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言言另做了一碗鲜嫩可口的时蔬鳕鱼碎碎面,今日份小零食是松软可口的红枣蒸糕。
红枣去核碾碎成泥,在碗里加入面粉、红枣泥和鸡蛋搅拌均匀细腻,上锅蒸二十分钟。
灶台前的顾母看得眼皮直跳,乖乖,给孩子做的小零嘴需要加这么多精贵玩意儿!
要她说,煮个鸡蛋就算是很好的加餐了。
相处了这么久的时间,顾母已经摸清楚了儿媳妇儿的性子。
你的说教她会笑眯眯得听,但是照不照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顾母只是在心里默默吐槽一下。
说到底,饭菜最后都是进了自家小孙孙的肚子里,奢侈就奢侈吧。
而且每天这样的伙食,怪不得能把言言养得这么好,跟他同龄的孩子这会儿话都说不清楚呢。
况且她和自家老头子也沾了不少光呢,现在吃了饭出去遛弯,谁不夸一句儿媳孝顺,家里和谐。
这些都是云溪的功劳,她心里都记着呢。
婆媳两人吃过早饭后,林云溪进去卧室,亲了亲儿子那白嫩嫩的小脸蛋,帮他盖好小被子。
“妈,我走了,今天麻烦你了。”她背上背篓往门外走去。
顾母在心里早就把林云溪当成了自家女儿,闻言唠叨着。
“不麻烦,你放心去吧,言言有我看着。路上可要注意安全,中午不用急着赶回来,去国营饭店里面吃点。”
现在地里基本上没什么活了,顾母也闲了下来,帮忙带孩子只是顺手的事情。
再说了言言乖着呢,一点都不会让人操心。
“好,妈那我走了。”
顾家村离县城不远,林云溪心里担心儿子醒过来哭闹,不由地加快脚步。
经过灵泉水的滋养,她的体力和脚程已经不输于成年男子,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到县城了。
此时,太阳才才徐徐升起,在天边映出一条橘黄色的光晕,像是仙女遗留在人间的彩带。
林云溪一脸好奇地打量着七十年代的小县城,这些都是在书本和资料中看不到的珍贵场景。
县城不大,只有两个主要街道,不宽的道路上行人匆匆,基本上都是赶着上班的。
除此之外,街道上只有零星几个人骑着自行车,身板挺直,姿态骄傲。
这时候的自行车就像是现代的小汽车,属于奢侈品,需要自行车票才能买到,很是稀奇。
只是这对在现代见惯了小汽车满大街跑的林云溪来说,平平无奇。
在县城溜达一圈之后,林云溪开始仔细观察黑市的位置。
她今天来县城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跟那么多人在供销社抢购物资的,而是准备去黑市碰碰运气。
林云溪空间里面的粮食和水果都堆积成山了,她和言言两个人吃到猴年马月也吃不完。
所以她准备拿一部分物资出来卖,一方面可以缓解经济压力。
林云溪不缺吃不缺穿,但是她缺钱缺票啊。
她的全部家当只有二百一十五块钱,原主挥霍剩下的七十五块。
加上这两个月顾峥寄回来的六十块钱,加起来只有一百出头。
俗话说手里有钱,心里不慌,她还打算在改革开放后买地买房,下海做生意,这点钱是真不够。
另一方面,空间里的粮食水果质量很好,拿出去卖绝对会供不应求。
人人都说县城好,林云溪觉得城里人的日子过的还不如乡下,在乡下虽然都是粗茶淡饭,但最起码能吃饱。
而城里每个人每月的粮食供量是有限的,人口多的家庭必须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去黑市也不一定能买到粮食。
现在全国各地粮食紧缺,黑市里面的粮食价格居高不下,还供不应求,林云溪一点也不担心没有市场。
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她需要谨慎一点,不能暴露身份外加找一个靠谱的合伙人。
林云溪仔细观察着路上的妇女和老人,很快就发现一个规律。
大多数人都在东张西望后朝着一个小巷的方向走去。
由此,她大致确定了黑市的位置。
接下来,林云溪来到另一处偏僻的小巷里面,进入空间。
她换下身上的小碎花衬衫,穿上早就准备好的黑色男士衣服。
顺便拿出化妆品化了一个妆容,戴上一顶假发。
林云溪的化妆技术很好,从外貌上看,她俨然就是一个身材瘦小的男人形象。
皮肤黝黑,嘴唇厚大,原本的特征被一一遮盖,现在就算是熟人站在跟前也认不出来她。
紧接着,林云溪来到仓库,将大米白面和一些常见的水果,每一样都装了一些到背篓里面。
林云溪敢保证,任谁看到这些东西都会心动,这些是谈判的最佳筹码,也是她最大的底气。
准备完毕后,林云溪心里默念:出去,就又回到了小巷。
她背起样品,朝着黑市所在的方向走去,果然在巷子口看到了疑似望风的人。
“暗号。”看到有人来,一个头发微卷的年轻男人伸手将林云溪拦了下来。
林云溪没有立马开口,而是不慌不忙地放下背篓,掀开背篓上方盖着的一角布料。
压低声音粗声说道:“我不进里面,我是来找你们老大谈生意。”
卷毛看着眼前这个瘦小的男人不屑一顾,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跟他老大做生意。
接着他满不在意地探头看向地上的背篓,只是这一看可把他惊得下巴都快掉地上了,只见背篓里面摆放着上好的精米和白面。
这还不是最让他震惊的,最让人震惊的是粮食下面压着的水果。
卷毛大致扫了一眼,就看到除了他们这边常见的苹果、葡萄、西瓜和梨之外。
还有南方才有的稀有水果:香蕉、芒果、石榴和荔枝,一个个水灵灵的,个头比市面上见到的品质最好的水果个头还要大。
隔了老远,还是能闻到每种水果散发出来的特有的清香甜味。
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这些可都是极品水果,可遇而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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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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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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