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抱着本书的曾昭仪,一抬眼皮,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回,不过晚一点吧,说在外面吃饭。”
“给他换的被子,不知道薄不薄,不行我再拿一床下去?”
“别费事了,大小伙子,火力壮。”
“哦。”万俟姗点点头,刚要转回来,就瞧见一辆车开进院子,停到了楼梯口。
定睛一瞧,车上下来的,看身形像是李乐。
哟,咋还跟着下来个姑娘?
扒在窗口想仔细瞧,奈何离的高了,看不清爽。
万俟姗一琢磨,在屋里扫视一圈,“曾老师,那个单筒呢?”
“在勘探用的包里,要那个干嘛?”
万俟姗没回话,快走两步进了里屋,一阵翻腾后,攥着一个单筒望远镜走到窗前,举到眼前,瞄着看。
“唉唉,曾老师,曾老师,快来,看。”
“又干嘛?”曾昭仪放下书,瞧了眼肩膀抵着墙,歪着脑袋,举着望远镜对着楼下的万俟姗。
“李乐,楼下。”
“回来就回来,拿这个做什么?”
“有个姑娘,开车送来的,噫,挺漂亮啊,嚯,还是burberry,鞋子,我看看鞋子,看不清楚,噫,太瘦了些,在小乐身边,跟个豆芽菜似的,你来你来。”
“好歹是长辈,别这么为老不尊,赶紧放下。”
“等等,我看会儿,说滴啥,说滴啥?”万俟姗伸手,把窗户拉开一半,支着耳朵。
“你真不看?”
“不看。”曾昭仪叹口气,摇了摇头。
“走了,走了。耶?车是黑牌?呀!”
“唰”的一声,帘子被拉上。
“嗬,差点被小乐看见。”万俟姗猛地一转身,捂着胸口。
“你啊,这么八卦做什么?”
“不挺有意思?嘿嘿。明天要不问问?”
第二天一早,当被叫到楼上吃早饭的李乐,吃掉四分之三个包子的时候,万俟姗终于还是忍不住,“说说,那姑娘是谁?”
“啊?哪个姑娘?”
“别装傻,昨晚上,楼下,都瞧见了,大眼睛,长头发,就是单薄了点。”
“晚上,那么高,那么黑,您能看见?”
哗啦啦,一旁沙发上正在看报纸的曾昭仪,装作若无其事的,把一张报纸放到身旁,不过李乐分明瞧见报纸下,一个圆筒,带着镜片一样的东西。
嘿,我说呢,至于么。
“学校基金会的金主,这不是拿了人家的奖学金了么,学校安排给人家当导游,昨天陪着在城里转了一天。”
“就这?”万俟姗眨眨眼。
“可不就这。您以为是啥?”
“哦。”万俟姗显然不信,点点头,不死心,“哪人呐?”
“南高丽的。”
“南高丽?我说看着和咱们这儿的姑娘气质不一样呢。瞧着就是个大家闺秀的样子,不错不错。”
“姗姨......”
“哈哈,吃饭吃饭,不说了,不说了,还害羞了,哈哈哈哈!”
李乐扭头看曾昭仪,对了个眼神。
“姥爷?”
“别看我,我管不着。”
吃完,李乐收着碗筷,就听曾昭仪说道,“你要是没事,今天去一趟王老师家里。”
“怎么?”
“前两天去他那儿,看袁老师腿脚有些不太利索,正好昨天有学生来,带了点藏红花,你给送过去。”
“哦。”
。。。。。。
芳草地,王士乡老爷子的新家。
说实在的,依照李乐的认知,如果是生活便利点,到王老爷子这个年纪,还是住平房,接地气一些的好。
想着自从去年搬家之后,老两口换着来的生着小病,精气神看着也不如前两年了。
敲门,进屋。
瞧见天气还不凉,就已经穿上毛衣的袁诠悠,李乐心里一叹。
“王爷爷,给,这是我姥爷让带了的。”
王士乡乐呵呵接过塑料袋,打开来瞧了眼,“哟,藏红花,全红花丝,龙头凤尾,好东西,有心了,有心了。”
“还有我的,这是我从同学那讨来的,你猜猜?”李乐又从包里拿出一个酒瓶,递过去。
“什么玩意儿?酒啊?”
“您打开闻闻。”
王士乡打开瓶盖,鼻尖凑了上去,“嘶~~~~~~,大猫骨酒?”
“收好,别让人瞧见,就剩这么多了,都让我敲来了。”
“好,好,好孙子。”
“......”
来了自然少不了干活,李乐已经习惯了。
一年一次,又到了玩秋虫的季节。
摆弄蛐蛐这种活计,李乐算是驾轻就熟,老爷子一旁瞧见,说了句,“行,算是入门了。”
“哈,得您一句夸奖可不容易。”
“呵呵,回头收拾完,帮忙干点细活。”
“啥?写写画画?”
“嗯。”
等伺候完玩蛐蛐儿,李乐来到书房,瞧见老太太正戴着花镜,一张张写着,比对着什么。
“袁奶奶,就干这个?”
“可不,身子不利落,坐不住,正好你来了,帮忙把这些资料给整理整理。”老太太笑眯眯说道。
“没问题。”李乐上前,翻看起桌上的照片,还有画图和文稿。
仔细瞧了,才看到是一些古代的乐器,还有一些历史年表和古籍中关于音律部分的影印件。
“袁奶奶,这不都是音乐史的东西?”
“可不,这两年就这点念想了,想着出本书,把几千年里的礼乐制度,音律发展,乐器演变,还有一些遗失的东西的复原,给弄个图鉴出来。”
“嚯,这工程量可不小。”李乐感慨道。
“是不小,我这眼神身体又不济,弄得还慢。有时就想着能不能在走之前,把这西给弄出来。”
“您瞧您这话说滴,咱不说长生不老,你和老爷子怎么着都得过个百岁再琢磨身后事。”
“哈哈,净巧嘴。”老太太指着李乐大笑道,“人老不以筋骨为能,自家情况自家知道。你来帮忙就很好了。”
“嗯,交给我。”
李乐知道自己这是揽了个活,可心甘情愿。
“小子,来帮忙不能白来,说,中午吃啥,我下厨。”王士乡老爷子门口听了会儿,这才进来。
“有啥吃啥。”
“家里有发好的蹄筋,皮肚,海参,还有高汤,要不中午烧个杂拌?热热乎乎配上米饭。”
想起昨天吃的一肚子生食和咸菜帮子,李乐舔舔嘴唇,“成,多放点胡椒!”
一天里,除了吃饭,李乐坐在书房大案前,基本没动地方。
临走时,袁老太太瞧着桌角上,整理好的一摞文稿,线描的图样,拍了拍李乐的胳膊,“你这一天顶我一礼拜的活。”hτTΡδ://WωW.sndswx.com/
“你看着没问题就成,以后,您就有空写写,汇总还有誊抄,交给我就得。”
“好,好!”
告别老两口,李乐走到楼下,回头瞅了瞅。
这里,还是不如老院子里舒坦。
回了学校,还在琢磨袁老太太文稿的事情,刚走近寝室门,就听到里面有人在嚷嚷,“我与你们讲,乐哥,当年号称碑林区及时雨,雁塔区赛孟尝,那是威震长安城东部及南部部分地区。”
“拳上能立人,肩上能跑马拉松。心口碎大石,徒手掰钢筋,你们见过没?”
“嚯,这么厉害的?”
“那是,你们知道当年有贼人伤了我李叔,乐哥是怎么手刃仇人的么?”
“哎,讲讲,讲讲。”
“干讲啊,给口水喝呗。”
“给。”
“哈,痛快,诸位,附耳过来。想当日,月黑风高,我乐哥,身穿阿迪夜行衣,脚踩双星旅游鞋,手持天涯明月棍,从窗口,飞身一跃而出,只听咣啷啷啷.......”
李乐在门口听得实在憋不住,一脚踢开门。
“你怎么进来的?谁让你进来的?来了不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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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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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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