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男人啥都会,连造车都会。”刘柳将身子挤了过来。
“会一些。”秦晓歌握着她的手。
刘柳终于鼓起勇气,亲着他。
秦晓歌干脆放下铅笔,将她抱进卧室里。
雨一直下,掩盖了啪啪声,翘着玻璃窗户,留下一滴滴水迹。
刘柳将俏脸埋在秦晓歌的脖子间。
“晓歌,好想就这样一直到老。”
秦晓歌看着她身前被自己种下的草莓印子,没注意到,刘柳细腰上面胸脯倒是比以前还要大,难道是成了小柳大饭店的老板娘,给补出来的e。
闻着刘柳的体香,秦晓歌怎么也闻不够。
看着她被折腾得睡了过去,秦晓歌在她的嘴角亲了亲,这才给她盖好薄被子,起身。
等小梅放学,看到姐夫在厨房里面做饭。
“姐夫,我姐呢?”
秦晓歌嘘了一声,告诉她姐身体不适,在床上睡着。
“姐夫,你不是医生吗?给她治一治呀?”小梅打开姐姐卧室的房门,看到姐姐轻轻地打鼾。
秦晓歌心里面暗笑,你姐姐已经被我打针了,还给了她亿点点营养。
烧了一盘龙井虾仁,大肉白菜炖豆腐,再炒了两个青菜,来到刘柳的卧室,小柳还在睡着,不忍心叫醒她,还是让她自然醒吧。
六点,刘柳终于睁开了眼睛。
摸了摸身边,秦晓歌已经不在身边了,她惊慌地起身穿好衣服。
来到客厅,看到秦晓歌在教小梅英语。
这才放下心来,这顿晚饭让她吃得特别有味道。
李宏这次回来,在饭桌上,告诉秦晓歌有户人家竟然拿一只画着公鸡的碗问他要不要收,说是他家的古董明成化鸡杯,他收的是国库券,又不是瓶瓶罐罐的。
倒是将身边的秦晓歌吓了一跳,卧槽,难道真的是明成化斗彩鸡缸杯,这可是值钱的东西,后世2014年曾经拍出了三亿港元。
这可是明朝成化皇帝的御用酒杯。
等秦晓歌讲这是明朝皇帝用的酒杯时,李宏张大了嘴,气得都快撞墙。
“走,带我过去看看。”这要是被别人买走了,秦晓歌估计会难受一阵子。
在一个乡镇,陈雷开着车来到目的地。
来到一处大院,大门的朱漆都脱落了。
估计以前也是一方财主。
“听说这家有个三品明朝的大官,传到这一辈,就完全衰落了。”
大门没有关,三个人直接走了进去。
“老爷子,在家吗?”李宏大声地喊道。
“谁呀,怎么又是你,我家的国库券不是已经卖给你了吗?”这个六七十的大爷走出来,穿着一件打满补丁的上衣,脚上还穿着破了洞的布鞋。
“我们是来看你家的那只碗的,你家儿子呢?上次不是他问我要不要那只破碗的。”
“什么破碗?那是我家祖上传下来的,除非我死了,要不然都不会卖的。”这位大爷听到要买他家的古董碗,就要过来赶人。
“不就是一只破碗,又不能用来吃饭,又不能生钱,你还是卖给我老板,我老板就喜欢这些瓶瓶罐罐的。”
“大爷,要不你出个价格吧?”李宏笑着说道。
“滚,我不会卖的,你们就死了这个心吧!”这位大爷有些生气。
“大爷,不瞒你说,我就喜欢这种带有历史文化的东西,你要是舍得割爱,就出个价,只要不是太离谱,我们都愿意出钱。”秦晓歌看着这个家有些破败,连屋顶上面的瓦片都缺了几块,用塑料蒙着。
还有院子里,种的是一些葱和小青菜,家里面,一件电器都没有。
“爸,家里面来人了,你们是谁?”一位四十岁的中年人领着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年走了进来。
“我们是来看你家那只碗的,这是我老板,你不是问我要不要买,我回去跟我老板说了,我老板有兴趣。”
这位中年人来了兴趣,“爸,你要多少才愿意卖?”
“你们这是铁了心卖祖产,我都说了不卖。”
这时候进来一位中年妇女,听到公公这句话,有些不乐意了。
“爸,这些年我和你儿子过的是什么日子,你难道不知道,要不是我在供销社工作,就靠你儿子在田里能过好日子,要是以前供销社景气的时候,也就算了,可我们现在日子也不好过,你孙子的婚事已经吹了几个,这次对方出的彩礼还合理,只有三百块加一辆凤凰牌自行车就可以,为了你孙子人生大事,你就把你的宝贝碗卖了吧。”
老爷子可以凶儿子,却没法凶媳妇,这些年要不是儿媳妇,这个家的日子更加的艰难。
而且对自己也是很尽心,想到这里将那只明成化斗彩鸡缸杯拿了出来,递给儿媳妇。
“老板们,你们打算多少钱收购这个瓷碗。”
“你说吧。”秦晓歌说道。
“三百块。”这位中年女子咬着牙说道。
这钱秦晓歌觉得值,这以后可是几个亿的古董。
秦晓歌拿在手里,确实是明成化斗彩鸡缸杯。
老爷子将明成化斗彩鸡缸杯抢了回去,“老板,我儿媳妇不知道这东西多珍贵,要是少了八百块,我拿着它另找其他人。”
“听说你孙子结婚,这样吧,八百块加一辆凤凰自行车票,这下可以了吧?”秦晓歌也不愿意多费口舌。
“你还有自行车票,那你有手表票,放心,不白要你的,我出钱。”这位中年女人一脸希望的看着秦晓歌。
这时这位老爷子的儿子从家里拿来一件汝窑天蓝碗,递给秦晓歌,“这是添头,现在自行车票和手表票不好弄。”
秦晓歌从包里面掏出八百元,一张凤凰牌自行车票,一张梅花牌手表票,想了想,再加上一台蜜蜂牌缝纫机票。
老爷子这才回家将檀木盒子拿出来,里面还有一件黄色的锦包布,让秦晓歌将这只碗放进去。
“你这人厚道,这盒子我送你了。”
秦晓歌笑了笑,三人走出这个大院子。
秦晓歌最终还是开车回到了省城。
估计是杨秀告的密,秦晓歌回到沈星瑶家已经是下午五点。
这娘们的云湖凉茶已经开始批量生产,一大半需要销往东南洋,另一小半还需要找一个有能量的人卖往全国主要大城市。
沈星瑶估计他肯定先到这里来,自己的直觉很准的。
果然看见秦晓歌风尘仆仆的来到这里。
虫草花拌牛肉,银鱼干炒蛋,鲜香美味蘑菇炒肉片,再加上韭菜炒鸡蛋,红酒一瓶。
最难消受美女恩,秦晓歌不知不觉听从她的鬼话,红酒不醉人,结果头重脚轻,趴在桌子上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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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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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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