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无涯正在给一个十岁的小村姑发种子,听到这话,煞有介事地点头。
晏泽举爪:“这个我知道,爹爹教过,慈不掌兵,柔不治国。”
既然提起了摄政王——
谢无涯好奇地问道:“师父什么时候回来啊?”
“快了。”
晏泽眨了眨眼,看向娘亲的方向,而后凑到了涯宝耳边,压低了声音道,“我听太后姑奶奶说,爹爹又写信跟娘亲求婚啦。”
谢无涯一愣,随机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师父真棒!”
晏泽嘿嘿一笑,继续八卦:“娘亲肯定是害羞了,眼看着爹爹快班师回朝了,躲到白帝城来了。”
谢无涯不禁迷惘:“为什么要躲?娘亲应该也喜欢师父的啊,不然为什么给师父花钱。”
“有道理!”
泽宝托腮,点头,“那我给爹爹写封信。”
慕听雪还不知道自己家里出了小叛徒。
终于有农户来拿番茄种子,还一次性拿了八袋。
“你一亩稻田都不种么?”
经历了之前的嫌弃,对于这位身长八尺,极为健壮黝黑的猎户,一次性拿走那么多番茄种子的行为,长公主受宠若惊。
“不。”
猎户抬起头,本以为是个二三十的糙汉,谁知道看清楚脸,竟意外地年轻,最多十七八,青麻布衣。
相貌轩昂,鼻若悬胆,系着一根红色的抹额,脑后扎这着个小辫儿。
悬胆鼻是很稀有的,是十分富贵的鼻相,很有气质。
“还是种一半粮食吧,比较保险。”
慕听雪提出真诚建议。
猎户正色道:“我可以打猎。”
他身上背着一张弓,一个篓子。
说着,从篓子里掏出了一只垂耳兔,一只银狐,一只有点像小猫的白色毛绒幼崽,三只都是活的,放在了桌上,推到她面前。
慕听雪颇为诧异,但,没忍住毛茸茸的诱惑,伸出手,轻轻地撸了一下:“这小猫真软。”
“那是白豹子的幼崽。”
说着,他又从篓子里,掏出一整张白豹皮,“这是它母亲,送给殿下。”
慕听雪:“……”
然后她就看到,那只眼睛还没睁开的小豹子幼崽,在它母亲的皮毛上,滚来滚去。
“你拿回去吧,打猎要冒生命危险,得来不易。番茄种子是免费送的,不需要用任何东西交换。”
她知道山里野民猎户,性情纯朴。
垂耳兔胆子小,找了机会想跑。非常不幸,被泽宝给捉住了兔子尾巴。
泽宝一拉。
然后吓了一跳,
“娘亲!原来兔子尾巴这么长?”
“是的,兔子尾巴大概三寸长,只能看到一个绒球,是藏起来了。”慕听雪摸了摸儿子的头,给他科普动物世界,“大尾巴容易被天敌发现,所以就进化成了这样。”
一转头。
发现刚才那个送猎物的人,已经不见了。
慕听雪跟排队领种子的一个婆婆描述了一下猎户少年的外貌特征。这种农村婆婆,一看就是那种整天在村口八卦的厉害人物,对附近几个村子里的事儿她了如指掌。
“红色抹额,小辫子?殿下您说的是荒竺吧,金池县的。”婆婆立刻就给出了有用情报,“能一个人猎杀虎豹的,也只有那小子了。”
“荒竺?怎么像佛家名。”
“他是山上破庙里的老和尚养大的,哎,也是个可怜孩子,亲生父亲被柴扒皮征去服徭役,被大石头给砸死了,母亲在他七岁的时候也病死了。荒竺应该是想感谢您,他不大爱说话,金池县的人一度以为他是个哑巴。”
*。*。*
五日的功夫,一晃而过。
八个县令总计退了二十多万亩田,人均三万。
但慕听雪初来乍到,不好把事情做绝,没有再追究,也算是给本地豪强乡绅,留了一线。
累计几十万亩田产,都退还到了白帝城老百姓的手里,至于她那七千箱番茄种子,说来惆怅,才送出去不到一百箱。
长公主站在府衙阁楼高处,看着晨光熹微中的烟火人家。
看着白帝城连绵起伏的苍翠远山。
忽然之间,萌生了一个很棒的点子——
“有了!”
她用皇宫专用的极品四尺宣纸,书写了一张横幅,挂在了府衙的门口。
【收番茄果,一两银子十斤】
正所谓,会用钱者,四两拨千斤。
慕听雪知道,土地和米面粮食对于农民来说有多重要,本质还是穷怕了。要想推广番茄种植,画大饼是不行的,讲农民听不懂的道理也是不行的,得用实际的。
白帝城的农民,疯狂了!
市面上一石米,六百文,兑换下来十斤米,也才几十文钱。
而十斤番茄,竟然就能卖一两银子?
这,差距也忒大了。
“现在播种番茄,六至八月就能结果。”慕听雪积极地给大伙儿做动员工作,“我这个价格,一直持续到今年底,都有效。”
到时候不管收多少番茄,她运到云都,运到外地,运到海外,能卖十倍价。
因为是第一年,只有白帝城在种,能吃上第一口螃蟹。
“每人每户,只能领取一亩地种植所需番茄种子。要注意合理密植,番茄亩产预计能达到三千斤左右。”
在现代,番茄的亩产能达到一两万斤。因古代没有大棚没有农药,没有先进设备,且农民们头一遭又没有种植经验,所以大打折扣。
此消息一出,领番茄种子的,能从府衙门口一直排队到城门外!
仅仅一天,七千箱种子,就全部分发完毕了。
“亩产三千斤,一两银子十斤,那咱们种植一亩番茄,岂不是就可以从长公主殿下那里,兑换三百两银子?”
“没错!发财了!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你们一开始都不愿意种,长公主怎么劝都不听,刚开始番茄种子可是不限数量随便领的,你们都不领。”
“我怎么记得,荒竺领了十五亩地的番茄种子?”
“天杀的!这小子命真好,发大财了!呜呜,好嫉妒。”
……
荒竺天没亮就起了,种了一上午的地,松土、播种、浇水,又去打了两个时辰的猎,猎到了一只獐子,活捉到了一只白鹦鹉。
他把獐子拿去集市上卖了。
来到白帝城府衙,看到了长公主殿下的儿子,谢无涯小公子,正在树底下的石桌上写字。
他走了过去,把白鹦鹉送给了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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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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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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