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秦晓歌王青王紫玉>第65章 一路向东
  “红雁姐,只要能挣钱,该花的还是要花的,我每一分钱都是用自己的脑子和手挣来的,等我跑完这一趟,我带你到大医院看看。”

  “给小叔买是应该的,可我也没有这么娇贵,一罐五块钱,我大姐都舍不得,你这不是浪费了。”

  “放心,我挣钱不就是花在你们身上的吗?花在自己喜爱又值得喜欢的女人身上,我愿意!”

  “你们是指我和王青吗?”原本有些生气的红雁又把话给憋了回去,还真的没法和王青比,王青照顾了他十年,两人的感情应该是自己比不了的。

  一路直接开到前湖村,开到前湖村队部,让红雁坐在里面不要动,直接找到会计。

  “是秦傻子,出息了,连大解放都能开,这老天爷还真的是捉弄人,要不是曾经看带过你犯傻,我还以为是别人瞎说的。”

  会计热情的招呼秦傻子,让秦晓歌把卡车听到村里面队部,然后就招呼后面的村民把大大小小的油桶搬到车子上。

  “以后有这种事也不要忘记我们前湖村,直接过来找我就行。”

  秦晓歌点点头,告别这个会计,顺着原路开到白云乡附近的后湖村大队,找到老韩,态度真的热情,拎了一袋子苹果,还要留秦晓歌和红雁下来吃饭,说特地杀了一只鹅,还有两条大青鱼,被无功不受禄的秦晓歌以赶时间拒绝了。

  先是过的磅,这次装完后,又过了一次的磅,蒙上篷布用麻绳绑结实,“今年太仓促了,等你回来我们在合计合计,看看市里卖多少,有没有赚头?这点有点不够看。”

  对于粮油,在老韩眼里都是屁大点事,只要不是弄大米,一切都好说。

  大概开了一小时,有些路就是不好开,坑坑洼洼的,没有通往省城的路好走。

  “好甜。”渴了的红雁姐拧开水壶上面的盖,美美地喝了一小口,还要给秦晓歌喂一口,小脸甜蜜蜜的,也不说秦晓歌败家了。

  到了中午,看见有一家饭店,秦晓歌直接把大解放停在饭店门口。

  “秦傻子,你干啥?”一把抓住秦晓歌的衣服,有些不解的看着秦晓歌。

  “带你上饭店,还能干啥?”秦晓歌理直气壮的说道。

  “这里不是有苹果,有饼干吗?到饭店我姐都不舍得,一顿饭都要好几块钱,你是不是没有饿过,有这些东西你还不满足?”

  秦晓歌都有些无语了,这还是城里面的姑娘吗?不就是想带你吃一顿好的吗?

  秦晓歌觉得这件事还是自己做主,不能老是听这娘们的,下了车,绕了一圈,打开车门,双手伸着,把这位不情不愿的姑奶奶给抱在怀里,放到地上,然后锁好车门,拖着她来到饭店。

  红雁撅着小嘴,气呼呼地被秦傻子拉到桌子旁,气得扭过头不搭理这个败家的男人,不过看着别人吃着红烧肉咽了咽口水,特别的可爱。

  原来不是她真的不喜欢到饭店来吃饭,而是为了替秦晓歌省身上的钱。

  秦晓歌记得这位姐喜欢吃红烧肉,红烧狮子头,一碗青菜鸡蛋汤,两碗饭,总共才花了四块两毛钱。

  原本还打算点一个粉蒸肉,被红雁给划掉了,秦晓歌付了钱,伸手在红雁姐脸上捏了捏,她瞪着眼睛看秦晓歌使坏。

  “咱们这一次是去挣钱的,少说还有千块钱,还要汽车和油钱都省了,还不让我们吃一顿好的?”

  红雁这才消了气,“那油钱和车钱真要算,要花多少钱?”

  “估计十五六块吧,这些还不一定能花钱就能搞定的,都是人家看在刘明的面子上,而且这一段路大部分都是土路,还要绕路,剩下的我们估计还要三四个小时才能到铜林市,从铜林市到铜业公司还要一小时,不吃点油水扛不住。”

  饭店很快端上来,比国营饭店好多了,不需要客人到窗口自己取,这些菜看起来不错,比后世有良心多了,里面多少肉,放多少油,都没有一点虚的,味道也是香喷喷的,还挺实惠。ΗtτPS://Www.sndswx.com/

  秦晓歌主动拿了两双筷子,夹了那种肥中带瘦的红烧肉放到红雁碗里,又给她夹了一个红烧狮子头。

  接下来青菜鸡蛋汤也好了,好大一碗,秦晓歌要了一个空碗,给红雁舀了一小碗汤,这样就能凉得快,好方便红雁等下喝汤。

  看红雁吃完红烧肉,秦晓歌直接夹了一块小一点的红烧肉细心地喂到她嘴里,小脸通红的红雁直接接了过来。

  “真香,傻子,你也吃。”

  看着红雁小口地咬着狮子头,“这些我都会,等回去我就烧给你吃,保准把你养得白白嫩嫩的。”

  红雁羞得脸红通通的,举着筷子吓唬秦晓歌,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就是曾经痴心自己的男友都没有带自己去过一次饭店,原来那些年,自己的心都喂了狗。

  看着细心照料自己的傻子用手绢给她擦拭嘴角,“姐,你咋还哭上了?”

  “你也吃呀!傻子,要是以后你和王青结婚了,我没有了你,我该怎么办?”

  “都是一家人,我不会不管理的,现在这样,以后也是这样。”

  秦晓歌试了试青菜鸡蛋汤,让红雁喝汤。

  秦晓歌这才捞到时间吃着红烧肉,里面加了后世的味精,也就和后世五星级大饭店吃的一样,不过都是用的好肉,没有一点虚头巴脑的。

  红雁有些吃撑了,打了几个饱嗝,一点也没有浪费菜和饭,牵着秦晓歌的手上了驾驶室,让红雁踩在小竹凳之上,拧开水壶,亲自喂了几口掺了麦乳精的清水,一脸的满足和幸福。

  不由得亲了一下,又亲了一下,直到红雁想要咬自己,才笑着发动了卡车。

  秦晓歌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握着她的小手,路两旁都是杨树和槐树,以及不远处的土坯房。

  过了两个小时,终于不再是人少田多的野外,而是越来越热闹的大街,路上的行人,还有自行车车流发出的铃声,铜林市街上不断地冒着联营,国营,供销社,还有副食商店。

  还有机械厂,火柴厂,电机厂,招待所,市医院,新华书店。

  秦晓歌带着红雁来到百货公司,买了一台14寸的熊猫电视,趁着红雁上厕所的时候,也给她买了一件女士漂亮的手表,没敢耽误太久,车上还有一车子米酒和菜籽油。

  开着卡车穿过市中心,来到城郊,打听了一会,开着车直奔铜业公司。

  “小叔家不在市里面吗?”

  汽车发出哄哄的声音,秦晓歌正开着卡车爬坡,路两边全是槐树和垃圾场,看到马路一侧是我住长江头,姐住长江尾的长江,江面飞过一群白色的水鸟,从江堤下来,出现一排排的房子,密集的电线杆,秦晓歌这才看到小叔说的地址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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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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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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