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唐宋元李阳秋>第二百二十四章 大哥饶命
  盔犀鸟主要栖息于海拔不高的常绿阔叶林中,一般喜欢选择在密林深处的参天大树,如滇南热带雨林茂密的树上生活。

  但却非常的稀少。

  它的头骨是实心的,呈现出外红内黄的色泽,十分美丽。

  然而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头骨,盔犀鸟就成为了某些人类的贪婪目标。

  为了制作工艺品和收藏品,不惜残忍地剥夺它的头骨,让它在痛苦中慢慢死去。

  网传光是一只盔犀鸟的头骨,在黑市上就能卖到100万人民币的价格,比象牙还要贵三四倍。

  眼前这两个伪装成采菌人的偷猎者,居然捕获了两只盔犀鸟,装在他们提着的编织袋内。

  面对倪思思的随口的询问,两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一丝不自然的表情,

  其中一人勉强的挤出一丝笑容道:“对呀,一大早就上来了,现在采够了准备回去了......”

  唐宋元心下警惕,而倪思思在旁边,他没法解释,也不能暴露了自己会透视的事实。

  但他也不是没有办法,当即放弃对两只老鼠的操纵,转而分别操纵了两名男子手中袋子里的盔犀鸟。

  让它们挣扎着,发出一声非常洪亮的叫声:

  噶克~噶克~!

  “嗯,什么声音?”

  唐宋元故作不知的皱起眉头,看向两男子疑惑的问道:“两位大哥上山采菌子,还带着鸭子吗?”

  两人都不由的神色慌张的看了眼袋子,又对视了一眼后说道:“是呀,额......你们慢慢采我们还赶着去集市卖菌子呢。”

  “不对,不是鸭子!”唐宋元轻轻放下背篓,再度刺激道:

  “鸭子的叫声不是这样的,这里山高林密的也不会有野鸭子出没。”

  “你们两个神色有些慌张,该不会是抓了什么不该抓的野物吧......”

  “小子!”向前说话那名男子脸色迅速变冷,凶狠的盯着唐宋元道:

  “看你年纪轻轻的,还带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妞,我劝你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要不然......”

  另一人也目露凶光道:“要不然我哥俩弄死你,再把你的妞先奸后杀一了百了!”

  “哈哈~!”

  见目的已经达成,唐宋元无所谓的耷了耷肩,看了身后的倪思思一眼,后者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

  “本来我也就想好好的采点菌子,回去可以饱餐一顿美味,”

  “但你们居然敢威胁我,我看起来像怕事儿的人吗?”

  他松垮垮的站着,但眼神始终放在两名男子的身上,随时防止他们攻击或者逃跑。

  最后他又说道:“师姐报警,就说银井山这边有两名可疑的男子,疑似捕获了不知名的保护动物。”

  “马勒戈壁,你个小烂屎敢报警?”

  两人顿时脸色突变,齐齐丢下手中的袋子,朝着唐宋元的方向冲来。

  快靠近时一个虎扑,准备把唐宋元扑倒在地,

  但他们对唐宋元的实力一无所知,而且中门大开被唐宋元一脚踹在胸口,倒飞出去把另一人也撞倒在地。

  就这,唐宋元还是收着力的。

  以他现在的身体强度,一脚下去估计能把他的胸口踹成渣渣。

  就这,男子的胸骨也被踹断了三根,捂住胸口一时间差点没喘过气来。

  另一人挣扎着起身,没顾及同伴的伤势,又惊又急的看了唐宋元一眼,捏起拳头准备再斗一场。

  却不料唐宋元不退反进,直接欺身上前,抓住他的手就是一个反拧。蜀南文学

  “啊~!”

  男子发出一声惨叫,脸部因痛苦而扭曲,大喊道:“疼疼疼,我投降......大哥饶命!”

  此时倪思思已经报了警,她从旁边扯了一根长长的葛藤条,丢向唐宋元道:

  “臭弟弟,给你!”

  唐宋元哈哈一笑,接了过来。

  然后三下五除二,没一会儿功夫便把两男子给绑了起来。

  接着他拍了拍手,拍去上面沾染的污垢,拿脚踩着一人的脸道:“刚才是你嘴巴最臭是吧?”

  “大哥我错了!”

  见识到唐宋元强悍的战力,并且还被毫无反抗之力的生生擒住,男子只能不住的求饶道:

  “朋友你听我说,我们这两个袋子里面装的是盔犀鸟。”

  “这种鸟的头骨在黑市上,一个能卖一百万。”

  “你放了我们......口袋里的两只盔犀鸟,都给你!”

  “哈哈......”唐宋元不屑的轻笑了一声,说道:

  “该挣的钱老子站着就挣了,但老子也不是什么钱都要去挣的。”

  唐宋元没有极端动物保护的理念,但最起码的良知还是有的。

  盔犀鸟在地球上生活了几百万年,此时已经濒临灭绝了,这些人居然还想着捕杀。

  最可恶的,还是杀鸟取头骨。

  怎么不拿你自己的头骨去卖钱呢?

  大约半个小时后,几名警员顺着倪思思给的定位上山,来到了现场。

  一番交接和取证之后,给两人换上了手铐带下山去。

  领头的警官对唐宋元表示感谢:

  “盔犀鸟是非常珍贵的保护动物,要不是你们及时制止,恐怕后果难料。”

  “我会给两位申请见义勇为基金......”

  唐宋元摆了摆手拒绝道:

  “不必了,都是机缘巧合罢了,当时要不是那两只鸟叫了一声,那两人也不会找我们动手。”

  倒不是看不上见义勇为基金那一万块钱,唐宋元只是怕麻烦。

  警官又看向两人背篓里面满满当当的各式菌子道:

  “那我还得提醒一句,这个季节虽然菌子多,但切记一定要炒熟了再吃。”

  一旁的倪思思哈哈一笑,说道:“你放心好了,这个我熟悉的很!”

  对菌子的种类熟,吃菌子要做熟,去医院的路要熟。

  回到新天地的别墅内,唐宋元找来一个大盆,和倪思思一起把今天采集的菌子全部倒进去集中清洗。

  “哇,果然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今天真是大丰收啊~!”

  倪思思心情不错的呼喊一声,接着又收到:

  “不过这么多美味的菌子,咱们两人也吃不完啊。”

  唐宋元挑了挑眉头,说道:“那要不把李阳秋两口子叫过来,让他们帮你分享喜悦,或者李青颖就住在旁边,说不定她也喜欢吃呢?”

  倪思思脸上的表情变得玩味,问道:“李青颖李小姐,她也住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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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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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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