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地靠在秦晓歌怀里,连双腿都软得站不起来,感觉全身都在颤抖。
对于秦晓歌对她的痴迷,心里面特别的受用和甜蜜,其实她心中最喜欢的男人就是这样,给她想要的浪漫和真心。
见秦晓歌终于停了下来,赶紧扣上被解开上衣的纽扣,白了秦晓歌一眼,脸上的红潮还没消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才有力气的说道。
“晓歌,要不我们明天回家吧,回我们自己的小家,要不然像今天一样,被大姐看见,还不得打死我们俩。”
“不会的,大姐心中最喜欢你了,只会打死我,打死我这个祸害姐的傻子。”
其实秦晓歌已经听见大姐的脚步声,不过秦晓歌相信她不会出现在两人面前,顶多就是偷偷的瞟几眼。
“嗯,明天我们就回去,今晚你就憋着点,睡我的房间,我晚上和大姐睡一张床。”
秦晓歌亲了一下她红唇,找来被踢飞的拖鞋给她穿上。
晚上,王紫玉睁开眼睛看着熟睡的红雁,看着她的有容乃大,这应该就是慰藉秦晓歌当初刚恢复神志处于最孤独的最渴望爱的凭仗吧。
桃子被红雁轻易地摘走了,是因为不相信秦晓歌的能力吧。
由亲爱到爱情,自己已经落后了太多,落后就要挨打,落后就要努力地追赶,自己这颗大白菜再不让中意的猪拱了,也会烂在地上化为肥土吧。
听到红雁要回去,一半舍不得,一半又期盼着,这样住在一起,自己难受,红雁也难受。
其实她要的真的不是太多,能给秦晓歌生一个娃,然后和他简简单单的生活在一起,不求长久,只求点点滴滴的快乐时光。
早上秦晓歌起床的时候,发现大姐眼睛里面布满了血丝,正在厨房忙活早饭。
秦晓歌轻轻地在后面抱住她,“姐,红雁要回去了,今天我就把她送回去,等过几天我就过来陪你。”
大姐点了点头,“只要你心里有我就行,赶紧叫红雁起床吃饭,以后她想回来就回来,不想回来你也就不要勉强,看了眼里面膈应,听到心里面难受,一想到你和她在一起,姐,心里面就像掉了一块肉似的,空落落的。”
“大姐,委屈你了,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会平衡好你和她的时间。”秦晓歌手不老实地揉着,大姐靠了一会才不舍地将秦晓歌推开。
“去叫她吧,早点回去,照顾好她,她要是惹你生气了,担待一点,不要骂她,更不要打她,你打她我会跟你拼命的。”
大姐的眼睛有些湿润,却也挑明了态度。
秦晓歌将手伸进红雁的被窝,不重不轻地拍了一下她的屁股。
她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看到秦晓歌才笑了起来,“晓歌,你抱我下来。”
秦晓歌掀开她的被子,将她抱了下来。
不情不愿地穿好衣服,大姐已经将早饭都烧好了。
“吃完就早点回去,以后好好的跟秦晓歌过日子,还有不要那么懒,多帮秦晓歌做点家务,还有注意身体,过年的时候和秦晓歌一起回来。”
红雁顿时明白大姐已经知道她和秦晓歌的关系了,在饭桌下踢了踢秦晓歌的小腿,幸福地露出了笑容。
秦晓歌将两人的衣服,还有刻刀和竹林七贤的竹雕都带上,看着大姐依依不舍的眼睛,“大姐,我现在有车,云湖村离省城又特别的近,你要是想我了,给我打一个电话。”
大姐白了一眼秦晓歌,拉着红雁的手又唠叨了几句,这才让秦晓歌开车。
前面有一辆大巴车停在路中,秦晓歌正打算按喇叭,看到大巴车上面有两个大男人拿着匕首正在抢劫,然后两人抓了一个漂亮的姑娘,连拉带拽地将大声呼喊救命的姑娘拖到车外。
大巴车赶紧关上车门,黑烟冒起,竟然丢下姑娘直接开走了。
“大哥,后面还有俩小车,里面还坐着一个漂亮的姑娘,这样你一个我一个,咱们都有媳妇了。”
说完握着匕首走在路中间,凶神恶煞地朝小车走来。
还有这种不怕死的劫匪,秦晓歌一脚油门,车子加速冲了过去,却被注意力集中的劫匪避开。
秦晓歌本可以直接开走,看着被劫匪抓住不断挣扎衣服都被拉扯开的姑娘,随着秦晓歌的车子眼睛在移动,虽然知道对方不可能停下车子来救她,可还是情不自禁地望着车子开走。
秦晓歌不可能见死不救,不在原地停车是因为顾忌坐在车中的红雁,不敢冒这个险,让红雁陷入一丁点的危险之中。
直到秦晓歌将红雁藏好,红雁拉着秦晓歌的手,“晓歌,为了我,一点要平安回来,姐不能没有你。”
晓歌笑着点了点头,打开车门,以最快的速度开了回去。
寻着女人的哭喊声。
两兄弟此刻拉扯着姑娘的衣服,就在旁边的小树林里,一个年龄小的劫匪抓着姑娘的双手按到脑袋上方,一个年龄大的劫匪兴奋地拉着女人的裤子。
“嘿嘿,兄弟们,刚才不是想拦我汽车的吗?我已经过来了,欺负女人有什么意思,来呀,先捅了我再上人家大姑娘也不迟。”
“弟,你看好这个娘们,我去了结了这个傻子,等我找到那个娘们,到时候咱们就金盆洗手,守着老婆孩子过日子,这生活才美滋滋的。”
握着匕首,眼中带着阴狠,估计手上有几条人命了,“傻子,你还敢回来,今天我就让你知道阎王殿在哪里?”
说完拿着匕首,狠狠地朝秦晓歌冲了过去。
秦晓歌笑了笑,直接一脚揣在劫匪的肚子上,这个劫匪被踢飞撞到旁边的柳树上,竟然撞得柳树不断地摇摆。蜀南文学
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嘴里面冒着血水,生死不知。
抓着姑娘的劫匪大声地喊着,“大哥!”
见大哥歪着脑袋,血水涌了出来,这才反应过来遇到了煞星想要抽出腰间的匕首。
可秦晓歌哪里会给他时间,冲了过去,等对方反应过来,脖子已经被秦晓歌掐在了旁边的树干上,没有哔哔,直接一拳打在他肚子上,见对方缓缓落地,秦晓歌这才放心的捡起掉落在一旁的匕首。
“好了,姑娘,没事了。”
秦晓歌看着这个漂亮又有风韵的女人,年龄以秦晓歌多年的眼光看不会超过三十岁,鹅黄色的抹胸还努力地保护着挺拔之处的春色,一头乌黑的头发凌乱地散开,一双秋水般的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秦晓歌,小巧的鼻子下红唇嫣红,清丽美丽的俏脸楚楚动人,给男人一种极强的保护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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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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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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