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科幻小说>一品神相>第九十五章 销阳骨
  川贝也看到了河中心的情景,吓的一下捂住嘴。

  风一吹,月光照的河水波光粼粼,可这波光中,一批又一批脸上惨白,面无表情的人在淌水过河。

  他们穿的破破烂烂的,跟小乱世时的难民似的。

  仔细一看,他们手上的指甲至少有两寸长,弯弯地带勾。

  行尸?

  大肚子不知从哪里跳出来,手上拿一个葵花一样的东西,不知怎么一挥。一道耀眼的金光下,那些人立刻转过头,向河另一边淌过去了。

  到河中心时,往下一沉都不见了。

  那情景跟百尸过江似的。

  好么。

  看了一眼那些行尸回去的方向,又看了一眼四周的风水,顿时明白开发区的行尸从哪里来的了。

  行尸们消失不见的地方,处在一个风水口。

  这个风水口以大小尖山两处为界,呈现一个葫芦形状。这葫芦不是正葫芦,而是倒葫芦。古书上说过,这样的风水口,进去一定有古墓。

  且古墓多为大人物的墓。

  古代大人物去世,必须有人殉葬。

  把人和去世的人一起活埋,去世的人身份越高,殉葬的人越多。而且和死人埋在一起宝藏也多。

  发展到后来,墓主怕后人盗墓,直接请阴阳先生把殉葬的人炼成行尸,让行尸来守,总比许多具白骨来的实在。

  有胆子进去的,非死即伤。

  即使有点本事的,成百上千的行尸也够他喝上一壶了。

  大小尖子山附近就有这么一个墓,这两座山一左一右,呈宝塔形状。

  宝塔镇邪,能镇住墓中的东西。

  看的出来墓主人的心思,当初把埋骨之地选在此处,为的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行尸有大小尖山两座宝塔镇住,不会出来。

  当然外面的人也别想进去。

  如今不知什么原因,行尸竟出来的肆无忌惮。

  那个墓的入口应该就在水下,所以之前马浩宇他们才说,追行尸到此处不见了。入口经大风水师布置有玄机,他们那点修为也看不出来。

  而大肚子不愧是钟家的人,有两把刷子。

  找到了葫芦口,还把又一批即将过江出笼的行尸给赶了回去。

  一想到这儿,我摸了摸脖子,心想在没长本事之前可千万不能给大肚子发现了,否则一定被他给一剑封喉。

  可怕什么来什么。

  正当我小心翼翼,敛气屏声时,右手边的川贝突然来了一声惊呼,又一下捂住嘴。估计看到了什么东西,情不自禁叫出来。

  我暗叫不好,转头看去。

  只见数不清的行尸,以大肚子为中心,四面八方的围过去。大肚子手上高高举着那个葵花一样的东西,闪闪发光,跟自由女神像似的。

  行尸来的方向都在村里,或者树林,山上。

  估计是之前出来的,这会儿又被大肚子给找回去了。

  我的乖乖!

  这要全部向村子涌去,不和发大水一样把村子淹了,村民一个个都的被行尸卡巴卡巴当大猪蹄子啃了。

  不过,此时的我还是担心一下自己。

  大肚子不知什么站在了身后,一把锋利冰凉的东西抵在我后脖子上。回头一看,是他拿在手上和葵花一样的东西。

  葵花瓣尖尖的。

  不知什么材质,不过锋芒雪亮,一准吹毛立断。

  “是你?”

  大肚子一见我回头,吃了一惊,随即露出一个骇人的笑容:“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你小子果然还活着。”

  “命大,托你的福。”

  我心里再慌张也不会在脸上表现出来,心想钟家人无耻,骗人顶罪杀人灭口的做起来,还理直气壮。

  不过也对,龙都敢屠,他们还有什么不敢的。

  “呵!”

  大肚子不废话,手上一动,举起葵花就要对我下杀手。

  咱好歹是有龙宝傍身的人,哪里还是那个当初任他宰割的小菜鸟,一把推开川贝,“刷”地一下把赤金如意抽了出来。

  江眉月将如意给我时,告诉我这如意有个名字,叫销阳骨。

  相书上有口诀,男人有色三阳青,女人有色销阳骨。

  赤金如意叫这个名字,寓意它和世间绝色倾城的美女一样,能让人形销骨立,凌厉之下连骨头也别剩下,以柔克刚——化百炼钢为绕指柔。

  “当!”的一声,销阳骨和大肚子的葵花碰在一起,发出巨大的一声响。

  大肚子没想到我还能抵抗,吃惊地看了我一眼。

  目光落在我的赤金如意上时,不由发出一声嗤笑:“这样子的破铜烂铁,也敢拿出来和我的终葵较量?”

  终葵?

  古书上考工记上有云:终葵——椎名也。菌以椎形,椎以菌形,故得同称。

  终葵是一种法器,执能一椎击鬼,故名击鬼椎。

  因终葵与钟馗同音,故后世钟天师世家,以终葵作法器,钟家护家天师,执一击鬼椎护钟家平安。

  哇,厉害了。

  我一抬眼,看见大肚子的法器上纹路自然,古朴厚重,月光下还手锋芒如秋水,寒光闪闪,十足十的真货。

  难怪大肚子能手执它,挡住那么多过江的行尸。

  大肚子一见我定定看着他手上的终葵,以为我被终葵的威名给吓傻了,居高临下的看着我来来了句:“不如乖乖赴死,我看在小灵的面子上,还能留你一缕魂魄,不让你烟消云散。否则蚍蜉撼大树,螳臂当车,你当如何?”

  我握了握手上的销阳骨,冷笑一声:“许久不见,文采不减啊!”

  大肚子不跟我废话,一椎朝着我脑袋就给砸了下来。

  这一下可用足了劲,带着又疾又厉的破风声,一椎下去一定要命。

  赤金如意顺手上一挡,竟和终葵势均力敌,隐隐还有占上风的架势,两相碰撞,将我虎口震的生疼。

  大肚子显然也不轻松,手抖了一下,汗也下来了。

  他不可置信的看了赤金如意一眼,又一眼望向我:“你这破铜烂铁什么材质,竟能和我的终葵抗衡,在用力一击之下,竟没断成两半?”

  我一脚蹬向他的肚子:“回去问你妈吧!”

  大肚子哪里会被我一脚踢到,他虽然胖却灵活的很,一下闪开了。接下来的招式便又凌又厉,招招带着阴狠的,直取命门。

  之前,我仗着销阳骨的厉害才能和他的终葵抗衡,但现在大肚子下了杀招,我却无法招架了。

  毕竟我没什么实战经验。

  而大肚子是专门经过的训练的,从小习武练气什么的,不然怎么当钟家的护家天师呢。

  我哪里是他的对手。

  只能仗着龙宝的力气,左闪右避,躲开他的攻击。

  大肚子抓不到我就急了,他不愧有多年的作战经验,狡诈的虚晃一招,声东击西就踢在了我右肩膀上。

  “扑通!”

  我应声落地。

  那些行尸也一拥而上,将我团团围住。

  这大肚子也不知练的什么气,我的龙宝也不能抵抗。江平川说过龙宝威力巨大,估计是我自己没好好发挥,平时也没和龙宝好好练习,才不能抵抗。

  我一落地,终葵又一下指向了我。

  “原来是你?”

  大肚子一眼看向了我的肚子,目光又凌又厉,似乎能把人看穿:“在斗牛穴混战,龙宝失踪。原来是被你拿了?”

  他的瞳孔亮晶晶,发出好看的琥珀绿。

  我才想起,在他们去屠蛟之前,还杀了一只玄武。大肚子取了鳖宝放在自己身上。鳖宝对世上的宝物位置洞若观火,自然也能看到龙宝在我丹田里闪闪发光。

  “好么!”

  大肚子目光更不友好了:“我们钟家冒着天怒的危险屠龙,为的就是地龙的龙宝。为此我哥还搭上一条命,竟让你小子捡了便宜?不可能。”

  说完,又一脚踢翻我,将终葵压在我胸口。

  我全身都不能动了。

  这终葵看着没多大,此时似乎有千万斤重,似有泰山华山衡山嵩山恒山同时压在我上一样,稍微动一动,连筋带皮骨的疼,一直疼到魂魄里。

  难怪在斗牛穴时,这东西压在地龙身上,地龙也不能翻身呢。

  秋水双鱼剑在大肚子手上闪闪发光。

  “我现在就把龙宝给取出来,还能顺带解决了你小子。不过嘛,看在你当了龙宝这么久的容器,就不打你个魂飞魄散了。给你留下一两个魂魄,下辈子做个傻子吧。”

  说完,一把掀开我的衣服,找准位置,就要一刀扎下去。

  冰凉的刀子尖子抵在我肚皮上时,一个好听又熟悉的声音朗朗响起:“叔叔!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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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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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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