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秦晓歌王青王紫玉>第5章 二姐回乡
  嘿嘿,有小偷,秦晓歌用柴刀拨开门里面的门栓。

  轻轻地推开房门,卧室里面传来声响。

  秦晓歌小心地推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把椅子,椅子上面摆着一件蕾丝花边的文胸和小小的白色女士内裤。

  “难道是王青回来了,里面应该有女人在洗澡,看,还是不看?”秦晓歌傻笑起来,即使是真的傻子也应该会偷看吧!

  想到这秦傻子心里一阵滚烫,香艳的场景让秦晓歌咽着口水朝里面望过去。

  被布帘拉着,只能看见一个苗条的影子印在布帘上。

  “这个女小偷胆子也太大了,竟然在别人家里洗澡,还把这种私密的东西,摆在自己面前。”hΤTpS://WWω.sndswx.com/

  打算把手里面的文胸放回椅子上,这时,布帘被拉开一道缝,一位刚洗过澡俏脸潮红的姑娘吓得惊叫起来,看清楚是秦晓歌。

  “秦傻子,你在干什么?还不滚出去。”

  把秦晓歌喊得愣在原地,是谁呀?马上反应过来,卧槽,原来是王家三姐妹之中的二姐王红雁。

  王红雁见秦傻子手里面拿着自己的文胸,该不会是在……

  想到这里,王红雁的俏脸顿时红了起来。

  秦傻子不是对女人没有兴趣吗?这是开窍了吗?可她还是黄花大闺女,第一次遇见这种事也有些手足无措。

  秦晓歌只能装傻来蒙混过关,“嘿嘿,这是啥?好香,是帽子吗?”

  说完就要把文胸朝头上戴上去。

  “傻子,那不是帽子,不能戴,还有你赶紧出去!”

  王红雁松了一口气,春光乍泄都快羞死人了,还好对方是一个傻子,啥也不懂,还以为女人的文胸是帽子,真的是傻的可怜。

  一想到刚才还把秦傻子当成色鬼,拿着文胸放在鼻子上是使坏,原来是自己误会他了。

  他就是一个傻子,要不然大姐也不会拜托自己过来照顾他。

  当然也不是特意过来照顾她,身子需要到乡下疗养,同时让王青回去帮衬大姐,也打算用这段乡下安宁的生活完成手头的小说。

  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就是一个傻子,傻子知道啥叫偷香吗?

  “姐,你会烧饭吗?赶紧出来烧饭,我饿了。”

  “姐,烧得不好吃,要不等姐出来烧给你吃。”

  秦晓歌原本要答应下来,可曾经的黑菜肴记忆涌现在脑海里,吓得打了一个哆嗦。

  “姐,你烧的猪都不吃,我都烧得比你好。”

  说完放下文胸,看了一眼小内裤,很不舍地退出房间。

  刚沐浴后的肌肤水润润的,一张艳丽勾人的俏脸经由水蒸气熏染,显得白里透红。

  美眸水汪汪的,透着点点雨露初晴后的妩媚,琼鼻挺秀,红唇饱满,唇线分明,格外吸睛。

  又是一个大美女,王家三姐妹各有各的美,都是美得让人沉醉。

  秦傻子将茶几上的火柴找到,心脏还在砰砰地跳动着,点燃了稻草小心的塞到土灶里。

  稍等一会,等火烧旺一点,用火钳夹了一些柴火塞到上面,然后把那些劈好的粗柴慢慢地架了上去,这个过程千万不要心急,要不然塞得太多,会把火苗压灭。

  火苗正常,越烧越旺,大铁锅开始发出滋滋的声音,洗米煮饭,同时把买过来的白萝卜切成细条,切了三两肉,切成薄片。

  烟火味冒了出来,闻了闻,这就是久违的烟火气,是自己曾经的回忆。

  大灶烧饭主要是注意火候,火大了容易烧糊,火小了,容易煮成夹生饭。

  王红雁曾经煮的饭要不就是糊了,要不就是夹生饭,唉,天生的大小姐命,饭来张口的待遇。

  找了一个陶瓷盆将饭从锅里铲了出来,再次洗好饭锅,挖了一汤匙猪油下锅,将肥肉片子倒入锅里面煎油,放入切好的白萝卜,忘记买酱油了,只能放些盐和味精。

  再烧了一个猪肉粉丝,猪肉的香味顺着木头锅盖四周的缝隙冒了出来,闻着一股股香味,这时候穿好衣服闻着香味而来的王红雁已经坐在饭桌上。

  王红雁见秦傻子在厨房里面忙活,看着对方在尝咸淡,又加了一点盐,这才松开眉头,估计应该是烧好了。

  “姐,尝尝我烧的萝卜烧肉,粉丝猪肉。”

  先是给这个懒姐盛了一碗饭,放在她面前,给王红雁的碗里面堆满了猪肉,最后才给自己盛了一碗饭。

  感觉秦傻子似乎有些变了,懂得照顾人了,难道是王青这丫头调教了。

  以前可不是这样,都是姐妹们给他吃啥就吃啥,傻乎乎的,除了玩泥巴啥也不知道。

  “姐,你这么看着我干啥?我脑袋恢复了一些,虽然有时候犯病犯傻,可也有一段时间清醒的,其余的就是五分傻五分清醒,你能明白我所说的话吗?”

  “那你刚才是清醒的吗?”

  秦晓歌嘿嘿地笑着,“姐,你真美!我也知道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我聪明吧!”

  王红雁松了一口气,说到底你还是一个没有完全恢复好的傻子。

  吃完了饭,王红雁端着洗衣盆到不远处的池塘洗衣服,由于前天下过雨,有些地方还是泥泞,要是不注意的话连鞋子都能被泥土给粘住拽掉。

  王红雁的鞋子就被拽掉了。

  连同着洗衣盆都掉在地上,衣服散到带水的泥土中。

  见到王红雁摔倒的秦晓歌放下手中的簸箕,飞快的来到王红雁的面前。

  头上,身上,上衣裤子上都是泥水。

  秦晓歌也顾不得对方身上的泥水,一把抱住对方扶了起来,然后捡起她的鞋子递给她。

  “姐,省城那么好,你咋跑到乡下来了?”

  王红雁眼睛有些湿润,“秦傻子,姐姐现在已经是个废人,连孩子都生不出来,身子也经常疼痛,我不想周围人对我指指点点,也不想看大姐看我伤心的眼神,我在城里整夜整夜的做着困在冰冷井水中出不来的噩梦,大姐带我找遍了名医,都说没法治了,做噩梦医生建议换一个空气清新,安宁的环境,我想起曾经在这里的快乐日子,所以我就过来了,是不是给你带来了麻烦。”

  秦晓歌结果对方的洗衣盆,把洒落在地上的衣服放进洗衣盆里面。

  “衣服我帮你洗,你还是赶紧回去换一身衣服,以后你的衣服我包了,疼不疼,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王红雁见秦傻子端着自己的洗衣盆,忍不住流下感动的泪水,点了点头,朝家里走去。

  回到家里,估计是扭到脚了,把换下来的脏衣服递给秦傻子,秦晓歌接过衣服放进洗衣盆,超池塘走去。

  看着朝池塘走去的秦傻子,王红雁凝望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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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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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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