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受害者,只有她才是最无辜的。
沈思思不够优秀,怪不到她头上吧。
也不看看基因,她亲生父亲沈叔秋和母亲盛明珠可都是天才级别的人物。
林柔呢?她只能算普通人了。
而她那个出轨对象,沈思思的亲生父亲,也不见得多厉害。
沈思思算是输在了起跑线上,这个怎么都拉不平的。
当然,她也承认环境对人是有一定影响的。
所以,她愿意还沈家的养育之恩。
可这只能是她主动还,而不是被林柔裹挟着道德绑架。
林柔在沈鹿这里讨不到好,沈鹿也没空搭理她。
她忙着呢,出了实验室就回家,明明刚刚高考结束,就已经过上了两点一线的生活。
得知沈鹿要和同学出去旅游,林主.任也是十分纠结。
他当然想把人拦着不让去,但沈鹿都做出决定了,他也无法干涉。
现在只能每天多压榨沈鹿一些时间,让她赶紧推进实验进度。
而沈鹿还答应邵文波,要去见他家老爷子一面,时间都约好了。
她感觉自己比高考前还要忙。
还有珍妮也已经完成了sunny总部的搬迁工作。
看她这边高考结束了,天天催她搞事业呢。
沈鹿现在是一个头两个大,林柔能安分最好,如果她再和沈思思闹腾,沈鹿要直接把沈家这一出狗血大戏曝光出来了。
既然他们都做得出来,那也不怕别人说,是吧?
林柔确实不敢找沈鹿了,她怕得罪沈鹿,下一次公司里每个人都能收到她和老王的照片了。
不到万不得已,她是真的不想离婚。
当初本来就是逞一时之气,离婚对她没有任何好处。
她儿子都快结婚了,自己也人老珠黄了,离婚还能找到比沈明光更好的吗?
林柔现在只能处处小心,又给高太太打电话,和她约好晚上吃饭的时间,就跑去美容院做保养了。
高家对于女儿的事其实并不是很着急,结不结婚都随女儿了。
但是高家就一个独生女,高太太还是很想抱孙子的。
不管孙子孙女,她只有一个要求,以后孩子一个随高姓。
高小姐本人,对婚姻就更没什么期待了。
至于父母要求的生个继承人,也不是不行。
妈妈叫她晚上一起吃饭,高晓庆都没多想,就跟着出来了。
她打扮得很简单,高太太看得皱眉。
“晓晓,去换身好看的衣服,咱们晚上去西餐厅,你穿这么素净干什么?”
高晓庆直觉不对,她以前随便穿,妈妈也不会管她的。
“妈,你不会是给我安排了相亲饭局吧?”
她毕业有段时间了,爸妈从来没催过婚,高晓庆自己也不着急。
这突然被安排相亲,就很迷惑。
高太太见女儿都猜到了,也不瞒着她:“就是看看,我和你爸爸也不急着把你嫁出去。”
“原本你爸爸还想找个不错的青年才俊入赘,这不是没物色到合适的吗?”
“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姑娘们虽然一心奔事业去,但人家找男人也没耽搁,哪里像你,还跟个孩子似的。”
“你自己不考虑,只有我和你爸多上点心了。”
“我之前就说过了,你如果不想早婚,早点生个孩子也行,你爸爸虽然身体还算健朗,能帮你看顾公司,但孩子也得有人带不是?”
“趁着我年轻,还能帮你看孩子。”
高晓庆更觉得稀奇:“您不是也有自己的事业吗?舍得现在就退下来给我看孩子啊?”
要知道,高太太的能力并不比丈夫差,娘家条件也好。
夫妻俩算是强强联合,有高晓庆这么一个女儿,更是把她疼到了骨子里。
高太太好笑:“妈妈现在这个年纪,还拼事业,确实可以拼个十几二十年,但不是要给你们年轻人舞台吗?”
“等你彻底接手我这一摊子,我就开始休息了。”
“我要适应提早退休的生活,不然和姐妹们都没有共同话题了。”
和高太太同龄的好姐妹们,孩子大多结婚生子了,她们聊的都是怎么养孩子。
高太太年轻的时候是事业型女强人,和她们聊不到一块儿去。
这上了年龄,想法也有所改变。
她现在还挺想养个小崽子来玩的。
高晓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您要是实在闲得慌,就把豆豆抱回家养吧。”
高晓庆自己住,她家里猫狗齐全,豆豆是她捡的一只流浪狗,特别可爱。
高晓庆对豆豆也很好,如果妈妈要养,她才愿意忍痛割爱。
“我想养个孩子,你给我条狗养算怎么回事?”高太太不想和女儿继续掰扯。
推着她上楼换衣服,高晓庆没办法,换了一套下来,也是新中式的,头发她自己瞎挽了一下,就挺好看了。
高太太打量着女儿,十分满意:“不错,我们晓晓真漂亮。”
高晓庆被夸得高兴,又想起什么:“我以前也觉得自己长得不错,但是上次去悠然居吃饭,发现救了表弟的那个妹妹才是真漂亮。”
“你是说那个沈家的孩子?”
高太太也想起这么一层缘分。
虽然沈鹿是假千金,但她到底是沈家养大的。
沈家的姑娘养得这么优秀,想必儿子也不会太差。
“人家已经不是沈家的孩子了,那个真千金我不知道,但假千金真的好漂亮,气质也出众。”
高晓庆夸沈鹿不遗余力:“您还记得我和您提到的悠然居吧?那是人家亲奶奶结婚时的嫁妆,现在已经给沈鹿了。”
“沈鹿坐拥古宅一座,其实比起在沈家也不差什么。”
“那她家挺有底蕴。”高太太微微蹙眉。
怎么在沈太太嘴里,她亲生女儿在乡下长大,吃了很多苦?
“可不是嘛。咱们家这么有钱也没人家那么一栋宅子呢。”高晓庆是十分羡慕的。
“胡说,你外婆家还是挺有钱的,老宅也不错,不过……”
高太太也没多说了,因为悠然居确实不凡,现在如果放出风声要卖,价值都过亿了。
因为城西开发,多的是人抢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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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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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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