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路远,不用绕道高家堡,中午,一行人临近宝塔。

  “还想不想吃那家的羊腥汤?”

  “不是说人家要不干了回老家了么,这时候该走了吧。”

  “我记得说是过了十五才走。绕一下,万一还开着呢。”

  “走?”ΗtτPS://Www.sndswx.com/

  “走着。”

  “我说你开这么快。”

  方向盘一打,一帮吃货,钻进上次来过的那条岔路。

  远远瞧见小院门前的空地上零星停着几辆车,听到小院里传出的人声,众人这才放下心。

  “图图羊汤”,墙上的红漆大字还是那么显眼。

  不过进到小院里,入眼的是一片凌乱。

  堆叠在墙角的桌椅,几辆三轮车上摞着绑好的锅碗瓢盆,院子里的布棚,拆的七零八落,散落一地。

  不过灶台还在,大锅换成了不锈钢桶,咕嘟嘟蒸腾着热气。

  “哟,是你们啊。”

  听到来人,正蹲在灶台边上切葱的老板娘赶紧扔下菜刀,迎了上来。

  “老板娘,不是说过完十五再走么,怎么这就收拾东西了?”小王指着院子里的一堆。

  “不成咧,上面说过了初五就得腾地方,等着开工。”

  “那么急?”

  “可不是。这不就一边收拾,一边凑活着干两天。你们吃啥?”老板娘从围裙兜里掏出小本,“羊拐没了啊。”

  “嗨,就想着吃你家的羊拐呢。”几人顿感遗憾。

  “不好意思哈,临过年来的人少,再加上要归置东西,就没多准备。要不尝尝羊头肉?也是娃他爸拿手滴。”

  “你们吃不?”小王看向几人。

  “尝尝。”

  “来都来了。”

  “李乐?”

  “我听你们的。”

  “成。”小王一点头,冲老板娘说道,“四个大碗羊腥汤,多加肉,羊头肉怎么个弄法?”

  “炒一盘,再弄一份蘸料,可行?”

  “给拆好?”

  “肯定滴。”

  还是那间小屋,原本要拼桌等坐,眼下却多是空位。

  四人没等多久,点的东西陆续上桌。

  羊腥汤依旧醇厚,浓稠的汤里添上辣椒油,热腾腾抿上几口,羊肉特有的香气游荡在口中,除了味蕾得到满足,身子也逐渐热乎起来。

  或许是在岔口镇,尝过了豆兰馨的手艺,李乐对爆炒羊头肉,给了个中规中矩的评价。

  倒是最后上来,蘸上蘸料的白水羊头,意外的好吃。

  羊头上面,纯肉很少,只在双颊,这部位的肉即是所谓“活肉”。

  羊在其一生,都要不断的吃草咀嚼,使这个部位一直处于活动的状态,因而味道鲜美。

  北宋时能让王安石心心念之的极品美味“羊头签”,便是用的此处的嫩肉。

  撕成细丝,加蛋清调和成馅,再裹上猪网油卷成细长筒状,蒸熟后挂糊再炸,色泽金黄、酥脆可口。

  或是配以青葱,根据容器大小,只用葱白的部分,然后用酒和米醋浸泡作为凉菜食用。

  小店里自然不会有这种奢侈的做法,羊头煮过之后,连皮带肉带舌头,一起撕下,拆成条块,入口后,软嫩顺滑和劲道弹牙两种口感相互交替。

  配上蘸料,咸鲜适中,焦香里微微带了点麻。

  “咦,不错。”

  “不比羊拐差啊。”

  “和羊拐还不一样,又是一个味。”

  “老板娘!”

  小王一抹嘴,招呼道。

  “同志,哪里不好?”

  “没有没有,前几次来,你咋不说还有这菜,解馋,滋味足。”

  “嗨,我还以为有甚不合适的呢。”老板娘拍拍胸口。

  “还有没,我们买点,带走。”

  “只剩两个了,要不......”

  “行,都要了,以后想吃不一定能吃到了。

  老板娘刚要转身,又被叫住,小王拿筷子点了点蘸料碗,“老板娘,这个怎么弄得,能说不,我们回家也试试。”

  “对,我们回去自己弄,这个蘸料我觉得就是蘸鞋底子也好。”

  老板娘听了,一捂嘴,笑道,“哪有那么邪乎。有啥不能说的。”

  “小米辣,芫荽,糊辣椒面,小葱,生抽,盐,糖,鸡精,一点现榨花椒油,一点醋,然后热油浇上。”

  “多做两遍就熟了,自己再往里面加点减点也行,什么孜然,蚝油的。”

  看几人掰着手指头,老板娘说道,“这费劲,看你们在家也不是常做饭的,回头我给写下来。”

  “那多不好意思。”

  “有甚不好意思的,反正以后也不一定再开店了。”老板娘四下瞅了眼小屋摆设,叹口气,一挥手,“我去拆羊头,你们吃着。”

  一顿饭吃完,几人拎着两个塑料袋出了小院。

  “换谁开?”

  小王抖落着车钥匙。

  “我来吧。往前调个头,你们上不上来。”小陈抓过钥匙,说了句。

  “不上,饭后烟。”

  李乐突然说道,“叔,我去个厕所。”

  “刚喊你不去。大的小的?”

  “不顾着吃了么,大的。”李乐打着哈哈,转身又进了小院。

  绕过室外的灶台,找到厨房,扒着门框瞧了眼,看到老板娘正在擦着案板。

  “老板娘!”李乐叫了声。

  “咦?这后生,不走了么,拉东西了?”

  “没,正好有个事,想和你还有老板说说,他在不?”

  “刚去切羊肉......”话音未落,老板娘冲李乐背后喊道,“哎,娃他大。”

  李乐扭头,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看到这个男人,李乐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话,若是过年杀猪,一人一刀足矣。

  本就不敞亮的厨房,在男人跨过门槛时,更晦暗许多。

  强壮,彪悍,黑硬的胡茬遮盖了大半张脸。高耸的颧骨,狭长的双眼,一副我从草原来的长相。

  男人低头瞧了眼李乐。

  “这后生刚来吃饭的,过来说有事和我们讲。”老板娘站过来,推了推男人,“这是娃他大,老板。”

  “老板怎么称呼?”李乐往后退了两步,才从一种说不出来的压力中释放出来。

  男人说话强调有些怪,“阿尔斯楞。”

  “我姓李,听老板娘说你们过完年就要回伊克昭,就不开饭店了?”

  “嗯。”

  “这个店生意这么好,要是不开了,不挺可惜的?”

  “没什么可惜的,回家一样开。你想说什么?”

  “是这样,我家里有人准备在麟州那边建服务区,你们愿不愿意去那边继续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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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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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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