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到门口他竟然看见六个赔钱货姐姐在跟别的小孩一起玩老鹰抓小鸡。
之前这个家里只有他有朋友,因为娘为了让别的小朋友跟他玩,经常让他带一些东西分给小朋友们。
那些小孩会为了得到他的好处,背着家长偷偷跟他一起玩。
他趁着天黑没人注意,偷偷溜到厨房,掀开锅盖偷肉吃。
手刚抓到肉,就被逮了个正着。
没吃到肉,再加上偷肉被抓的尴尬,他气急败坏地举起手里的肉向老孟婆子砸了过去。
“坏人,丑八怪,老妖婆,你们背着我偷偷吃肉,太不要脸了!”
他大骂着发泄怒气,跑过去一脚踩在肉上,用脚尖狠狠地撵。
“我让你们吃!全都踩碎了,我看你们怎么吃!”
老孟婆子看见了连忙去拦。
“七宝,你这是干啥,这可是肉,别把好东西糟践了。”
“糟践了好,我吃不到的东西,谁也别想吃到。”
刘七宝阴笑着,突然朝老孟婆子撞过去。
老孟婆子没有防备,倒在地上疼得起不来。
动静闹得太大,孟穗穗一行人朝四面八方往厨房跑。
刘七宝知道自己闯了祸,夺门而逃。
“娘,您怎么样?用不用去医院?”
孟穗穗来的时候刘七宝已经跑了,她连忙把老孟婆子从地上扶起来。
这事儿说来也怪她。
其实刘七宝进院的时候她看见了。
小孩都嘴馋,她也不差那口肉,就算是小猫小狗对她摇尾巴,她也会给口肉吃,更何况是原身的亲生儿子。
早知道她就不该对这个狼崽子放任不管。
“没事儿,你扶我到那边凳子上坐着歇会儿就行,唉,这小七宝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老孟婆子坐下缓了一会儿,感觉好多了。
经过刘七宝这么一闹,大家也没什么心情聊天了。
扰了大家的好兴致,孟穗穗有些不好意思地让大女儿烧水给大家泡茶,招呼大家喝点儿茶再走。
她今年没采到在周达家喝的那种肾精茶,采到了比较容易获得的刺五加。
刺五加泡茶也很好喝,有补肾安神的作用。
男人们坐在院子里喝茶聊天,女人们也都没走,留下来帮忙收拾桌子,洗碗,打扫卫生。
因为人多,很快就打扫完了。
大家坐在一起喝了一会儿茶之后,陆续离开孟穗穗家。
孟穗穗有东西要给娘家人,特意让爹娘和弟弟弟媳多留一会儿。
周达两口子因为有话要跟孟穗穗说,也留到了最后。
见院儿里没有外人,周达夫妻俩把孟穗穗叫到屋里。
“穗穗姐,今天的事儿我听我媳妇儿说了,谢谢你在那种情况下还想着帮我要钱,还有这200块钱还你。”
“这说的是哪的话?要不是因为我,他也不会去找你的麻烦。”
孟穗穗愧疚地说着,把钱揣兜里,然后说,“对了,这两天你回去好好歇着,弹簧套你先别做了。”
为什么不让做了?
难道是因为他受伤了,孟穗穗要跟别人合作?
弹簧套的名声已经传出去了,今天他去镇上有邻村的人遇到他,还跟他打听了弹簧套的事儿,不出意料,很快别的村的人就会来找他定做弹簧套。
现在正是赚钱的好时候,错过了这段儿时间等野猪被抓没了,自然就没人买弹簧套了。
孟穗穗怕他有伤耽误干活儿,影响赚钱,想要跟别人一起合作,他可以理解。
可他不想错过这么好的赚钱机会。
他第一次体会到赚钱这么快的感觉,如果错过了这一次,可能他这辈子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赚快钱的机会了。
周达心中警铃大作,连忙表态。
“没事儿,我能干,这点儿小伤根本不算什么,肯定不会耽误你赚钱。穗穗姐你别找别人,还是咱俩合伙一起干行不?”
见周达恨不得跳起来跟她证明身体没问题,孟穗穗感觉拦住对方。
“你误会了,也可能是我没说清楚,我没想找别人合作,让你休息完全是出于对你身体的考虑。”
“这么热的天,汗流到伤口里容易感染,我的意思是你先休息几天,这几天让你家老二,老三帮你多干点,他们要是有不会的地方你指导他们,把他俩教会了,等你伤好了之后你们三兄弟一起做能更快。”
孟穗穗看的不只是眼前这几个村子的弹簧套生意,世界那么大,凡是被野猪问题困扰的地方,都将成为她商业版图中的一部分。
周达一个人能做百套,千套,那如果是一万套或是更多,周达就算不睡觉也做不完。
弹簧套构造不算难,有基础的师傅随便拆开两个可能就能做出来,因此不存在教会徒弟饿死师父。蜀南文学
问题的关键在于,弹簧套的专利是她的,别人想做这门生意要取决于她是否同意。
在这个生意中只有她和周达是老板,其他人就算学会了怎么做,也只是他们手下的技术工人罢了。
只要专利掌握在他们手上,工人可以有很多。
她想教会周达躺着赚钱,而不是所有东西都要亲力亲为。
“不出意外将来订单越来越多,靠你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不如提前培养几个知根知底的人跟你一起做,等他们能独立把东西做出来,可以适当给他们加工资,计件或者按时薪算都行,这个到时候咱们再商量。”
她觉得应该给周达吃个定心丸,同时表明她的态度,她说。
“我不怕你耽误我赚钱,我决定跟你一起做生意,就是看中了你的技术和人品,咱们是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出现问题咱们应该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抛弃队友,我希望你也是这样想的,毕竟一起和我做生意,咱们的理念相同才有可能走得更远。”
孟穗穗话说得敞亮。
周达夫妻俩听了有想给孟穗穗跪下的冲动。
“穗穗姐,你以后就是我亲姐,你刚才说的这些我都听懂了,你真的教会我太多东西了,以后我就跟你混了。”
周达说完,周达媳妇立刻接话。
“你也是我亲姐,我也跟你混!”
这小媳妇儿不泼辣刻薄的时候还挺可爱。
孟穗穗笑了,说,“一起做生意嘛,以后有什么问题咱们及时沟通,尽量不要产生隔阂。”
想到爹娘他们还在外面等着,孟穗穗说。
“时间不早了,我就不啰嗦了,你俩跟我来。”
什么话不能在这儿说?必须换个地方?
周达夫妻俩对视了一眼,都没猜到孟穗穗要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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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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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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