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第一婚宠厉爷娇妻太会撩温宁厉北琛>第二百五十二章 身世
  这时,黎舒把奶瓶递了过来,立刻使眼色给温宁。

  “不可能是他的。”祝遥遥倒是见怪不怪,就是脸色冷了几个度。

  黎舒暗叹,悄悄对温宁道,“璎桃一岁多时,五官张开点,我当时就觉得像,也提过,遥遥大发脾气。”

  “为什么?”

  祝遥遥目光泛冷,抿着好看的小嘴。

  黎舒说,“我刚才没提霍凌,事实上,霍凌是当初最想帮遥遥的,可遥遥都拒绝了,还把他骂得狗血淋头,霍凌可是黑、道太子,很骄傲的,就再也没找过她。”

  “为何要骂?”在温宁的记忆里,霍凌是他们兄弟中,最清醒公道的那个。

  “我们对霍凌挺失望,他在厉北琛面前揭穿,三年前遥遥去三医院查过黎向晚,让厉北琛认定,你们诬陷黎向晚假捐肾。何况,你和遥遥被黎向晚绑架那晚,派来的打手,也是霍凌的。遥遥因此,恨上了他。”

  温宁拧眉,总觉得遥遥对霍凌有误会。

  当初她们闺蜜还戏言,霍凌和遥遥暧昧有戏。

  没想到自己不在的这三年,早已物是人非。

  “可这孩子……”温宁望着小璎桃,当真有些像霍凌那桃花眼,“遥遥,也许你不想回忆,可三年前那晚,你和霍凌没有交集吗?”

  祝遥遥失神,回想着当晚凌乱的记忆里,被男人压住剥夺的狂乱和疼痛。

  她死命的摇头,眼尾泛红,很痛苦,“我隐约记得我逃出了会所的房间,中间没记忆了,第二天醒来,我却又回到那几个混混的床头,被他们压着拍照……我真的不记得了,不知道是谁!

  但——是谁都不是他霍凌!”hτTΡδ://WωW.sndswx.com/

  黎舒解释道,“听说霍凌那晚也遇险,被个女人救了,但他已经找到救他的女人,好死不死,是遥遥的堂姐,霍凌已经和祝成功一家定下婚约,连未婚妻都甩了,听说很宠祝雨菲。”

  温宁一诧,她不是不知道,遥遥和祝雨菲是死对头!

  因为祝成功,一直阴险打压遥遥的父亲,祝成业。

  遥遥家以前风光时,也没少被祝雨菲一家挑衅。

  温宁细想,也许当年遥遥对霍凌还真些暧昧憧憬,霍凌和祝雨菲发生关系,无疑对遥遥又是一个打击。

  她对霍凌,是恨上加恨,格外介怀了。

  心中叹了口气,她迟疑的看着小璎桃,“那也许是偶然相似,不管生父是谁,她都是上天给你的礼物呀。”

  提到女儿,遥遥满心喜爱,可女儿那张小脸蛋,却让她更加沉重。

  温宁没看到她的表情,抱着小家伙,在心里默默说:也许不久后你就有哥哥陪你玩耍了呢。

  对于墨宝,这三年,除了李承聿,没人知道他的存在。

  温宁不是不想告诉闺蜜,她害怕万一走漏风声,儿子会被抢走。

  她担不起这个风险,还是先等等吧。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遥遥,我保证,祝家企业会重新回来,我再不会让你们母女、你父母受苦。”

  临走前,温宁留下一张100万的卡,说出这句话。

  祝遥遥泪湿眼眶,很久,很久不曾眼放光芒了,她欲言又止。

  温宁直接开门走出去,眨了眨眼角,

  黎舒追出来,担忧又开心,“遥遥在里面哭了,你一直是她的支柱,现在你回来了,对她是一个很大的鼓励。可你问过我们的情况,我们却对你这些年吃得苦,一无所知,这100万,你哪里来的?”

  “当然是赚来的。”

  温宁当了三年针灸圣手,也没放下珠宝设计,钱赚得不少,更让她说不出口的是,墨宝还时常利用电脑补贴家用,不知道小家伙在做些什么。

  想到孩子,她弯唇,可想到小璎桃,她又歉疚,“我一定会给小璎桃一个稳定的童年。”

  “你别把遥遥的事全揽在自己身上……祝雨菲的针对,也是让遥遥过的凄惨的一个原因。

  那个恶心的女人,前一阵跑来跟瑶瑶说,小璎桃可能是霍凌的哥哥霍祁的种,三年前那晚,听说霍祁也在会所玩,那是个烂人,男女不忌,可把遥遥吓坏了,这不才搬到这里躲着。

  我们生怕霍祁哪天看见小璎桃,纠缠遥遥,霍家要是抢孩子,那就不得了。”

  原来如此,难怪遥遥不肯告诉她地址。

  温宁突然问,“那霍凌呢,见过小璎桃没有?”

  黎舒摇头,“自从霍凌订婚祝雨菲,遥遥和他就再没来往,其实我也想知道霍凌看到小璎桃的反应,不过现在怀疑对象是霍祁,相似的话也能解释。

  祝雨菲肯定没少巴结黎向晚,她就是黎向晚打压遥遥的一条狗。”

  说来说去,还是黎向晚不放过遥遥!

  温宁呼吸渐重,心中要做的事越发清晰明了。

  她一身疲惫回到公寓,心情沉重,也不想让墨宝察觉,给楠楠发了条短信,刚好李承聿发来舅舅狱中杀人的案情,她仔细研究起来。

  -

  厉北琛让司机先送孩子回别墅庄园。

  他驱车转道,去了一趟陵园,在另一个儿子的墓前,他枯坐了一阵。

  只有坐在这里,他才猛然醒悟,将上午见到那死女人的旖-旎全部一扫而光。

  “常常,爸爸回去了,下次再来看你。”

  男人笔挺起身,丢掉烟头。

  常常九九,是他为一对双胎儿子取得小名。

  这里是禁地,他从未带九九来过,九九也不知道,弟弟曾存在过。

  深吸口气,开车回到别墅。

  刚一进门,女人一股淡香袭来,“你回来啦。”

  黎向晚穿着白色连衣裙,性感又清纯,吊带露出锁骨肩膀,微微弯腰为他递鞋时,双沟惹火,令男人难以抗拒。

  而厉北琛只是瞥了眼,淡定挪开。

  他看了眼客厅,微微皱眉,“向晚,九九呢?”

  黎向晚一脸无奈道,“这孩子最近也不知道对我有什么意见,回来也不理我,就去了奶奶的别墅呢。”

  厉北琛欲要找儿子。

  黎向晚岂能浪费这好不容易二人世界的机会,马上环住男人精硕的腰身,问,“三哥,今天治疗的怎么样啊?”

  她眼冒水色,满含期待,“传回的病历写着,你的指标一切正常,我就知道这次的中医圣手非一般!才问诊一次,你就有了起色,好不容易你病情有转机,今晚我们趁着九九不在,再试试……”

  她还不知道那个医生就是温宁!

  厉北琛避开话题,一脸疲倦,“向晚,我答应儿子今晚起,陪他睡觉。”

  “可九九不是还在奶奶那吗,睡前,我们还有点时间~先吃饭,我准备了烛光晚餐哦!”

  黎向晚亲了口他的下巴,转身去厨房端牛排了。

  厉北琛看着她的背影,白裙飘飘。

  不知为何,他脑子里突然冒出,某个女人穿白大褂清冷又娇艳的模样。

  同样是白色,温宁就别具一番风味,上午几乎都令他移不开眼神。

  该死……察觉到自己竟然在想什么,男人懊恼的皱眉。

  打火机丢在桌上!

  “怎么了?”黎向晚疑惑地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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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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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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