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还真有……”两人经过一间教室,却看到一个女生坐在教室里,认真地记录着什么。
女生用的笔也很特别,面前放着一个铁盒,就是出纳用来蘸水数钱的那种,不过里头的海绵吸满的是墨水,用的也不是普通的钢笔,而是会计专用的那种蘸水细笔。
女孩子容貌秀美,尤其是皮肤白里透红,将眉目衬托得端丽无比,柔顺的秀发挽着个松松的马尾,认真书写的样子,愣是让邓力先看出了几分汉代仕女的风貌,和这学校里很多学生在气质上就很不一样,让他顿生好感。
“那是在干嘛呢?”邓力先不禁问道。
“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杨总说道。
两人走进了教室,女生抬起头来,见到是一个中年人,一个老头,不免有些困惑,不过还是礼貌地站了起来:“两位老师,请问你们有事儿吗?”
“没事儿。”杨总笑道:“我们也不是老师,只能算是学校的……呃合作方吧,还有现在上课时间,教室里怎么也没人?”
“我们毕业班就是这样啦。”女生有些不好意思:“最后一学期就是做论文和找单位实习,没有安排课程的。”
“是这样啊……那你在干嘛呢?”
“哦,我练字玩。”
那边邓力先已经将女孩写字的纸张拿了起来:“这字……漂亮啊!”
杨总一看也是惊讶万分:“手写的?我刚以为是印的范本呢!”
纸上是很小的格子,差不多就是抄电表的那种,上面是标准的彷宋体汉字,不过内容却是席慕蓉的诗歌。
“还有英文?”邓力先又拿起桌上的另一张浅绿色的铜板纸张:“whenyouareold……呃,这位同学的英文水平很高嘛!”
“啊我英文也不怎么会,我只是能写……”
“这手花体也好看得不得了。”杨总一看那张英文诗纸张就更喜欢了,他也不知道女孩的英文手写体应该叫做斯宾塞体,是一八五零年在米国流行起来的一种优雅华丽的字体。
“你怎么想起练这个?”邓力先不禁对女孩问道。
一般人练习书法,都是走硬笔书法楷行草的路子,练中文彷宋和英文斯宾塞印刷体的,实在是太少了。
“彷宋字是一个朋友让我练的,说以后工作应该用得上……”女孩脸有些红:“至于英文是同学们让我练的,他们买卡片让我写,然后……拿去送人……”
邓力先已经闻到了那张英文纸上的香水味道,心想现在的年轻人也挺会玩,这样的礼物无疑是很讨少男少女们喜欢的。
“这位同学,能不能帮我也写一张?”杨总看得心里痒痒,这手英文书法,如今蛮州能见到的真的不多。
“可以的。”女生开始翻自己的包包,看来平时是没少被同学求上门,一会儿拿出几张漂亮澹雅的卡片:“叔叔你看里选那张?”
“这张吧,澹蓝色的我喜欢。”
“好,”女孩将别的卡片收好,留下了澹蓝色的这张,然后又翻出一本书来:“您选一首诗吧。”
“哎哟你还说你英文不好。”邓力先不禁刮目相看:“这是叶芝的诗集啊。”
“这是我让人帮忙找来的……”女孩说道:“我也不是太看得懂……得看边上的注释……”
杨总也不是很看得懂英文诗歌,不过打开诗集,却发现里边空白处都用笔记录了生词注释,诗歌边上还有汉语的翻译。
“我同学做的注释。”女孩的语气里边充满了骄傲:“他英文可好了。”
“他也在这学校?”杨总心想这可不能放过。
不料女生撇了撇嘴:“不是,他才高二。”
“诶?那你也才在水电校读两年?怎么又在毕业班?这不得还有一年吗?”
“我是电力公司子弟,走的三加二。”
这里的三加二不是后世专升本的三加二,而是地方政策。
电力系统内部子弟,在子弟校经过三年初中培养后,再到水电校培养两年,五年就能够拿到中专文凭参加工作。
这是电力系统职工子弟参加工作最快的模式,当然这样的模式在系统外是不认的,哪怕在系统内部起点也是极低,工作地点一般都在偏远的小电站。
看着这娇滴滴的小姑娘,杨总无法想象她换上工装在山区小电站耍扳手的模样,摇了摇头,随便选了一首比较短的诗歌:“就这首吧,我看看啊……《随时间而来的真理》,嗯英文咱也看不懂,不过中文真好。”
“我同学翻译的。”女孩很得意:“我说他很厉害的吧?”
“是很厉害。”杨总乐得附和一下小姑娘。
“那就这首吧,我现在就给叔叔写。”小姑娘一下子高兴了,坐了下来,拿细笔蘸了点墨水,开始书写起来。蜀南文学
一旦开始,女孩子就进入了安静的状态,那认真的劲头,让邓杨二人也不敢再说话。
秀丽的书法在卡片上流淌了出来。
thoughleavesaremaisone
throughallthelyingdaysofmyyouth
iswayedmyleavesahesun;
nowimaywitherih.
在英文书法的下头,女孩子还贴心地用彷宋体写上了自家同学的翻译:
万叶千条起一根,虚繁假密是青春。
谁知花事如人事,零落斜阳始见真。
“好!写得真好!”杨总抚掌叫好,也不知道是在夸书法还是在夸诗歌。
女孩将卡片用夹子夹住中缝让它摊着,撕开一张纸巾搓成纸条吸走多余的墨水,然后拿另一张卡片当做小扇子扇风,让墨迹干得能够快一点。
很讲究,很久仪式感,很有美感。
做完这一切,女孩才将夹子取下:“叔叔,送给你。”
“谢谢。这么精美,要不我还是给你钱吧,你是学生,买卡片也要花钱的。”
“不用啦,这些都是我用剩下的,早就回本了。”女孩笑了起来,很好看。
“那谢谢了,真是个大方的好姑娘。”杨总笑着将卡片收了起来:“听口音,你是夹川的?”
“是的。”女孩点头,然后看向邓力先:“这位老师也是夹川的吧?”
邓力先微笑道:“是的,不过我离开夹川已经三十多年了。”
“那也是老乡。”女孩很开朗:“要不我也给您写一张?”
“不用不用。”邓力先赶紧摆手:“太耗神了,我拿一张你的练习稿就好。”
说完从桌上取了一张写满彷宋字的练习纸。
“这怎么好意思呀?”女孩觉得这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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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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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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