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浅浅自出生以来,从未丢过那么大的丑!
她此刻五内俱焚:“不……不是……”
怎么会这样呢?
她明明是从谢无涯练字的字帖上,看到了这绝妙千古的诗词;为了验证这句子的唯一性,她还特意查阅了三日典籍,根本没在云煌的任何一本书上找到记录。
“怎么不是,这课本是国子监祭酒刚发下来的,还飘着新鲜的油墨香,中央刻书局刚印出来的。”
那名少年满脸鄙夷,“不信,你可以问问他们?”
梨花亭中,还有七八个世家年轻子,无一例外是国子监国学部的监生。
他们都是国子监一放学,立刻赶来城外参加抓周宴。一应书籍、作业本子都在随行的书童、仆人那里存放着。
这七八个少爷纷纷皱起眉头,厉声喊书童的名字。
须臾的功夫,八本一模一样的《必背三千首古典诗词》,摊开放在了梨花亭中央的石台上,全部翻到了晏殊《寓意》那一页。
这些贵族小姐、朝廷命妇,哪个不识字儿?
现场顿时像一滴脏水落入了滚沸的油锅,炸开了。
“南宫小姐竟然窃诗?她素来以文采驰名,冠绝当世,这……”
“都说这位南宫家的大姑娘是女中学士,依本夫人看,也不过是品行卑劣之辈。”
“国子监课本上的诗词,都敢抄?还说是她自己写的,天启公大司徒的脸面都被她给丢尽了!无耻!”
“这样的人也配当贵妃娘娘啊?这不是给皇家抹黑么。”
“本姑娘怎么听说,她原本是想当皇后的,好几位部院大臣联名请封她为皇后的折子,都递到晏太后的御案上了。人家心可比天高呢。”
……
正所谓,破鼓万人捶。
南宫浅浅热泪当时就滚了出来,詈骂、侮辱、讥讽,层出不穷。
舆情似凶狠的利剑,把她刺得体无完肤,鲜血淋漓。
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
恍惚之间,南宫浅浅看到了慕听雪一家四口的身影,看到了那个该死的谢无涯。
没错!都是那个贱种害得她!
谢无涯这小杂种分明是故意的,挖好了坑等着她来跳,亏她还好心交他书法!
“这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无人不识君,也不是她写的,乃是唐朝高适的作品。”王夫人翻了几页,又发现了新大陆。
“原来是惯偷。”霓裳县主掩唇而笑。
事情越闹越大,许多朝廷命官,四五十的老头子也知道了,除了南宫家的门生缄口不言,其他人无不疯狂唾骂。
南宫大司徒满脸寒霜,面对嘤嘤啜泣的南宫浅浅,头一次觉得她是那样的碍眼。
他抬起手,一巴掌用力地扇了过去。
“你这孽女,真不给为父做脸子!出了这样的丑事,不止你没面子,若传到了陛下的耳中,南宫家也会跟着遭殃!”
南宫浅浅半边小脸,顷刻间肿了起来,火辣辣的疼。
在杨家举办的抓周宴上,被父亲当众掌掴,这份屈辱,如何受得?
她大哭着冲向了亭台内。
颤抖着翻那本令她身败名裂的《必背三千首古诗词》,她找啊找,终于找到了——
“怎么能只怪我一人?长公主她不也偷窃诗词了?你们看这一首,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长公主在靖羽公世子的及冠礼上用过,还用这首词卖红酒!若我有罪,她当同罪!”
就算死,也要拉个垫背的,让慕听雪那贱人给自己陪葬!
“靖羽公世子的冠礼上,有人问殿下君莫笑是何典故?她说是来自天朝诗人王瀚的千古绝句。”
“殿下红酒铺子挂了这首诗,都注明了作者是王翰,未曾署她自己的名儿。你们不一样。”
“而这本《必背三千首古诗词》老祭酒伍大人所作的序中说的很清楚,此书乃是老天爷降的祥瑞,长公主在一古老山洞中无意中发现,每一首传世诗词皆是天朝上国的瑰宝,薪火传承!”
……
南宫浅浅彻底崩溃了。
她的最后一招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指控,也被推翻了。
众勋贵看她的眼神,越发鄙夷,完全视其为文坛败类,女中窃贼。
慕听雪拉着儿子谢无涯,走了过来。
涯宝稚气的瞳子里,闪烁着愤怒:“你利用我,坏女人!”
什么和蔼可亲的阿姨?什么乐为人师、主动教他书法,都是幌子!都是为了偷窃练字帖里的诗词!
更可恼的是,被揭发之后,还要往娘亲身上泼脏水。
南宫浅浅不敢看孩子过于干净的眼睛,这令她恐惧。她瑟缩着往后躲,头发乱了,簪子落地,像是被猫逼到了绝境的老鼠。
慕听雪道:“何必呢。不是你的,你偷不走,也抢不去。”
南宫浅浅浑身发抖。
她觉得长公主话里有话,在暗中影射自己,诗词偷不走,皇后之位也抢不去。
慕听雪知道,今日就算南宫浅浅名誉扫地,下个月她依然会准时进入谢玄宸的后宫,成为贵妃。因为小皇帝有心计,天子需要贵妃的母族支持。
什么情啊爱啊。
后宫妃嫔就一定要跟爱情划等号么?
李世民纳了两个寡妇,一个是韦贵妃二婚带娃,一个是弟弟李元吉老婆,还有一位仇人的女儿阴妃。
无非是因为这些女子皆出自豪族、贵族,皇帝娶的是这些女子背后的政治力量!
“你最好老实一点儿。”
慕听雪从地上捡起那支玲珑琥珀如意簪,重新插回南宫浅浅的发髻间,“日后,若让本公主发现,你对明月有戕害之心——”
南宫浅浅只觉头皮一阵尖锐的疼痛,她哀声讨饶:“不敢!”
慕听雪不放心表妹晏明月。
明月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跟南宫二少那种渣男烂人订婚这么多年,受了许多委屈,都不怎么反抗。
与心机叵测的南宫浅浅共事一夫,后宫定然会鸡犬不宁。
所以,慕听雪算好了时间,在皇后册立大典的前一个月,让国子监中央刻书局,把三千首诗词本给刻出来,最好推广得天下皆知。让南宫浅浅在道德上处于下风,明月就有了优势。
事已至此,南宫父女也无颜在此逗留下去。
“回去!少在这丢人现眼!”南宫界十分粗鲁地拽着女儿离开,一路上跌跌撞撞,南宫浅浅的头磕到了门边的楹柱,青紫出血,都不敢吭声。
哪里还有半点昔日捧在手心里当掌上明珠的样子。
“抓周了!”
“杨小姐抓起了勺子,真可爱!”
愉快地笑声,从七楹的大客堂中传来,众人的注意力,被白嫩嫩娇憨的女娃娃吸引。
杨侍中哭笑不得:“这丫头,长大后怕不是个吃货。”
杨霖抱起了小女儿,乐不可支:“勺子好,以后闺女不会饿肚子。大名还没起,不如就叫杨大勺。”
周围,寂静了。
“噗,杨大勺。”
泽宝没忍住,笑喷了,肩膀一耸一耸。
杨小姐皱起眉头,“哇”得一声就哭了出来。
“你这个榆木脑袋!”
杨侍中气得吹胡子瞪眼,“我杨家姑娘,怎么能叫杨大勺,有你这么当爹的么。”
杨霖尴尬,一转头,看到了慕听雪,他心生一计,抱着女儿走了过去:“长公主殿下,不如,您给她赐个名儿?好沾沾您的贵气。”
情意切切。
慕听雪不好推辞,她想了想道:“她在三月出生,桐月是三月雅称,杨桐月,如何?”
杨小姐的哭声,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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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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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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