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楠是早上七点的飞机。

  次日一早陈铭川五点四十就把他送到了机场。

  回来的时候,正赶上了早饭。

  “你回来得正好,我刚做好早饭。”

  桌上,是热气腾腾的酸辣粉。

  一瞬间,陈铭川胃口大开。

  “屹儿起来了没有?一会我带他过去。”

  家属院到营区,正好要路过托儿所。

  “起来了,在厕所。”

  “嗯。”

  吃了早饭,父子俩刚走没有几分钟,天上飘起了小雨。

  李欣玥慌忙去找雨伞,可一想儿子肯定到了托儿所。

  对于那男人,怕是她送伞过去也追不上了。

  歇下心思后,李欣玥把厨房收拾好,开始洗衣服。

  “新叶,新叶,你在干什么呢?”

  钱三妮的声音从门口传了进来,她立即应了一声:“在洗衣服,你进来玩。”

  随着“的的嗒嗒”的脚步声,钱三妮就进来了。

  “呀,新叶,你这后院真不种菜啊?”

  李欣玥抬头,拿过一张小椅子给钱三妮,让她坐会。

  “不种,后院种菜蚊子太多,烦死人了。”

  “而且我做了这么多年农活,实在不想干了。”

  “我打算在那墙角边种上几株花。”

  那也是。

  后院种菜不仅蚊子多,而且还有臭味,种菜得下肥料。

  不过钱三妮觉得不种菜真有点可惜了。

  “新叶,你这样弄,后院是漂亮了,不过没菜吃可不行呀。”

  部队出大门也不是不方便,只是去镇上有两三公里呢。

  没车的年代,刮风下雨的日子,确实是很不方便。

  肖楠说他那后院,随她用呢。

  于是,李欣玥把自己想雇人种菜的事说了一下。

  “种子钱归我出,一个月十块钱,菜地不用她翻,就打理一下。”

  翻地的事,一般都有战士帮忙,这个确实不用费心。

  钱三妮眼一亮:“新叶,你看我如何?”

  李欣玥闻言看了她一眼:“你不行,你马上两个孩子呢,管得过来吗?”

  “我想找的是长期的,而你,明年部队里应该会给你解决工作。”

  这也对,还有七个月,自己就要生孩子了,再说肚子大了蹲都蹲不下去。

  工作的事,明年肯定有个着落了。

  钱三妮发现自己确实是思虑不周。

  “我给你推荐一个人,工兵营有个志愿兵是我老乡,他妈妈在帮他带孩子。”

  “他两个孩子一个上小学、一个在托儿所。”

  “他媳妇在都阳镇乡下一个偏远的小学当老师。”

  “那里有点山,他媳妇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

  “如今家里就是他老娘在帮他带孩子,白天很空!”

  那最好不过了!

  李欣玥非常高兴:“那你有空与她说,等我把地都翻完了,就让她来。”

  "没问题!这位大娘人很好,可不像隔壁这位。"

  钱三妮也很高兴,那位大娘还是她家远亲,是个非常好的人。

  两人说着话,等李欣玥把衣服晒好,才回到厅子里。

  无意间,钱三妮看到了李欣玥放在沙发上的毛线:“你这是准备织毛衣?”

  前天买回来了毛线针,李欣玥拿出毛线来试了试粗细。

  “嗯,我和孩子的冬衣基本上没带,准备抽空织几件毛衣。”

  “不仅如此,我还准备租我老乡的缝纫机,到时候做几套冬衣呢。”

  天啊!

  钱三妮傻眼了:“新叶,你怎么什么都会啊?”

  ——因为我是天才孤儿呀,你知道孤儿有多可怜吗?

  ——特别是一个天才孤儿,学什么会什么,所以会的事就更多了!

  孤儿院里都是没亲人的孩子,她们才是兄弟姐妹。

  以前李欣玥被孤儿院里的哥哥姐姐帮助,后来她有赚钱的能力了,就照顾更小的弟弟妹妹。

  为了当个好姐姐,她是真的拼了全力。

  好在是个天才,学什么、像什么!

  高一时,她才十四岁。

  因为她能吃苦又肯学,所以到哪打工老板都喜欢。

  大一按部就班的学习,大三这一年,她直接读研了。

  三年研究生也只读一年,不过那时候她没时间打工了,被导师拖进了研究室。

  当然,这些话她不会与钱三妮说。

  “三妮,你没生活在农村,不知道农村女孩子不学些东西,那是很难嫁人的。”

  “我外婆是标准的大家闺秀,所以她对我的要求更高。”

  “我三岁没了娘,外婆就成了妈。”

  “四岁不到,我就开始读书认字学草药、背偏方。”

  “我十四岁初中毕业后,学校停课了,回家就跟我外婆全职学东西了。”

  “我十七岁时,外婆去世的,那时我就跟我三姨一起当家了。”

  天啊,这姐妹的命好苦啊!

  钱三妮一脸同情:“好在苦尽甘来了,你家陈营长是个非常优秀的人。”

  或许是吧?

  只是会不会永远是她的陈营长,真的很难说。

  人生之路还有很长,陈铭川对原主不仅没有喜欢,而且还很厌恶。

  如今的他虽然再三说不离婚,可以后呢?

  如果未来他遇上了那个让他心动的人……会不会再坚持说:我不离婚!

  算了,不去想了。

  真有那么一天,大不了就自己一个人带孩子过呗!

  反正,她本来就是这么打算的。

  李欣玥最不喜欢杞人忧天了。

  她相信的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

  给钱三妮泡了杯菊花茶,她坐了下来:“你会织毛衣吗?”

  钱三妮点头:“会,我妈很会这个,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

  听了这话,李欣玥眼睛一亮:“那你帮我织两条小孩子的裤子怎么样?”

  “可以呀,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做。”

  “我女儿小时候的衣裤都留好了,肚子里这个到时候有得穿呢。”

  这时候的人都这样,大的穿了小的穿,不浪费。

  “那我儿子的裤子就交给你了,三块钱一条,怎么样?”

  钱三妮一听连连摆手:“不要钱、不要钱。”

  李欣玥笑了:“我呢喜欢清清楚楚的来往,等天气一好,我就要去挖草药。”

  “草药可比织毛衣赚钱多了。”

  “你帮我织,我就省下了工夫,付了钱我就没有心理负担。”

  “真的,本来我就想找人帮忙的。”

  “说句实话,我把时间浪费在这方面,太可惜了。”

  “你若是能帮忙,而且还织得好,那我儿子的毛衣裤都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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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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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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