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摊牌了,我就是全能巨星厄夜怪客>第368:故乡的风景
  夏玲玲感觉脑袋有些晕。

  他们凭什么以为自己就是‘顶级’呢?

  这是赵梓骆刚说的话。

  可是。

  他们凭什么不认为自己是顶级呢?

  她想说什么,可是一想到《wakawaka》,又无法说起。

  就在这时,赫曼莎举起了杯子。

  “各位。”她站了起来,轻轻抿了一口香槟,微笑道:“欢迎来到我的生日晚宴。”

  她的目光扫过所有人,在赵梓骆身上微微停顿了一下,立刻移开。

  “今天坐在这里的,是世界上最顶尖的音乐创作者!”

  “音乐大致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文艺复兴时期。”

  赵梓骆眉头微皱,但并没有说什么。

  “第二,就是近百年。”

  赫曼莎笑容中带着自豪:“我们为音乐命名,定义。”

  “什么是摇滚,什么是蓝调,什么是布鲁斯,什么是电子乐。”

  “一项项音乐成果通过西陆发布,影响到全世界。上世纪四十年代,我们才正式确立了‘流行乐’这个大科目!”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奥荣奖成立,由奥荣音乐群星奖划分出详细的等级,才有了今天黄金,白金,乐神,艺术家的门槛。”

  她笑着一饮而尽,一只手轻捂住胸口:“为音乐的先行者们干杯。”

  这一次,赵梓骆没有任何意见。

  掌声四起,当所有人放下杯子后,赫曼莎继续说道:“每五年,我都会进行一次生日晚宴,亲爱的,这不是炫耀。只是想让音乐发展更加蓬勃!”

  “说的没错。”

  话音刚落,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响起:“我们欢迎世界上所有有才音乐家来到这里,我同样希望能在这次晚宴上看到更多不同的面孔。”

  这是……

  赵梓骆意外地看了过去,正好看到李承哲的脸。

  对于李承哲的突兀开口,赫曼莎显然有些不悦,但艺术家这个名头,可是通行全世界的。

  她并没有直接反驳,而是顺着对方的话说了下去:“比如亚太音乐家。”

  “阿非利加音乐家。”

  她的目光理所当然地投向赵梓骆:“诚挚地感谢孔方老师的来到。”

  哗啦啦,掌声热切。

  就在这时,李承哲的声音再次响起:“赫曼莎老师,您或许不知道,他在亚太可是如日中天。”

  “他做出的纯音乐,已经超脱了三星乐神的界限!成为艺术家指日可待!”

  赫曼莎惊讶地看了一眼赵梓骆。

  她不喜欢李承哲。

  但她绝不怀疑一位艺术家的品味!

  但她没有看到。

  此刻,宴会席中二十四人,其中六位艺术家。

  其余十八位三星乐神,都隐晦地看了李承哲一眼。

  “有意思……”一位酒红色头发的中年妇女轻轻摇晃着香槟,低声问身旁人:“皮耶鲁,李承哲和这位孔什么老师,有矛盾?”

  要不怎么把对方架起来烤?

  也就赫曼莎见猎心喜没听出来意思。

  对方现在还是三星乐神。

  李承哲吹嘘的却是对方的纯音乐!

  如果等会儿,孔什么老师拿出来的是一首流行乐。

  赫曼莎心里不知道有多失望!

  另外。

  他们明明没有在最初的邀请名单上看到孔方,对方却来了。

  明显是有事情需要赫曼莎帮忙。

  现在赫曼莎一旦印象分打了折扣,还会帮?

  皮耶鲁微笑着端起酒抿了一口:“你可能不知道……”

  “当初我给贾斯汀也写了一首歌,也进入了决赛圈。”

  “就是输给了《wakawaka》。”

  他复杂地看了一眼赵梓骆:“那首歌,十年一遇。”

  他本来想说,这个孔方,不简单。

  但不知道怎么,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

  好像说出来了就代表西陆低了对方一头。

  “李承哲老师也是亚太人,面对着孔方老师这样的新秀追击……或许在排行榜上吃过亏?”

  身边的红发妇女嘴巴都张成了o型,随后有些不敢相信的看了一眼赵梓骆。

  “不能吧?”

  她下意识地说。

  任何艺术家,都是先成为三星乐神,再一步步突破。

  别看李承哲不怎么写流行歌了。

  但别人只要想写,必定是top3以内的存在,还是全年top3。

  可这样的人……或许在和孔方的交锋里,吃过亏?

  她感觉脑子不太够用了。

  “看着吧。”皮耶鲁饶有兴致地张大了眼睛:“我有预感,接下来会很精彩!”

  众目睽睽之下,赵梓骆微笑颔首:“当然。”

  李承哲笑道:“既然如此,不如让我们先听听孔方老师的歌曲?”

  “在场的各位,几十年下来,都看腻了嘛。”

  一片附和的笑声响起,赵梓骆站了起来:“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赫曼莎笑着做了个请的手势,周围的人也安静了下来。

  赵梓骆走到钢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三角形的乐器来。

  这个乐器出来的瞬间,不少人目光都是一亮!

  能进入赫曼莎晚宴的,最次都是三星乐神,

  “这是陶笛?”一位三星乐神惊喜道:“不是钢琴?”

  乐器越怪,死的越快……哦不,是乐器越怪,要么死的越快。

  要么成绝响!

  就连赫曼莎的目光都亮了起来。

  赵梓骆坐在椅子上,深呼吸。

  他感觉世界安静了下来,吹后,轻轻吹响了陶笛。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第一句出来,所有人齐齐张大了嘴,愕然看向赵梓骆。

  赫曼莎轻掩着嘴,眼中隐晦的不屑瞬间消失,只剩下狂喜和震撼!

  好听。

  太特么好听了!

  陶笛的声音非常独特,如风声,如有人轻轻哭泣。

  开头的九个音符,如泣如诉,仿佛风在树林中哽咽。

  那是打动心灵的声音。

  让人从心尖上浮现出一阵酥麻,随后经过耳蜗,进入大脑皮层。畅快的感觉似轻微的电流布满全身。

  那是声音的力量!

  伴随着第二句出来,哽咽的感觉更浓烈了!

  “有人在哭泣……”片刻的震撼之后,皮耶鲁立刻闭上了眼睛。

  这首音乐质量艺术造诣非常高!

  三四层楼那么高!

  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优质音乐第一音源演奏,他如果此刻还心有旁骛,那才是对这首音乐的不尊敬!

  所以,刚才那句话,他是无声言说的。

  闭上眼睛。

  才听到心尖的风拂过。

  伴随着音乐的起伏,就像是秋风拂过金黄色的稻田。

  皮耶鲁好像看到小时候。

  祖母正在风车外,磨着小麦粉。

  那头叫做“尖头靴”的毛驴,正拉着磨盘转个不停。

  他小时候家里穷。

  白面包是他最喜欢的食物,如果抹上了蓝莓果酱就更好了。

  明明是无声的画面。

  可每一帧,每一秒,都充斥着一种故乡的味道。hτTΡδ://WωW.sndswx.com/

  那些沉睡的,已经遗忘的。

  居然……在被这支曲子一点点唤醒!

  另一边,赫曼莎同样闭上了眼睛。全力感受。

  这是对于优秀作品最起码的尊敬。

  有些焦躁的心,被音符慢慢抚平,在某一刻,她居然感觉到了宁静。

  就像自己小时候,躺在草坪上一样。

  她忽然想起了老家的向日葵花田。

  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是那样绚烂?

  说起来……自己已经三十多年没有回去过了啊……

  伴随着音乐的深入,那夏日山中,故乡原野的画面被一笔笔勾勒。

  开始是丰富了记忆。

  接着,勾勒出了易掌柜黑白素描。

  然后,是浓墨重彩!

  伴随着音乐达到高潮,开始被抚平的情绪终于叠加出了高潮!

  但,那不是歇斯底里,也不是泪满长襟。

  而是近乡情怯,物是人非的无声哽咽。

  此时无声胜有声。

  西陆的诗句往往是直白的,对比华国的诗文,缺少一种意境,更多运用的是朦胧的比喻。

  可这一刻,他们却品到了意境!

  唯独有一个人没有品到!

  那就是全场唯一一个没有闭上眼,而是震撼到嘴巴都合不拢的李承哲!

  “这是他的音乐?!”

  “什么时候……他的纯音乐走到了这一步?!”

  这首音乐……

  这个级别!

  哪怕放在他的精选集里,也足以当做top5!

  可他多大?

  孔方多大!

  不敢相信和浓浓的震撼,反复冲击着他的心,他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太吓人了!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后,全场静谧。

  如果他们睁开眼睛,都会看到眼睛是微红的。

  “《故乡的原风景》送给赫曼莎老师,希望您喜欢。”

  赫曼莎如梦初醒,第一个站了起来,拼命鼓掌。

  “好!”

  “好曲子!”

  接着,是皮耶鲁。

  他也站了起来,用力鼓掌,头不停摇晃着:“厉害……实在厉害!这首歌太贴切了!”

  此时此刻,他们眼中没有一丝高傲!

  他们太清楚《故乡的原风景》的优秀了!

  他们没有资格在这一首歌面前高傲!

  随着这两个掌声,其他音乐家也掌声雷动。

  “完美……听完这首曲子,我想我不需要发表自己的音乐了!”

  “无可挑剔,我甚至找不到用什么词汇去赞美它!”

  “陶笛的音质和音乐简直绝配!在表达细微感情上,总归是小型乐器更胜一筹!”

  “难以置信……这、这竟然是华国人写出来歌曲!”

  李承哲人都麻了。

  这剧本……好熟悉。

  莫非是自己穿越了?

  他怎么随时都能拿出这种级别的歌啊!

  不是应该把头发薅秃才能有的吗!

  《百鸟朝凤》如此。《故乡的原风景》也是如此!

  还让不让人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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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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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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