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怪谈协会>第139章 第十一个故事
  肖红玉不知道袁天文对她究竟是什么心思。

  他也是处心积虑地想害自己吗?

  不管周翠珠的孩子掉了还是没掉,周翠珠都会恨自己,因为自己一直在试图拆散她的家庭。她收买袁天文来监视肖红玉,甚至可能利用美男计来伤害她的感情。伤害得越深,伤害得越持久,肖红玉就越痛苦,那么周翠珠就会越解气,越开心。

  尤其是在她最脆弱的时候,袁天文给她温暖,让她慢慢开心起来。等到她对袁天文产生依赖的时候,袁天文再离开她,就能给她致命一击。

  但是袁天文可能真的喜欢上她了。他一开始是抱着不纯的目的,但是后期逐渐产生了感情。

  他究竟是什么态度呢?

  现在肖红玉去见他,应该会揭开最终的真相。

  真相是未知的。

  未知的东西,总是容易产生惶恐。

  有没有勇气迎接未知,这是一个永恒的难题。

  ……

  肖红玉捂着嘴轻轻咳嗽两声,说:“讲完了。”

  王知一打量着肖红玉,见她披肩长发,不知是她长回来的头发还是戴的假发。又见她嘴里的牙齿洁白平整,肯定不是长回来的牙齿,或许是戴的假牙,也可能是种了满嘴的牙齿。听说种一颗牙要一万多,嘴里几十颗牙齿的钱合起来都可以买一辆豪车了。

  “那么问题来了,你有没有去见袁天文啊。”王知一问道。

  “这只是个故事,故事到这就结束了。”肖红玉轻笑道。

  王知一本来想说故事中的肖红玉罪有应得,是她拆散别人的家庭在先,所以遭受惩罚在后。但是仔细想想,肖红玉是被易天行这个狗男人带到坑里去,后来肖红玉深陷其中,爬不出来了。易天行才是罪魁祸首。为何肖红玉遭受那么多折磨,易天行却毛事儿没有?

  这不公平!

  所以王知一问道:“那故事里,易天行的结局咋样了啊?难道他继续安然无恙地风流快活?家里有贤妻良母,外面有红袖添香?”

  肖红玉说:“是啊,有时候老天爷就是这么不开眼。没办法。”

  正在读高中的梅园诗总结道:“所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听男人的鬼话,不要拆散别人的家庭。最关键的是,举头三尺有神灵!”

  王知一赞道:“不错!不过你暂时还没到那个年纪……”

  谢必安拍了拍手,说:“现在已经听了四个故事。还有两个,老李,是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王知一和其他人便都望向保安李师傅。

  李师傅五六十岁的模样,张嘴一说话就露出满嘴的大黄牙,都是被烟熏的。

  他咧嘴笑道:“那我先来吧。好菜留到最后,谢医生的故事每次都很精彩,得压轴啊!”

  谢必安说:“别这么捧,把期望吊得太高,容易让人失望滴!”

  老李从耳朵边上摘下一支香烟,说:“闲言少叙,故事开讲。这个故事呢,经历的时间稍微要长一点,但是故事很简单,听起来不复杂。要是说啥精神内涵,那是没有的,就当是听一个乐子解闷哈。”

  他闻了闻香烟,看到有小朋友在场,就没点燃,而是惬意地闻了一下,然后开始了讲述。んτΤΡS://Www.sndswx.com/

  ……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

  李学舜即将迎来人生四大喜中的洞房花烛夜。

  那一年李学舜正二十五岁,意气风发。他出生在贫困县的图宝县下面的一个小镇,初中毕业,在省城的药厂里做了几年的流水线工人,倍感无聊。这还是他老爸打点了无数关系换来的岗位。但是很快连无聊的资格都没了。

  药厂倒闭了,他被下岗了。单位象征性地发了一百块钱的遣散费。

  在朋友的鼓励下,他带上所有的钱继续前往北方的临海城市拼搏,搞起了电器批发的生意,生意越做越好。才干了一年,就回家把破房子翻修了一遍,原本的砖瓦矮房摇身一晃,成了三层小楼。

  他腰间别着BB机,手里拿着大哥大,一下子成了街道上无数人羡慕的对象。

  这大哥大话费巨贵无比,很多人即便买得起也用不起。李学舜整天拿着大哥大打长途,嘴里说着谁都听不懂的鸟语,红光满面。一个电话打完,就是几百上千的小生意,有时候一笔生意的流水就要上万。这时候的人均收入也才千把块钱。

  李学舜和女朋友的结婚也提上了日程。

  之前他就想和女朋友领证摆酒席了,但是一直被女朋友的父母反对。

  原因很简单,他学历不高,也没啥技能,工作也没前途,到后来饭碗也丢了,家里穷得叮当响。他们可舍不得女儿嫁过去受罪。

  然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李学舜仅仅花了一年的时间就咸鱼大翻身。

  按照现在红红火火的趋势,再干个一两年,小车也能开上了。

  尤其看到李学舜提来的厚厚两沓钞票,他们二老高兴得嘴巴都咧到耳朵了,立刻答应了。

  于是李学舜和女朋友去民政局领了证。接着,他们开始张罗酒席。

  李学舜兜里有钱,便要大操大办,风风光光。

  在酒席的前一天,几个兄弟们吵着要给李学舜过单身之夜。

  江东省的单身之夜,指的是男人在结婚前的前一天夜晚。在江东省的人看来,领证不算结婚,摆了酒席搞了仪式才算是宣告他们正式结婚了。

  一个哥们儿提出去省城下馆子,开开洋荤。听说省城有香港电影里的鱼翅鲍鱼生猛海鲜啥的。

  李学舜大手一挥,说:“去!鱼翅呢,现在吃起来还是有点困难。但是鲍鱼管够!”

  这时候大家都没有小车,叫车也麻烦。好在每个人家里都有摩托车,于是戴上头盔,穿上皮衣,骑上摩托车,风驰电掣,奔赴几十公里外的省城江城市。

  李学舜像电影里的大佬一样,带着他们大吃大喝一顿,各个酒足饭饱。

  那个哥们儿又提议道:“听说省城的发廊有很多服务。舜哥,你得带咱们看看世面啊。”

  李学舜有点为难,倒不是舍不得钱,只是过不了心里那关。

  他们说的发廊,肯定是那种不正规的场所。他自诩正人君子,不愿意去。

  这个哥们儿激将道:“舜哥,你在大城市混了一年,不会连发廊都没去过吧?那你明天洞房花烛岂不是要新兵上阵啊?”

  众人都哄笑。

  李学舜脸上一红,趁着酒劲大声说:“放屁,我什么场面没见过?我怕你们几个童子鸡受不了刺激!走,哥给你们带路。”

  一伙人勾肩搭背,满身酒气,前往闪着暧昧红色的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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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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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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