说,僵尸扑人的事儿吧!”

  姚总往前凑了凑,“老弟你还没说呢,工地里那几个工人,得的那是什么病啊?”

  “鬼剥皮。”

  “什么玩意儿?”

  “鬼剥皮。”

  王小六儿看众人面面相觑,个个作不解状,拿起筷子,夹了点花生米,放在碗里,一边幽幽说道,“这是一种,很少见的病,症状,用现在的话来说,类似感染,但因为性状不同,也有一些区别,但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一类。”

  “那为什么叫鬼剥皮呢?”

  “因为,这种病,基本上都是从女尸的身上来的。”

  “就是,人跟女尸那个,然后得病。”

  “对。”

  王小六儿点点头,“人死了以后,即便表面看上去,不腐烂,但是尸体的身体里,因为特殊的结构,很容易造成细菌真菌的大量滋生。过去的人,不懂得这个道理,又因为某些心理作祟,对一些死而不腐的漂亮女人很是好奇,所以,类似盗墓贼,侮尸的事情在历史上也不算少见,与之对应,得病的人也特别多,这种病,跟寻常的病不一样,一般的大夫根本治不了。又因为,这些得病的人,皮肤会出现各种结痂一样的东西,然后,一片片地往下掉,最后皮都掉没了,像是让啥玩意儿把皮给剥了似的!所以,这种病,当时就有个俗称,叫鬼剥皮。鬼剥皮,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算病,算报应。你扒了女尸的衣服,把人家给那啥了,人家冤魂不散,把你皮给你扒了,这不就是报应嘛。”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盗墓我倒是能理解,人穷到一定程度,啥事儿都干的出来!”

  冯楠往前凑了凑,“我还是不能理解的是,你说。干这事儿的人,都什么心理啊!就算有些女尸,真的活灵活现的,可明明就是死的,这也能下得去手?”

  “心里变态呗!”

  姚总倒是来的直接,直回了冯楠一句,“传说中,有一种东西,叫恋尸体癖!我估摸着,干这事儿的人,多少都沾点儿这!”

  “是么?”

  冯楠看王小六儿。

  王小六儿眨巴眨巴眼睛,“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但,盗墓侮尸的行为,在历史上并不少见。”

  “比如呢?”

  “《后汉书》里就记载说,赤眉贪财物,复出大掠。城中彻食尽,遂收载珍宝,因大纵火烧宫室,引兵而西。过祠南郊,车甲兵马最为猛盛,觽号百万。盆子乘王车,驾三马,从数百骑。乃自南山转掠城邑,与更始将军严春战于郿,破春,杀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阳城、番须中,逢大雪,坑谷皆满,士多冻死,乃复还,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

  “啥玩意儿?”

  大家都懵了,看王小六儿长篇大套地背诵着古文,都看怪物似的看着他。

  他们哪里知道,王小六儿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不管啥玩意儿,看过一遍,就能记个大概,看过两遍,基本上就能背诵下来了。

  王小六儿看众人不解,笑了笑,就说,“汉代末期的时候,农民起义,有一伙人,叫眉毛染成红色,所以外号叫赤眉军,赤眉军这些人品行不端,有一次找机会把汉高祖刘邦的老婆,那个权倾一时的吕后的坟给刨了。结果,刨坟的时候,他们发现,在吕后的墓里,有很多玉匣,也就是,金缕玉衣。但凡藏在这东西里的尸体,都不腐烂,栩栩如生。那些贼人看见了,色心大起,就把吕后墓里的很多女尸都给轮了,包括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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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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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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