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乘风而起二子从周>第九百四十四章 和平鸽
  下午一点的和平鸽夜总会非常安静,除了一些打扫卫生的大妈和一些收拾吧台的侍应生,没有别的人了。

  白天的夜总会和晚上的差别是很大的,在日光下,夜晚的的各种霓虹,光采,灯红酒绿,充满刺激的氛围,就变成了工业时代冷冰冰的钢架,玻璃管,黑白相间的灯球,黑乎乎的音响器材。

  领班的女性是周至见过最妖娆的女人,三十多岁,有点《精英律师》里朱珠那味道,不过穿着可大胆性感得多,容貌妆容也更加娇媚,关婷婷管她叫芳姐。

  好在高档真丝衬衫背心的左胸有个名牌,执行经理苏芳。

  “婷婷这就是你说的会唱粤语歌的男生?”苏芳声音低哑,但是有一种磁性的韵律,似乎在你耳边呢喃那种,颇为诱人。

  虽然坐在夜总会的矮沙发上,但是一点不介意自己低开的胸口会暴露在周至的眼底,甚至抽出一根女士香烟给自己点上,动作开合之间更是波涛汹涌,惊心动魄。

  周至赶紧调开眼光,闻出香烟里藏着的薄荷味道自报名号:“芳姐你好,我叫周至。”

  “看着文文静静的,不像出来混场子的啊。”苏芳上下打量了一下周至,吐出一个烟圈儿:“都会唱谁的歌啊?模仿谁最像啊?”

  “流行点儿的基本都会吧。”周至开着芳芳上空的烟雾:“模仿倒是没刻意模仿过,不过……应该可以学学张学友。”

  模仿张学友是上辈子的事儿,这辈子周至倒是没有这么干过,不过捡起来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肘子哥哥是蜀大的新生。”关婷婷介绍道:“他唱歌很好听的!”

  “是吗?”苏芳再次上下打量周至:“不过出来唱歌和读书时两回事儿,混场子不能清高,最起码不能得罪客人。”

  “是,这些我都知道。”周至笑道:“我表哥在老家也开着歌卡拉OK的场子,里边的门道我基本都懂。我器材也能摆弄。”

  “那我不好看吗?你干嘛不敢看我?”苏芳语气里边已经带上了调戏的味道:“知不知道这样就已经得罪人了?”

  “啊这……”周至一时都不知道该说啥了,难道说尊敬的女士你不是我的菜?

  “芳姐你就别逗肘子哥哥了。”关婷婷好像和苏芳的关系不错,挽上她的胳膊撒娇,给周至解围。

  “傻丫头啊,姐是在帮你测试他心性呢。”苏芳笑道:“算了不逗你了,那你唱一首拿手的试试看吧。”

  “正好DJ还没来上班,你要真会弄器材,就上台去试试看,要是吹牛,那就在这儿清唱。”

  “好,那我去看看设备,不行再回来。”周至点头,然后走到了舞台的角落。

  苏芳看着周至的背影,不禁有了一分赞许。

  哪怕是和关婷婷坐在一起,她对自己的魅力也有足够的自信,在自己面前夸夸其谈想要获得好感;或者知道自己没机会,故意摆出一副假清高嘴脸,实则有机会就偷瞄她的男人,多了去了。

  在夜场里过来过去的,有形形色色的男人和女人,能够混成夜场执行经理的苏芳,看人的本事儿自然是一流。

  这个肘子对自己是真没一点兴趣,对关婷婷也真如一个哥哥那种。

  莫不成是个太监?苏芳恶毒地想到。

  要是换到以前,关于周至是不是太监这样的事情,她一定要施展自己的魅力,验证一把才会罢休,不过现在已经对这种事情毫无兴趣了。

  周至走向舞台,对身后的目光一无所知。

  这里是一个半开放是的DJ台,就是俗话所说的“打碟区”,这套东西在现在的蜀都都堪称绝无仅有,也证明了和平鸽夜总会在蜀都夜场中的地位。

  这是DJ的专区,而DJ要坑起演员来那是一坑一个准,如果周至想要在这里混,那首先要讨好的不是芳姐,而是DJ。

  俗话说得好,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走到哪里都是这个道理。

  因此如果周至动了设备,就等于挑战了DJ的权威,到时候被人家穿小鞋也是活该。

  不知道这是不是芳姐招人的面试手段,周至扫了一眼台面,没动其它的地方,只打开了LD播放机和功放电源,然后从身边的碟库里熟练地找出张学友的宝丽金大碟,选取了living版的《李香兰》。

  这是让他荣获夹川县第一届卡拉OK大赛一等奖的曲目,算是相当的拿手了。

  关婷婷提了粤语,芳姐刚刚又提了模仿,于是周至便模仿张学友的唱腔将歌唱了一遍。

  这歌是A小调,特点就是委婉曲折,感情表达含蓄,技巧和难度都堪称歌坛顶级。

  张学友前段低徊婉转,后段华丽雄浑,声音略带嘶哑,还涉及到一点真假音之间的转换,第二遍主歌加强了胸声的渗透,提高了声压和力量,随着气息和语感的超强运用与推进,将歌曲的层次,情感的递进,演绎得淋漓尽致。

  配合交响乐的伴奏,这首歌堪称华语慢歌的巅峰之作。

  周至离这样的表达差得还远,最多能够表达出六七成。

  一曲唱完,远处酒柜吧台位置,还响起了侍应生们的掌声。

  周至对他们鞠躬致谢,然后向芳姐示意。

  苏芳在关婷婷耳边低语了几句,关婷婷用双手比划成一个喇叭放嘴边:“肘子哥!芳姐让你再唱一遍!别学张学友了,用自己的表达!”

  这尼玛……早知道直接唱自己的声音,这歌连唱两遍老遭罪了。

  但是未来老板的要求必须满足,加上这里的设备实在是顶级,在这里唱歌的感受,可远比在再回首卡拉OK好出太多,于是周至又用自己的理解和感悟,用自己的声音,再唱了一遍《李香兰》。

  两曲唱完,就见苏芳在台下招手,让他下来。

  周至关闭了设备,重新来到两人身边,关婷婷就提出了批评:“肘子哥哥你第二遍高音部分用上了技巧,华丽是华丽了,但是表达就不够真切,还不如第一遍唱的。”

  “这歌连唱两遍太亏嗓子,第二遍高音无可避免需要用上一些技巧的。”周至感到有些无语:“大小姐你当我跟你一样是专业人士?”

  “挺好的。”苏芳倒是表示满意:“第二遍比第一遍好得多,主要是肘子你的粤语地道,因此不用模仿张学友,都是浓浓的港味儿。”

  “谢谢芳姐。”周至感觉这事儿快成了。

  不聊芳姐却又来了一句:“刚刚婷婷说你的英文水平也很好?那你会唱英文歌吗?”

  咦?这什么情况?(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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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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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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