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做衣服。
每次做出好看的衣服,被姐姐和妹妹们夸奖时,她都特别有成就感。
但她从来都不知道,做衣服可以作为职业,更不知道做衣服的未来可以像娘说的那般美好。
“你当然可以,你审美这么好,又有设计天赋,老天爷就差直接把饭塞你嘴里了,你不做设计师太可惜。”
“有专门学设计的学校,你可以跟老师系统地进行学习,也可以找个厉害的师父带你,这件事得从长计议,等我再去镇上,给你先置办点这方面的东西,等你想好确定要往这方面发展,我再帮你想办法。”
“嗯,我一定会认真对待这件事,谢谢娘。”
孟若兮点头,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在这一刻她心里满怀憧憬,她似乎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不再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
将来如果真能像娘说的那样既能赚钱还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了。
孟穗穗看了眼时间,黄永发他们已经洗了快五十分钟。
“你黄叔叔他们差不多洗完了,我得赶紧把衣服给他们送过去。”
孟若兮把衣服叠好递给孟穗穗,孟安羽也给黄鹤准备的衣服拿过来。
此时外边的雨已经停了,孟穗穗穿上雨靴把衣服送到黄鹤手里。
“这身衣服我家老三没穿过,是全新的,你穿上看看合不合身。”
老三喜欢酷酷的衣服,她平日里穿得比较中性,她的衣服男孩也能穿。
这身衣服算是送给黄鹤。
三女儿忍痛割爱,作为补偿,她答应再去镇上给老三再买两套。
听到是新衣服,黄鹤顿时松了口气,他小声说了句谢谢。
看到衣服之后他就更满意了,虽然很普通,但至少不是粉粉嫩嫩的那种女装。
黄永发收到衣服的时候,孟穗穗对他说。
“我家实在找不到你能穿的衣服,这是我女儿刚给你做的,你穿上试试。”
洗澡棚里传出黄永发惊讶的声音,“刚做的?哇,谢谢谢谢,辛苦了。”
“没事儿。”
“总觉得身上的猪屎味儿洗不掉,水袋里还有水,我再洗一会儿。”
“行,你洗吧,用不用我再给你们爷俩往水袋里加点水?”
“不用。”
“那我走了,你们慢慢洗吧。”
孟穗穗转身去猪圈看了一眼。
被雷劈死的野猪的颜色已经变了,能闻到尸体的臭味。
不能再等了,如果到时候尸体炸开可就遭了。
她抬腿直接去了赵大刚家,赵大刚二话不说同意帮忙,
从赵大刚家出来之后,她又去娘家一趟,然后又顺路去了周达家。
不一会儿,周达和两个弟弟赶着牛车,带着野猪套来了。
赵大刚、老孟头和孟宇帆早已等在院子里。
老孟头扒着猪圈墙往里看,一脸可惜地说。
“这么大一头野猪白瞎了,要是早点发现,估计还能吃,现在都臭了,只能扔了。”
孟宇帆戴上手套说,“大家搭把手,咱们趁着雨停赶紧把猪装车上运走,要不一会儿再下雨就麻烦了。”
此话一出,大家纷纷上前。
孟穗穗正准备跟着一起抬猪,被孟宇帆拦住。
“人多,用不上你,你上那边站着去。”
孟宇帆指了一个远处的位置,他的语气不容人拒绝,硬邦邦的语气中透着对她的关心。
见状,其他人也纷纷说。
“对,不用你抬。”
“我们这么多大老爷们在这儿,咋可能让你一个女人干活。”
“太埋汰,你站远点,别弄你衣服上。”
......
孟穗穗心里暖暖的,很感动。
她不再坚持,按照孟宇帆说的乖乖站远了一点。
众人合力把猪抬到车上。
“我们爷俩上山挖坑埋猪,剩下的就麻烦兄弟们了。”孟宇帆说着看向这些人中和他关系最好的周达,“我姐家猪圈暂时用不了了,周达你带着他们几个把猪赶到我家猪圈里。”蜀南文学
作为孟穗穗的亲弟弟,姐姐家没有男人,他便把姐姐家的事儿揽在自己身上,当自己家的事处理。
他将心里的安排说出来后,赵大刚主动提议。
“我家离得近,要不把猪赶到我家猪圈里吧,这样到时候杀的时候也能方便点。”
“放你家方便吗?”
“方便,我家猪圈空挺长时间了,直接关进去就行。”
太好了,赵大刚愿意帮忙,这样能省不少力气。
孟宇帆直接拍板做决定,“行,那就放大刚家。”
说着他给周达使了个眼色,周达给他比了个ok的手势。
“你赶紧去吧,这边有我。”
“行,那我一会儿把车刷完再给你送回去。”
“不用,我自己刷就行。”
孟穗穗站在一旁,全程一句话没说,大家就热心地帮她把活分担了。
亲情、友情,邻里情,在这一刻有了具体呈现。
从她刚来时人人喊打,到现在有人可依,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黄永发听见院子里的动静,赶紧穿上衣服出来,到头来还是晚了一步。
他没赶上帮忙抬猪。
此时老孟头和孟宇帆刚走,周达他们去把石头和门板移开,一群人往房后走去。
孟穗穗紧随其后。
黄永发匆匆走过去,路过孟穗穗时,他语气埋怨。
“干活你怎么不叫我?”
没等孟穗穗回话,黄永发已经上前准备抓猪了。
他拿起一个野猪套,凑到周达旁边微微蹙眉问。
“这东西怎么用?”
周达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赶紧把他手里的野猪套拿过来。
“哎呦使不得,大老板你还是歇着吧,这种粗活我们来。”
“别呀,我有劲儿,你教教我。”
黄永发说着把野猪套拿到手上,周达再次夺了过来,连连摇头说。
“不行不行,你快放下,你是客人,穗穗姐要是知道我让你干活,她该说我了。”
黄永发抓住他的手臂,无声抗争。
周达见黄永发还在坚持,他指了指对方身上的衣服说。
“我们都穿的干活衣服,不怕弄脏,你这身衣服这么好,干活穿太可惜了,真不用你干,没多少活,我们这么多人足够了。”
黄永发看了眼身上的衣服,觉得穿这身衣服干活实在可惜。
而且这身衣服是孟穗穗女儿特意给他做的,他应该爱惜这身衣服。
无奈,他只能松开周达的胳膊,后退了几步,站在孟穗穗身边一起看别人干活。
“我真没用,什么都帮不上你,还总给你添麻烦。”
黄永发语气失落,眉宇间藏着淡淡的忧伤。
孟穗穗看了他一眼,“别这么说,你今天上午还帮了我,只是你和他们擅长的东西不一样,帮的忙也不太一样罢了。”
黄永发的表情缓和了一点,他看着周达他们抓野猪,面露惊讶。
他之前调查过孟穗穗,知道孟穗穗跟别人一起做野猪套生意,但他从没见过野猪套长什么样。
他突然联想到,便直接问了出来。
“这工具真好用,不会这就是你的发明吧?”
孟穗穗双眼含笑,她说,“你猜对了。”
黄永发毫不掩饰眼神中对此的震惊,朝孟穗穗竖起大拇指。
“哇,你太牛了,竟然还懂这些。”
说话间,一个人影像风一样从他们身边掠过。
黄永发惊讶地指着前方,一脸不可思议地问。
“这这这,你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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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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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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