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饥饿难耐,毫不犹豫地吃了起来。
这个“人参果”吃在嘴里也有一股萝卜的味道,其中还夹杂着苹果的脆甜。味道还不错。
可能是快要饿死的人,吃什么都是人间美味。
大狼狗看着他,尾巴不停地摇动。
“不好意思,忘记你了。”
李学舜把剩下的人参果掰成两半,一半留给自己,一半递给大狼狗。
大狼狗便叼到一旁去吃了。它也吃得很香,像是在啃肉骨头。
李学舜吃完后,感觉整个人舒服多了。如果这个时候出个大太阳,躺在地上一晒,那懒洋洋的滋味,要多惬意就有多惬意。
可惜现在正值半夜,只有一点点月光。
冬天寒风刺骨。李学舜很快又觉得冷,打算找个避风的地方抱着大狼狗睡觉。他看到不远处有一个茅草屋,好像是承包池塘的人修的简单的屋子,方便喂鱼。这附近的确有几片鱼塘,但是都干涸了。那屋子里肯定没人。
他刚刚站起来,肚子里突然传来一阵剧痛,好像有人拿着他的肠子打结。
大狼狗听到他受痛的惨呼,连忙跑过来,围绕着他焦急地打转。
他痛得满头冷汗,又觉得喉头一紧,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借着月光,他看到自己吐了一大口鲜血,整个心瞬间提了起来。
但是他不怎么害怕。
按照现在的健康状况,顶多能再活个五六天。两腿一蹬,是迟早的事情。
可是没想到临死前还要遭受这种苦痛的折磨。
肚子疼了一阵后,又变得胀了起来。他感觉自己的肠胃如同气球一样在慢慢变大,挤压着其它的五脏六腑。紧接着,所有的内脏都在肿胀,和他的皮肤一样。
在剧烈的胀痛之中,李学舜晕了过去。
晕倒之前,他好像看到了大狼狗流下了眼泪。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他醒来时,看到自己躺在一张硬板床上。床上堆着不少干枯的稻草,屋子里陈设简单,就几张破椅子。而他的身边躺着大狼狗。
很明显,是大狼狗把他拖到这个茅草屋来了。
现在的他看起来是个浮肿的,但是很瘦,但是再瘦也有个九十多斤。他晕倒的地方距离这里估计有个一里地。大狼狗也瘦成皮包骨了,居然能拖着他跑这么远。
他忍不住亲了亲大狼狗的脑袋。
大狼狗瞬间醒了,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舔来舔去。
他高兴得跟大狼狗嬉笑打闹。突然,他意识到自己轻松了很多,身上的浮肿也基本消失了。
难道那一口血把身体里的毒素都吐了出来?
不过吐出来又咋样,他的肾已经彻底坏了,毒素还是会迅速积累,腐蚀他的健康。
他跟大狼狗玩闹了一会儿,肚子又有点痛,但不是晕倒之前的痛,而是想上厕所了。虽然他变成了乞丐,但是也不会在自己睡觉的地方拉屎。这个茅草屋就是他的家。于是他来到屋外上厕所,之后随手用干稻草解决。
一泡屎拉完后,他的人更轻松了,手脚都有了些力气。可惜肚子更饿了。
此地是农村,人情味要比城市里强一点。
他便带着大狼狗一起去讨饭。
大狼狗个子很大,有点吓人,所以去敲门要饭的时候,他就让大狼狗站远一点,免得吓到人。白天要完饭,晚上再回到茅草屋。
他认真地把这个地方当成家。
之前他要饭总是被嫌弃。因为他满脸浮肿和黄斑,一看就是得了重病。现在他身上的浮肿都消失了,露出了健康的小伙子的模样,粗看起来还有两分帅气,以至于要饭都顺利多了。
大年三十那天,他还要到了一碗莲藕排骨汤,于是乐滋滋地和大狼狗一起享用。
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他一点一点地恢复了生机,和大狼狗一起变壮了一些。他仿佛觉得自己的病好了一些。
显而易见,这是他的幻觉。肾衰竭这种病,即便是受到最专业最细致的医疗,也只能控制它的恶化程度,不可能痊愈。何况他根本没有任何治疗,而且吃饭都吃不饱,天知道吃了多少发霉发馊的东西。
可能是他的回光返照吧?
不过这个回光返照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
又或许眼前的短暂的好转都是他濒死前的幻觉。
大脑为了保护他,给他营造了美妙的梦境。
又或许自己走了狗屎运,吃的那个人参果一般的东西是一颗仙丹?
“哈哈哈。我才没那么好的命呢。”
他自嘲笑道。
“还是专心要饭吧。”
在要饭的过程中,他捡到一支笛子。他以前在外边做生意的时候,看过卖艺的人吹过,还学了一些。现在他意外自学成才,迅速掌握基本技巧,能吹几首歌儿了,便来到附近的小镇上卖艺,甚至还能挣点钱,买点肉,带回到茅草屋煮肉汤,跟大狼狗一起喝。
有一天卖艺回来,大狼狗围绕着茅草屋外的一个地方不停地转圈。
李学舜有些奇怪,因为那是他拉屎的地方……
突然,他看到那里不知何时长出了一棵没见过的植物,植物长到了芝麻杆那么高,而且结了一颗奇怪的果子。
有点像当初他吃的那个人参果。
只不过此刻结出来的果子还很小。
“老兄,你之前的人参果哪里找来的?”他大感奇怪,忍不住问大狼狗。
大狼狗不会说话,只是吐着舌头摇着尾巴。
“这是救命的果子吧。再吃一颗,我的病岂不是能好了?”他兴奋起来。
他想去摘果子,却被大狼狗撞开。
大狼狗大声叫了两声。
“不让吃?也是,太小了,等长大点再吃。”他笑道。
大狼狗似乎听懂了,拿头来蹭他的大腿。
几天后,果子迅速长大。
当果子长得和上次那颗差不多大时,他准备摘下来。
然而,他的手接触到果子时,果子瞬间变了颜色。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这个人参果本来是白色的,跟萝卜一个颜色。现在却变成了血红色。
而且它是人的形状,慢慢变成了超大颗豌豆的模样。
果子身上还长出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小管道,像是血管一样。
李学舜盯着人参果看。
看了半个多小时,他产生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这树上结的不是果子,而是一颗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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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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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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