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妙观接头,旁边的松鹤面馆自然成了首选。
大小姐吃过见过,指着48一份的秃油黄要来上一份,被李乐用一句不是时候给否了。
鲜冠江南四登科不是更具性价比?
一份焖肉,一份卤鸭,白汤过桥,再加葱油香菇,红烧茭白两个浇头,凑一起不到20,量大管饱。
大小姐倒也不恼,等着东西上来,学着李乐,浇头扒拉进碗里,把“鲫鱼背”挑开,一手筷子,一手汤匙,小口吸溜着,和嘴挨着碗沿,呼噜噜扒拉的李乐成了鲜明对比。
“你真这么说的?”
“你们兄妹俩玩儿谍影迷踪呢?互相安插卧底?”李乐嘴里唔噜着。
“有时候得知道对方的动向,其实是谁,心里都有数,就是个表态。真正隐秘的事情,哪能这么清楚。”
“累不累啊,你爹,你哥,你俩妹,一人一拨,比联合国都热闹。”
李乐把自己碗里的一块焖肉夹给李富贞,顺筷子从她碗里夹了块鸭腿塞自己嘴里,“噗”,吐掉骨头。
“所以我说,背靠大树,另起炉灶,打出一份大大的江山,不比惦记着那点财产要来的有成就感。反正以后该是你的,你们家老头儿心里都有数。”
“把那点勾心斗角都用到别处,还能多活几年。”
“可要是有人推着呢?”
“黄袍加身,有人想做从龙之臣?”李乐说了句。
“什么意思?”
“就是天使投资。”李乐想了想,“要是内部的,不需要理睬,你家老头还好好的,这种就是犯忌讳。”
“如果是外部的,比如华尔街那种丑国资本,保持合作,借助力量,先做好自己的事。他们在乎的是谁能替他们赚钱。你应该更明白。”
聪明人只需要点拨,李乐没想着手把手,话说到,自己悟去。
李富贞当然是聪明人,通过李乐的三言两语,心里就有了数。
很自然的伸出筷子,从对面碗里夹出一块,放自己碗里。
。。。。。。
观前这种地方,已经成了专门为外地人打造的商业街,本地人没事不来。
不过有个地方,却是姑苏城里老酒鬼们,隔三差五就得来一趟的去处。
吃完面逛街消食儿的两人,经过元大昌时,李富贞闻到一股淡淡酒香。
“这里是卖酒的?”
顺着李富贞的手指,李乐看到元大昌的招牌。
“对,黄酒,状元红,女儿红,花雕。你没听说过?”
“没。”
“带你瞧瞧去。”
来姑苏,还想着给燕京的几个老头带点什么伴手,眼瞧着“元大昌”的牌匾,李乐心里也有了数。
早几十年,姑苏城里遍布大街小巷的酒铺,从“街街巷巷金瑞兴,东南西北王济美”里的金瑞兴、王济美和元大昌三足鼎立,到最后元大昌的独领风骚。
和其他几家不同,元大昌专销绍兴黄酒,号称“专销绍酒,不卖土酒。”
每每从临安走大运河,将绍兴黄酒用五十斤大瓮运来,置店售卖。
李乐还记得上一世小时候,邻居里有老酒客说起这里时,那种向往的表情。
好奇问了,便听了一个《葑溪寻梦》里的小事。
姑苏人秉性柔软,只有在饮酒后才显出些气魄。元大昌二楼原是酒店,用锡壶当酒器。
有人喝多之后,便将锡壶猛的掷于地板,伙计在楼下听到掷壶声,便会赶忙上来,拾起酒壶再去斟满。
锡壶被摔瘪,伙计不仅不给脸色,反而高兴。
为什么?因为酒店是按壶算酒钱,酒壶瘪了,盛酒的量就越少,酒店赚钱,巴不得多摔几次。
不过现在的店面,除了那张半人多高,斑驳的老柜台还在,早已和周遭的店铺无异。
柜面上,有那种一钱小杯试品。
李富贞这种外来人,或许红酒品得出好坏,但是于黄酒,只能尝出甜软稠密,香气扑鼻,但要说个一二三四来,不如看价格。
都不差钱,最后出来时,李乐一手一只蒲草封口,竹篾捆扎,草绳打着结的一个酒瓮。hτTΡδ://WωW.sndswx.com/
红纸黑字斜斜粘在瓮身,隐约有“雕王”俩字。
“这里冬至时,真有你说的这么热闹?”李富贞问道。
“可不。”李乐嘴一呶,示意道,“看到那个牌坊没,冬至前几日,来这里零拷冬酿桂花酒的队伍,从那里排到店里,还得拐几个弯,不来的早点,等个两三小时也是有的。”
“冬酿酒?”
“用糯米和糖腌渍过的桂花,栀子酿酒。只在每年的冬至前酿造一次,过了冬至,只能等来年品了,这时候喝不到的。”
姑苏人认定冬至一定要吃冬酿酒,这个冬天才过得有滋有味。
而冬酿桂花一定要零拷,也就是打散酒才有那种仪式感。
阿爷阿婆们带着大大小小的容器,塑料壶、加仑桶、饮料瓶,还有不锈钢锅,赶着清晨第一班地铁、公交去零拷冬酿酒,只为冬至夜的团圆饭上,一家子人能品尝到这冬日里的香甜味道。
是对自己这一整年辛苦劳作的犒劳奖赏,是与家人其乐融融品尝团圆饭的仪式感,更是割舍不了的乡情。
一番描述,虽然没能喝上冬酿,但是让李富贞对李乐手里的陶瓮,愈发勾起了兴致。
“要不,尝尝?”
李乐听了,摇摇头,一副识破尔等奸计的表情,“得了吧,这东西,可不是你们那酒精兑水的玩意儿,几瓶都没事。”
举起酒瓮晃了晃,“这个,喝的时候挺美,甜腻腻像糖水一般,但是闭封酒,号称‘见风倒’,我可不想让你占了便宜。男人在外面要学会保护自己。走啦!”
李乐转身。
占便宜?怎么占?谁占谁?
几个问题在李富贞脑子里转了一圈,倒是让大小姐鼻孔出气,看着拎着酒瓮,荡来荡去的背影,一跺脚,跟了上去。
逛街这种事,在李乐这种直男眼里是变相的刑罚,而对李富贞,在家里就会有各种高奢,当季会提前送上门的富家千金眼里,玄妙观千篇一律的商业气息,也没了什么兴趣。
两人干脆从kfc弄了两杯快乐水,滋儿咂嘬着,坐在街边长椅上歇脚。
不过想到脚,李乐瞧见身边这位,有些很没形象的在活动着脚腕,不时伸手捏几下。
低头,看了几眼。
“你干嘛?”穿了长裙的李富贞有些慌张,赶紧把小腿叠在一起,往后缩了缩。
“你这,崴脚了?”
“.......”
“sorry。”
“没,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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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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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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