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姐姐们,就让傻子我来祸害你们吧梧桐树>第280章 这该死的魅力
  “晓歌,送我和小雨回去吧。”任晓妍出来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秦晓歌挣脱任梦秋的手掌,将手从她手中抽了出来。

  心情莫名的就好了不少。

  “晓妍,让小雨留下来多陪陪我,你和晓歌回去吧,我想多带带小雨。”任晓妍母亲也跟着出来。

  小雨摇了摇头,一双手紧紧地搂着秦晓歌的脖子。

  任梦秋也拿起外套,打算跟秦晓歌一起离开。

  “晓妍,不经意我搭一下顺风车吧。”任梦秋打开车门,钻进去。

  告诉秦晓歌地址,让秦晓歌顺便拐一下,将她先送回去。ΗtτPS://Www.sndswx.com/

  “晓歌,我家的下水道漏水了,水管我都买好了,就是不会安装,等你将晓妍和小雨送回家,能不能过来给我装一下,这个要求不过分吧?”任梦秋见秦晓歌没有搭理她,拉着任晓妍的手。

  “晓妍,你要是不放心,现在就可以到我家里,看着他装好下水管再回去,我又不是老虎能吃了他。”任梦秋有些生气了。

  “晓歌,要不你把我和小雨送回去,给她装一下,小雨睡着了,还是先让晓歌送我们回去。”任晓妍看着躺在怀里睡着的小雨,答应下来。

  “嗯。”

  秦晓歌将任梦秋送到她小楼下,二层的小楼,还有个院子,见她下车,秦晓歌这才加速将任晓妍和小雨送到她家里,抱着小雨跟在任晓妍后面。

  “晓歌,今天谢谢你。”

  秦晓歌对她一笑,“姐,我走了,有事再喊我。”

  “不要忘了给任梦秋装下水管。”任梦妍特别想要留下秦晓歌,只是这个傻子就是不开窍。

  秦晓歌抓了抓头,“晓妍,她男人呢?怎么没有看见她老公,还有任晓婧的男人也没有出现?”秦晓歌有些好奇,照理说老丈人过生日,两位女婿怎么都没有过来。

  “任晓婧老公出差时勾搭别人家老婆,被人家老公一刀捅死了,至于任梦秋,她眼光太高了,一开始相中了一个,结果人家青华大学美术生一心要移民美国,呼吸那里的自由空气,一气之下非要找一个更好的,结果到现在都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她是个文艺女青年,想找一个作家或者美术家。”

  秦晓歌点了点头。

  秦晓歌下了车,看了一眼在阳台收衣服的任梦秋。

  这女人要是细看,长得确实不赖,可以说长得太漂亮了。

  一头飘逸柔顺的头发披在肩膀上,长得也是秦晓歌喜欢的瓜子脸,挺拔的鼻梁尖细,再加上红艳艳的樱唇,以及魔鬼一般前凸后翘的好身材,可以说是那种祸水级别的美女。

  “晓歌,你终于来了。”很好听的声音。

  慌张之中,阳台上飘下一件小小的紫色内裤,随着风里飘到秦晓歌这边。

  秦晓歌一开始还以为是块紫色的布料,直到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粘着的灰尘,才发现是女人的内裤。

  阳台上面任梦秋痴痴地捂着樱桃小嘴偷偷的笑着。

  “晓歌,手滑了,被风吹下去了,麻烦把我衣服带上来,我给你泡茶。”

  秦晓歌有些无语,难道不是下来开门吗?泡什么茶叶?

  秦晓歌在她门前等了一会,她终于将铁门打开,高高的胸部还在不断地晃动,估计是泡完茶急着跑过来的。

  “不好意思,我有些迷糊了,忘记门关着,进来呀。”说完将凌乱的秀发捋到耳朵,脸颊有些酡红,看了一眼秦晓歌,又甜甜地笑着。

  “你的内裤。”秦晓歌将紫色的小内裤递给任梦秋。

  见秦晓歌进来,立即将铁门重新关上,又给秦晓歌找了一双棉拖鞋。

  “晓歌,先喝点茶,茶几桌上还有香蕉,苹果,桔子,你不抽烟,我就没跟你拿烟了。”

  “这是你的家,任梦秋,你以前是干什么的?”这客厅都那么大,有那么漂亮。

  “我?我在出版社做主编,就是混饭的,这是单位给我的房子,我的散文和短篇小说一般发表在皖江文摘上,估计你也是不看的,我笔名紫云英,估计你也不知道。”

  秦晓歌有些尴尬地笑着,想了一会。

  “天地是这样的宽阔,雀儿的叫声是如此的清越……这样轻柔。”秦晓歌轻声地念了出来。

  “是这样的轻柔,……你是否还会为我,开一束紫色的紫云英。”任梦秋接了过来。

  “这太美了,写活了紫云英。”秦晓歌忍不住地夸奖。

  “没想到你还是我的知音,原来我们真的有缘分。”任梦秋眼睛闪着光彩。

  “是你写的?”秦晓歌问道。

  任梦秋咯咯地笑着。

  “我先去修下水管吧!”秦晓歌打算起身。

  主要是任梦秋坐在他身边,一股女人香的味道,让秦晓歌莫名有些口渴。

  “口渴了吗?喝点茶水,应该凉了。”

  秦晓歌端了杯子喝了一口。

  “吃个桔子,可甜了。”说完将胸部挺起来,拿着桔子剥好,掰开一瓣,就要喂到秦晓歌嘴里,胸部已经贴到秦晓歌胸膛。

  桔子味,女人香味,好香的味道,从她雪白的衣领处溢出来,直接钻进秦晓歌的鼻子里。

  浑身突然冒出一股难耐的燥热,让秦晓歌难以把持,下意识地想要拥抱冰凉的体温。

  秦晓歌努力地摇了摇头,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

  “晓歌,你怎么了?不要吓我。”说完一把抱住秦晓歌的腰部。

  好凉爽,这就是目前秦晓歌最需要的感觉。

  秦晓歌强制稳定心神,眼前不断出现女人的面容。

  红雁,王紫玉,秦叶彤,韩娟,丽琴,秦月华,王青,若男……

  最后是任晓妍。

  “晓歌,我是你妻子呀,有结婚证的妻子呀,难道你真的不要我了?”

  “要!”秦晓歌给了她一个肯定的回答。

  秦晓歌将她扑倒在沙发上,对着她的红唇狠狠地亲了下去。

  任梦秋听到秦晓歌呼喊着任晓妍的名字,整个人被秦晓歌按在沙发上,仍由秦晓歌在疯狂地亲吻她。

  此刻她也有些害怕,这是沾了任晓妍的光吗?

  胸脯在不断地起伏,呼气如兰。

  原来她的嘴唇是冰凉透心爽。

  “晓歌,你冷静点,我是任梦秋,不要咬我的嘴唇。”

  秦晓歌身上的三昧真火还是被任梦秋冰凉的身躯给浇灭了。

  任梦秋终于告别的姑娘时代。

  秦晓歌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晓歌,放心,我不会让你负责的,如果有了孩子我会生下来的,我也不会说她爸爸是你,我每次看到任晓妍有小雨,任晓婧有小敏,我却没有自己的孩子,我不甘心,我也可以生的。”

  秦晓歌默默地穿上衣服。

  “你家的下水道管还要装吗?”秦晓歌心里面很复杂,虽然一直在主动,可这事他是真的不想的,可这样说,肯定会被人说成又当又立的,这么漂亮的女人倒贴,你还矫情起来了?

  “晓歌,我知道我有些过份了,可我是真的想和你交往。”说完又要扑过来,把嘴唇送过来。

  秦晓歌叹了一口气,这该死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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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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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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