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成功了,这只汤桶熬制的汤底就永远有异香,要是炉火不断,还能飘香百里,这无形中就能吸引无数闻香而来的食客。
当初的秦晓歌就是被这股异香吸引,看到每天排成长龙的队伍,好多人排一个小时后就为了那一碗美味的米粉,跑到那家米粉店里面做了两年杂工,这才偷窥并推演出来的秘方。
“你好,你这大木桶里面是什么汤,能给我和我女儿来一碗?”
一位漂亮的女人主动过来,想让秦晓歌给她一碗。
“不好意思,我这是熬汤底!你可以晚上过来,就可以吃到这种带异香的米粉了。”
“那我到时候一定带我老公一起过来,太香了。”这名女子咽了咽口水。
“你是怎么做到的?我还以为你是瞎胡闹,原来是我太孤陋寡闻了。”方秀秀也过来吸了一口香气。
“这是我的秘方,你想干啥?你也是我小叔开米粉店,要不然你一辈子你不会吃到这种米粉,等下我亲自给你下一碗米粉,让你尝尝人间美味。”
“晓歌,这是秘方,你自己留着开店好了,小婶不能占你便宜,要不然振明会骂死我的。”
秦晓歌见小婶站在后面,一脸尊重的说道。
因为她知道有了这个秘方,就是开店赚钱的保障。
“小婶,不耽误的,要是我以后混不下去了,到时候到省城开米粉店,一样发财,就是我觉得以我的本事还能挣到更大的钱,所以你就放心地用我的秘方,小叔和小婶你们以前待我就想亲儿子一样,你在我眼里就像亲妈一样。”
小婶心里面暖洋洋的,擦拭着眼角的泪花,这些年一直过得紧巴巴的,对于自家丈夫对待大哥的侄子就像亲儿子一样,每年都要送衣服,送吃的,确实有些微词,可一想到对方是个可怜的傻子,又没有父母,又可怜他。
再说当初要不是大哥大嫂从小就拉扯着丈夫,也就没有丈夫的现在,想到这里,把这些年积累的委屈,再加上上次丈夫找人借钱给秦晓歌买手表的怨气终于彻底放下了。
还是自己的心胸不够宽大。
下午二点,秦晓歌把买来的新鲜筒子骨放进大木桶里面,筒子骨经过汤底的熬制后,香味发生了质变,让人闻到香味就想咽口水。
街坊的商贩,来往的路人干脆就围在秦晓歌身边,七嘴八舌地问着什么时候可以吃到新口味的米粉?
这几百人围着水泄不通,个个眼睛冒光。
“小伙子,你看我孙子都哭了,我们是外地人,过来看望女儿的,还要赶客车,要不你就卖一碗给我孙子。”
秦晓歌见这个小孩子苦巴巴地看着大木桶,老人后面跟着男人,估计是女婿替老人拎着行李,就让方秀秀拿来一个小碗,给这个小食客弄了一碗。
“刚出锅的,不要烫到嘴了。”秦晓歌捏了捏这个小馋嘴的五岁小男孩。
老人吹了吹,这才喂给孙子。
这个小孩子大口大口地喝着,中间都不带停顿的。
后面的女婿掏出两块钱,递给秦晓歌,秦晓歌不肯接,这位憨厚的老哥直接把钱放到大木桶旁边,“小兄弟,也给我老丈人来一碗,大老远来的。”
秦晓歌苦笑着,也就盛了一碗给这位老头。
老头子不顾烫嘴,小心地喝了一口。
“好喝吗?”旁边围观的人纷纷问道。
“比龙肉还要香,又香又醇,这汤太好喝了。”老头子连最后碗底的汤都喝干净,意犹未足地放下碗。
“我出五块钱,也给我孙子和外甥女来一碗。”
看着一位老太太掏出五块钱放在大木桶旁边,秦晓歌看到两个眼巴巴看着自己的小娃娃,萌萌地看着大木桶,还没有开口,小婶拿来两个碗,同时掏出三块钱给这位大姐。
“不要,你家汤值这个价,要是可以的,你也给我弄一碗。”
这下秦晓歌都被人挤开了,围观了掏出钞票围住小婶,“杨大姐,给我来一碗,也让我喝一口汤,这是两块钱。”蜀南文学
“不要抢,我出五块钱,先卖给我,我是你家的老顾客,你开店第一天就是我过来捧场的,那时我尝了你家米粉第一口,就吐了,你要补偿我。”
后面的人纷纷掏出五块钱,挥舞着纸票,生怕杨云看不见。
直到这汤桶里面的汤就剩下一小半,秦晓歌这才挤了进来,盖上盖子,“对不起了,不能再卖了,都快没了,要是大木桶都被你们打翻了,我哭都没地方哭,这可是百年木头做的木桶,今天就这样了,先打烊,明天我们多准备一些汤底。”
秦晓歌搬着大木桶,招呼方秀秀关门。
看着小婶和方秀秀数钱,两人同时惊呼道,“天呐,竟然卖了七百块钱。”
“杨阿姨,你发了,以后要给我涨工资了,太累了,一刻都没有停。”
“晓歌,谢谢你,要不我们给你三成股,你看行吗?”
“小婶,我不差钱,我的作坊一个月纯利润也有近千元,这次过来送菜籽油,我也能拿到不少钱。”
秦晓歌开心地亲自用汤底给赶过来的小叔和姐弟下了碗米粉,每人的米粉里都有一份带肉的筒子骨。
这筒子骨上面的肉经过汤底的入味,可以说是人间绝味,一般人吃不到。
方秀秀再也顾不上矜持,大口大口地啃起了筒子骨,还从来没有吃过人间最美的筒子骨,简直太好吃了。
小叔听到今天光汤底都卖了七百块,咂舌道,“乖乖,秦晓歌,你这手艺不开米粉店,浪费了,要不到省城开一家米粉店。”
秦晓歌笑着摇摇头,太累了,自己还想好好的享受这辈子的乐趣,还是让小婶以后把这秘方做大做强,到时候开连锁店,也算是报答两位对自己的多年照顾。
小叔给玉霞擦着油汪汪的嘴巴,自己也拿了一根肉最少的大筒子骨啃了起来,虽然上面没有多少肉,却津津有味地啃着。
“晓歌,这个秘方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就是王家三姐妹,你二叔,三叔和我都不能说,特别红雁也不要说,知道不?女人一旦为情翻脸,就是你这辈子最大的业障。”
小婶忍不住的捂着嘴笑了起来,“振明,你是不是偷看港台的小说,恩怨情仇都被你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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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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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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