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秦晓歌半夜醒来的时候,她睡在秦晓歌身边。
她的一条腿压在秦晓歌身上,一只手搂着秦晓歌的脖子。
太漂亮了,接着月光,又白又大,漂亮浑圆又坚挺。
秦晓歌见她睁开眼睛,猛地将她抱在怀里面,已经憋了很久了。
她哆嗦着,被秦晓歌拉进了怀里面。
解开她所有的衣服。
“晓歌,动静小一点,不要将妞妞吵醒了。”
“杨玲姐,我会注意的,你知道我偷偷地看你洗澡了吧,你明知道那个房间那个洞,你还敢在我眼前洗澡,你是故意的吧?”
她已经没有半点力气,她感觉她的心都快蹦出来了,感受着秦晓歌爆发出来的野性。
她感觉自己是不是快要散架了,她双手死死地抱着秦晓歌。
这一夜她终于再次尝到了做女人的幸福。
两人贴得很紧,她终于被秦晓歌抱着飞了起来,无比的充实。
灵魂都感觉到出窍。
这种感觉,真的很棒。
秦晓歌看着她气喘吁吁的。
“杨玲,爱我吗?”
“老公,我爱你,白天黑夜我都爱你,我怕今生都没有机会和你在一起,我那天都给你戴孝了,晓歌,以后千万不要玩火,你要是想女人,可以过来找我,我一定会满足你的,那些燕京来的女人,太威胁了。”
她紧紧地抱着他,流着泪水。
“杨玲,让你担心了,以后不会了,你要是愿意,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我也想给你一个有爱的家。”
她哭得更加厉害,捂着嘴在哭,生怕把妞妞给哭醒了。
“晓歌,你真的愿意让我做你的女人,我可是一个寡妇,你也愿意?”她咬着嘴唇,梨花带雨,楚楚可怜兮兮地望着秦晓歌。
“当然,和你在一起我很幸福,要是不喜欢你,怎么会经常过来找你,还投钱给你建大棚蔬菜,我以为我这是做善事吗?没有一个男人会无缘无故对女人好的,除非他想要她的身子或者芳心。”
这一夜秦晓歌和她说了一夜的土味情话。
这几天秦晓歌每天都来,晚上不行,那干脆白天过来。
三十多岁的女人,正是欲望旺盛的时候,再加上开了挂的秦晓歌。
那真的是哈雷彗星撞地球。
秦晓歌搂着她的身子,感受着佳人在怀的踏实感。
她已经被秦晓歌完全征服了,真的是沉迷其中,迷离着眼睛,看秦晓歌不断地换着姿势和她睡觉。
原来一个简单的睡觉还能有这么多姿势,真的让她涨了见识。
美好的日子很短暂的。
转眼到了秦晓歌要报到了日子。
说老实话,秦晓歌真的不想再踏入校园。
虽然他才二十一岁,可他心理年龄已经很大了。
报名,走完所有流程。
由于秦晓歌在校园外有房子,学校批准了秦晓歌走读的申请。
为此,秦晓歌叹了一口气,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
金融专业,秦晓歌随便选了一个专业。
大一新生都逃不掉军训,不过秦晓歌身体素质可以,倒是没有觉得太难受。
秦晓歌军训完来到女生宿舍外,终于看见王青的身影。
她提着水瓶朝这边走过来。
秦晓歌在脑海里面已经想像了很多次和王青见面的场景。
想要告诉她,他想要做的事,绝对没有不实现的。
王青看见秦晓歌,还以为他是过来找云璟雅的,不过云璟雅不是大四已经不来学校了吗?
“姐,我想和你聊一聊。”
“晓歌,云璟雅已经很久没有来学校了,你要是找她,考她bp机就可以了,她会打电话给你的。”
声音很平淡。
“姐,我已经考上了大学,以后我们就可以在一个学校了。”
“真的吗?晓歌,姐为你高兴,要不姐请你吃饭吧,给你庆祝。”
“王青,你怎么还在这里,说好我们还要到外面餐厅吃饭的。”
一位穿着西装,带着领带,手里面拿着水果袋的男生走了过来,很自然地护在王青前面,面色不善的盯着秦晓歌。
“程少华,他是我弟弟。”
“姐,你当初拒绝我,就是为了找这样一个男生吗?你的品味也太低了吧?”
“晓歌,他是你姐夫,你怎么可以这么说话?”
王青瞪了秦晓歌一眼,心虚地看了看身边的男生,拉着他的胳膊:“我们走吧!”
这就是程少华,程心的哥哥,那个参与打倒田瑶一家的凶手,如今还在大学校园里面逍遥自在。
“王青,走吧,你这个弟弟心里面太龌龊了,外面有家饭馆里面有你最喜欢吃的水煮鱼。”
程少华趁着王青送水瓶的时间,狠狠瞪了一眼秦晓歌。
看得出来,对于这个打着弟弟名号故意靠近他女友的新生敌意很大。
要不是顾忌王青称呼他为弟弟,早就上来揍他了,正当他这么多年的跆拳道白练了。
“以后不要来缠王青了,她已经名花有主了。”
秦晓歌笑着说道:“你女友,曾经她还答应我做我媳妇的,连彩礼钱都收了,我们都同居在一起,呵呵!”
“秦晓歌,你要是这样胡说,我让大姐回去收拾你。”王青这会儿真的很生气。
“你难道没和我在一起住过,有些事情已经发生过,你是抹不掉的,姐。”
王青不再理睬秦晓歌,拉着程少华快速离开。
看着他们离开的背景,秦晓歌笑了起来,这种事感觉不错,心里面终于舒坦了一回。
有难度才有干劲。
秦晓歌想和这个程少华好好玩玩。
即使做不成老婆,秦晓歌也绝对不让她和这个禽兽在一起。
秦晓歌想了想,跟了过去。
程少华见秦晓歌跟在他们身后,这会恶狠狠地瞪着秦晓歌。
秦晓歌回瞪回去。
两人点了一大碗水煮鱼,一份白菜烧百叶。
王青看秦晓歌跟了过来,有些头疼,不过他既然是财经大学新生,也不是特意过来骚扰自己的,也就没有理会,夹着水煮鱼鱼片放到程少华碗里面,两人很亲密。
秦晓歌点了一份蛋烧饭,再要了一个西红柿蛋汤和一个青椒炒鸡蛋。
然后和他们一起吃晚饭,一起来到王青宿舍。
程少华冷冷的笑着,他有钱,家里面有关系,王青不会放弃他选这个一个穿着普通,穿着一双旧布鞋的新生。
秦晓歌站在夜色中,望着走远的程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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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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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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