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李寡妇家院子里种有葫芦,部分藤蔓已经顺着墙壁爬到她们家了,那蔓延过来的藤蔓上还挂着几个绿色的葫芦呢。
叶莺回到院子里,立马搭了把梯子,拿着大镰刀把蔓延过来的葫芦和藤蔓麻利的都给砍了下来。
被砍掉的葫芦和藤蔓,她直接从墙壁上扔到了李寡妇家院子里去。
几分钟后,李寡妇发现了被砍掉的葫芦和藤蔓枝,隔着墙壁尖叫道:“啊!!叶莺,李艳梅,你们这俩天杀的娘们儿,做什么把我的葫芦树给砍了!”
叶莺听见李寡妇的大呼小叫,优哉游哉地从屋里冲了出来,然后从梯子爬上墙边,伸出脑袋笑眯眯地对李寡妇说道:
“李寡妇,对不住啊!你这株葫芦藤蔓都蔓延到我们家了,占用了我们的地盘了,还招蚊子虫子,我妈觉得这玩意儿晦气,就让我给砍了!”
“你!”
李寡妇看见叶莺这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气得直翻白眼,本来就不年轻的面孔看起来更加显老。
但是她最多也就只能在原地干瞪眼,什么也做不了,因为她的葫芦树确实长到了叶莺他们家!
原本在做饭的李艳红听见吵闹,以为出啥事了,急忙从屋里出来。
看见叶莺在爬墙,两眼一黑:
“哎呀妈呀,英子!你个死丫头不要命啦你!你自己几斤几两不知道吗?那梯子它可不稳呐.....”
叶莺:“......”
原主这妈是句句没提她胖,但又是句句在都嫌她胖啊!
减肥事业还是不能停啊。
晚饭的时候,家里来人了。
来的是叶顺成的堂哥两夫妻,也就是叶莺应该称为堂伯父和堂伯母的人。
这俩人说的好听是来看从县里回来的叶莺,但其实是来蹭饭的。
这夫妻俩是空着手来的,叶顺成见他们来了,麻溜的让叶莺帮着去农村供销社打二斤散装老白干,再买瓶大家都可以喝的健力宝。
村里的供销社虽然不大,但也五脏俱全,基本能满足农村里的日常开销。
售货员是一个年轻的姑娘,见到叶莺拎着个壶进来,就知道是来打散装酒的。
但那姑娘好像认识自己似的,盯着她看了足足有好一会儿,才接过她递过去的壶。
待姑娘给打完酒,把酒壶递还给她时,带着嘲笑的语气说道:“唷,这不叶莺表姐嘛?你还真的回来啦?”
“几个月不见,表姐你咋还是这么胖啊!”
听见“表姐“这个称呼,原本对这姑娘无感的叶莺不禁仔细端详着她的脸,很快便确认这是原主的表妹陈小芸。
陈小芸小学毕业,比她小个两三岁,两人虽然是亲戚,但因为叶莺在村里的名声臭得很,所以她是打心眼里看不起叶莺的。
对此,叶莺也没什么所谓,只要她别来自己面前作妖就行。
她不是人民币,做不到人人喜欢。
她只能说会尽可能的让大家对她改观。
思及此,叶莺敷衍回道,“嗯呐。几个月不见,小芸倒是长的越发好看了哈。”
但陈小芸并不接她的话,只是谈及了许多人都在意的话题:
“表姐,听说你嫁了一个军官。”
“啊,那又咋了呢?”
陈小芸眼珠子贼溜溜地一转。
“那你能不能给我也介绍一个?我比你可勤快多了,还比你长的好看比你瘦,肯定会有能看上我的吧?”蜀南文学
在这个年代参军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往夸张了说,当了兵,全村人都来送行。
而且,当时大多数的年轻人都是崇尚军人的,所以很多女青年都渴望能找一个军人成家。
陈小芸打的如意算盘,她大老远听见喽!
不过她有这个想法也不奇怪,毕竟就村里这些“街溜子”,换作她她也看不上。
除了原主这不挑食的娘们儿。
知道了陈小芸的想法,叶莺鸡贼地笑了一下:“妹啊,不是姐不帮你!”
“人啊,贵有自知之明啊。且不说你长的如何,据我所知,我认识的都说自己喜欢丰满点的,你看你这熊无二两肉,要文凭也没有,一看就不合适啊!”
陈小芸急了:“咋可能呢!表姐你就瞎忽悠人吧,不介绍就算了,咋还埋汰人?你有啥了不起的。”
“我可没有埋汰你哟!事实就是那样!”叶莺轻飘飘地笑着否认,给了钱,拿着装了白酒的壶和健力宝,转身出了供销社。
再说回叶顺成的堂哥叶顺明,见到安小彤这八九岁的大姑娘,反应几乎和前面所有人都是一模一样的。
“咋了,英子还嫁了个二手货?”
叶顺成抽了一口水烟,哼了一声:
“咋可能呢,这丫头是她回村路上从人贩子手里救下的一姑娘。她男人好着呢,当兵的,营长!”
听见叶顺成语气里的嘚瑟,叶顺明撇了撇嘴角,从他的手里把水烟拿过来跟着吸了一口。
“你就嘚瑟吧!谁不知道英子干的那点破事儿啊!”
“要不是她给人家下那种药,也不见得那当兵的会娶她个大胖丫啊!你说是吧?”
叶顺成顿时有点不爽,“那也比你那街溜子好大儿强吧,成天就知道在村儿里晃悠来晃悠去的。”
叶莺买酒回来,自然是听见他们俩人的对话,但她没说话,笑眯眯地把酒放到了桌上。
吃饭时,叶顺明两口子终于说明自己的来意。
他们的好大儿把隔壁村儿的人给打了,人家家里人带着警察过来要赔偿,但是他们拿不出这个钱来,所以过来借钱来了。
一听说是来借钱来了,叶莺急忙赶在老两口前面开口:“堂伯父,伯母,不是我们家不想帮你,只是实在拿不出来啊!”
“我们家和你们家都一样情况,你们家都没攒下钱,我们家怎么就会有钱了?”
一听叶莺不肯借钱,叶顺明的媳妇立马拉着一张脸:
“哼!你不想借就直说呗,扯啥犊子呢!”
说着,把筷子“嚯”地往桌上一摆,直接饭都不吃了,拉起叶顺明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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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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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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