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天楼植物繁茂,黄瓜,丝瓜,南瓜,葡萄,结得到处都是。
梁红看得新奇,揪了一颗看着长得最大的葡萄下来放嘴里,然后酸得眉毛鼻子都皱到了一起:“不能吃!”
“我家的葡萄都是中秋之后才摘。”周至一边将先将要先养一段时间的鸭子和大鹅去掉束缚放到南瓜藤下的笼子里,一边说道:“你可以摘黄瓜、丝瓜、苦瓜。”
“不过我们现在先杀鸡。”
天台上有水,周至从熏肉棚里取出放熏料的那口已经烧得里外乌漆嘛黑的那口破锅,摘了两片南瓜叶子大致洗刷了一下,在熏棚里点起了火,烧起了水。
“肘子肘子,鸽子生蛋了!”梁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跑到了台顶上,偷窥鸽子棚里的鸽子,然后兴奋地叫了出来。
呼啦……
除了在窝里孵小鸽子的那些,整个鸽子群呼啸而出,震动着翅膀,在夹川县的上空盘旋了起来。
“哈,真好!”梁红身子跟着鸽子群转:“这么多!”
“鸽群越大越占优势。”周至笑着开始磨刀,其实就是在一片破瓷碗底部来回荡:“有时候还会引诱到别人家的鸽子加入,然后带回来。”
“那怎么还给人家?”梁红很天真。
“这就是信鸽协会的作用了。如果是带了脚环登了记的,能够找到主人还给人家,如果是没有脚环的那种……嗯,关妈一般都给我们蒸天麻了。”
“啊?哈哈哈哈你们真坏!”
说话间大乌鸡已经惨遭毒手,被周至倒提着朝加了凉水和盐的不锈钢水盆里放血。
最终大乌鸡挣扎了几下,血彻底放完,不动了。
那边水已经烧滚,周至先把需要烫的那只甲鱼也放进去烫,然后拔掉外皮。
接着将乌鸡放了进去,拨弄鸡脚来回烫。
这个同样不能烫很久,不然要破皮,烫到能轻松拔下鸡毛就行。
杨和妈给周至的当然是最好的,是刚生蛋前的小母鸡,熬汤最为肥美的那种。
这只鸡通体乌黑,包括骨头内脏都是黑的,油上都有一层黑膜,是最正宗的夹川种小脚乌鸡。
这个熬汤又是最香的品质,就是饲养周期要比别的鸡长一些。
梁红下来了,津津有味地看周至杀鸡,处理,不过一点帮手的意思都没有。
甲鱼的内脏可以喂鹅鸭,鸡内脏就得处理干净留着炒鸡杂了。
当然不可避免会有洗鸡肠子和翻嗉囊的环节,看得梁红躲得远远的:“呕,真恶心!我摘黄瓜丝瓜去!”
“摘大的!还有小心蜜蜂!”周至赶紧提醒,这妞手黑。
不多一阵霸王别姬的材料就准备好了,梁红那儿也把楼顶搜刮了一遍,把黄瓜丝瓜苦瓜能摘的都给摘了,还有好些辣椒茄子,夏天植物生长旺盛,收获还不小。
回到楼下,张辛夷和张路卫非也到了,卫非一看乌鸡就抱怨:“要吃鸡你买我的呀!”
周至这才想起来这娃因为太懒,被卫宜小姐姐安排了勤工俭学,养鸡。
“你那些鸡才养六个月,鸡味儿都没出来,还有一阵子呢。”
“我宁愿伺候你们,都不愿意伺候那些祖宗了!”
“和尚你听得懂题不?”
“还行。”
“听得懂就好。”只要听得明白,周至就不愁杨和不去加强和巩固,这娃有这股韧性。
将鸡肉,甲鱼,剁成块,放入凉水煮开,打去浮沫,捞出在热水里清洗干净放入煤砂罐中,加入葱姜料酒花椒,这次加热水,一次加够量,在盖子底下放跟快子不让它盖严实,水开后立刻转小火烀起来。
这时候人到齐了,方文玉和何诗情也已经到了。
周至发现除了自己,大家其实都将A卷过了一遍,这学习氛围也是内卷得要命。
好在他速度快,在大家交流难题的时候,他自己干自己的,昨天已经干完了英语和历史,今天接着干语文和政治。
语文主要是研究今年出题有没有新方向,比如打题的范围和解题的新技巧。
文科有一个大问题,就是很多人认为理解多样,答桉模湖,不可能如理科试题那样精准,尤其是阅读理解。
其实这是一种错误认知。
就拿阅读理解来举例,因为考场上时间紧,很多段落读不细,会导致回答错误。
这个问题在周至这里没问题,他的阅读量极大,阅读速度也是早就训练得飞快,提取全文概貌关键点,理解层次和大意,已经形成了本能。
很多人头痛的古文,周至更是比现代文还要快。
很多人做不好题的原因,就是读得慢,读完记不住或者记不清晰要点。
记不清晰要点就无法考查底层逻辑关系和情感脉络,就做不到精准把握文意,就容易掉入考官设置的坑。
当然技巧也是很重要的,比如一些表示范围程度的词语,一些表示时间空间的词语,一些指代的词语,一些肯定否定的词语,一些逻辑关系的词语等,都是出题的“药引子”,也是解题的“金钥匙”,在阅读的过程中就得注意。
别人时间紧张,周至的时间宽裕,思维逻辑强,记忆力好,因此他解题技巧是先将题读一遍,再回过头去阅读文章找答桉,这样的做法更加具有针对性。
不过一般人学不来,很多学生做不到在短时间内回头读文章的时候,还能将题记清楚。
其实这是一种对文章调度统筹能力的熟练,属于作家的进阶技能。
古文那就更简单了,绝大多数人的大问题就是脑海里没有古文的语法体系。
没有语法体系就不会有语感,这个同样需要系统学习和广泛阅读才能够形成熟练度,没有这个熟练度,阅读和理解古文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然后甚至连句读都点不开,遑论读懂。
这些问题周至这里不存在,这就是张辛夷说周至做卷子相当于改卷纸的意思。
一个上午周至就刷掉了五套语文试卷,有些题还要给小伙伴们讲解。
然后就该做饭了。
午饭就是炒鸡杂,乌鸡甲鱼汤,冒血旺,外加白油丝瓜凉拌黄瓜洗澡泡菜之类的时蔬。
吃饭的时候,方文玉就说起了冯雪珊的问题:“肘子,你知道雪珊在歌厅打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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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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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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